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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大盐粒子

第二十九章

阿丰对这些黄金显然并不在意,反而对眼前这个女人格外有兴趣,他打趣道:“司马摘星对你一往情深,你就没有想过考虑一下他?”

傅天罗道:“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小子,只是我还清楚自己的男人是谁。”

阿丰又想起了那个人,久久不语,最终说道:“他已经死了。”

傅天罗笑道:“当然,他若不死,你们这些所谓的江湖剑客,哪里还有脸用剑?”

阿丰叹了口气,这个时候,门外的虎甲卫已经冲了进来,他们撞破四周的墙壁,一起涌入,提刀便砍,原本就破烂不堪的屋子一下子变得四分五裂。

傅天罗没有动,她根本不屑于动,因为她的身边布满了银色的细线,密密麻麻如同一张网,把她和这个世界彻底隔绝开来,谁要动她,立刻就要死。

她看着那些虎甲卫手中带着铁锈腥味的战刀,眼中露出嘲讽的神色,空有一身蛮力的武夫而已,只想着靠又大又快的战刀将敌人切碎,可是杀人哪里需要那么大的力气,一寸的刀刃就足够了。

阿丰动手了,因为他发现那些虎甲卫似乎准备连他一起也砍死,所以有些无奈。

二十七名虎甲卫,其中有五人都是五品的高手,配以玄铁鱼鳞甲,甲上书写着道家符篆,一起动手,配合默契,任何人都不能轻视他们。

这也是司马家在新月城立足的根本,三百虎甲卫披甲带刀,传闻其中最强手已经有七品境界。

阿丰不理会这些,纵剑裂甲,他看着自己的剑,又想起了傅天罗说过的那个男人,她的男人,一样用剑。在傅天罗的心中,那便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剑客,可是阿丰没有见识过,无论如何心里也不能服气,只是他知道,终究是再也没有机会见识到那样的剑术了。

剑气斩裂重甲,瞬间没入心脉,这一批虎甲卫中最强的一人在阿丰手中连一招都没有走过,冲过来,冲过去,然后趴在地上,再也无法爬起来。

片刻之后,遍地都是血水。

阿丰的衣服更破了一些。

傅天罗拂拭头发,她轻描淡写的挥手,无数根银丝就在房间里全部抽紧,逼近了阿丰的身侧。

她说道:“司马家若是肯出动全部虎甲卫,摆出大型的杀阵,你剑术就算再强上一些,最多拼死斩杀两百人,最后也会死在阵中。”

听了这话,阿丰只是摇头,显然根本不信,不是他怀疑司马家的实力,而是他对这件事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觉得,杀阵固然威力十足,但是自己只需先杀上一百人,其余人自然而然要不战而败,自行溃散。

更何况司马家也不会舍得真再自己这里舍下一大半的家底,就为了杀一个对家族全无坏处的品高手。

傅天罗则更不可能。

屋外的风还在吹,雨还在下,声音如同大海的浪涛。

……

午后,阳光炽烈。

司马摘星微微眯起眼睛,扫视着脚下的废墟,整个木屋都因为那场惨烈的厮杀变得残破不堪,就连头顶那一人合抱粗细的横梁也被剑气斩断,斜斜的倚在木桩磊成的断墙上。

肮脏的泥水里夹杂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儿,靠近断墙的一角,几名白斤蒙面的仵作围绕着满地的尸体,满头大汗,眉心像是印了一块儿马蹄印。

一名年轻一点的城中军官廷尉,战战兢兢的端着一个托盘走到司马摘星的身前,也不敢说话,只是低着头站在一旁。

司马摘星没有看那托盘上的一堆铁质腰牌,他紧紧盯着地上的尸体。

每一具尸体他都认识,甚至可以叫出他们的名字,可是现在他们都死了。

但最让他生气的是,他连这些人为什么会死在这里都不知道,没有人告诉他任何事。家里的族人,杀什么人需要瞒着自己?

他已经知道了,下了命令,所有战死之人,每家每户封赏黄金五十两,家中有子嗣者,习武之人成年之后即可来虎甲卫报道,读书识字者,去中土神州上京赶考的费用司马家全包,并且全程派人护送。

处理完事情,他立即就离开了,没有回家,因为他现在不想听任何人说话。

他是未来的司马家家主,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他不能乱,他必须将第二天举行的中秋灯会准备好,不能出任何的乱子。

只是他仍旧想找个地方喝酒,所以他去了酒馆,一个街边的野酒铺子,酒肆不大,在城郊的一片枫叶林中,离这不远,是进出林子打猎的猎人晚上回城喝一口粗酒的地方,不到落日的时候就总空荡荡的,往往一个人也没有。

这里的酒都是那个中年的掌柜和年轻的伙计两个人酿造的,不是什么城中鼎有名的仙人醉,只是一些杂粮粗酒,三文钱就可以买上一大碗。

司马摘星就来到了这里,在城中的大酒肆,只要他过来,还没到门口,伙计和老板就要一起带着笑脸迎上来,可是这里不同,在这个城郊的小地方,他才更加的体会到,新月城中人口三十万,并不是人人都认识他的。

可是老板的态度依旧不错,因为即便再没有眼力见的人,也可以一眼看得出来,他是城中大富大贵的人家。

若是眼光再好一点,就能知道他腰间的那柄剑也是万金难买的神兵利器。

他走进店里坐好,不过三张发黑的四方桌,掌柜还未上酒,先端了一碟粗盐腌菜,堆了笑容:“再坐一坐,家传的腌菜,下酒最好,不收钱。”

司马摘星微微闭起眼睛,没有看,他此刻只想喝酒,喝很多酒,可矛盾的是他又不敢真的醉死过去。

这个时候,旁边那一身黑衣的客人看了一眼,不耐烦的说道:“酒这么糙也就罢了,连下酒的腌菜里也全是大盐粒子,叫人怎么吃,都快咸死了。”

咸死了,闲死了。

掌柜笑笑:“精盐太贵了,只买得起这大盐粒子,这不,旁边还有碗水呢,白水洗了再吃,不咸。”

他转身退了下去,黑衣的客人在下午绵软的阳光中好奇的夹了一条腌菜,在水碟里涮了涮放进嘴里,嚼了嚼,说道:“酒还是太糙。”

掌柜的没有办法,只好赔笑。

司马摘星喝了一口酒,皱了皱眉头,只觉得这酒岂止是糙,简直难以下嘴。

他看着旁边那桌的客人,学着他的样子夹了一条腌菜,在水里洗了吃了,眉头依然紧皱,却也点了点头,觉得这洗过的腌菜用来下酒的确不错。

他把宝剑拍在了桌子上,忽然问道:“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喝酒?”

黑衣的人正是李长川,他提着酒壶往嘴里面倒酒,眯着眼睛说道:“没办法,买酒花光了银子,现在只喝得起这三文钱一碗的糙酒了。”

说完,他抬头看了眼司马摘星烫金的剑鞘,剑柄上镶了一颗大大的红宝石,花里胡哨的。

行走江湖,讲究财不外露,敢把自己的佩剑整成这个样子,不仅要真的有钱,还一定是顶尖的剑客,使得寻常宵小即便看到了这柄剑,也绝不敢动手。

他好奇地问道:“你倒不像是喝不起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