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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血战狼群

大型狩猎实际上就是军事演习,草原人一般通过狩猎来增强士兵的体能和整体行动的默契,以保证战争时期的状态。

草原形式和中原大不相同,有众多部落,各部落受大可汗的管辖又有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一般在大战之前,大可汗都会先举行多次狩猎,以保证估算真正的战争开始时能调动的兵力。

北渡河附近的狩猎已经开始,在天启可汗对草原高度控制的情况下,这次参与狩猎的部落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多,所有兵力加起来足有三十五万控铉之士。

人多事情也就多,从一开始的准备到具体的实施,再到获取猎物后的分配和天启可汗分发的赏赐,这些事情都有专门的人去做,而李瑾则负责向天启可汗定期汇报情况。

北渡河附近空旷,地势复杂,猎物的种类也很多,小到兔子、野鸡,大到棕熊、雪豹,天启可汗定下的狩猎时间是十天,期间所狩最多猎物者天启可汗会亲自赐予良马宝弓,但对于草原人来说更重要的是狩猎第一人的荣耀。

狩猎已经进行到第十天,被士兵们打中猎物的欢呼声所影响,草原人的骨子里天生喜欢追逐猎物的天性被勾起,这天清晨天启可汗也忍不住下场狩猎,带着数个亲卫,他们驰骋在平原上寻找猎物。

一只马鹿出现在天启可汗视线中,这是一种大型鹿类,因体型似骏马而得名,这是是一只雄性马鹿,头上的角分出个叉,看上去雄伟非常,天启可汗一眼就看中它了。

震动的马蹄声让马鹿提起警觉,在看见几个猎人向自己冲来的时候,马鹿毫不犹豫,迈开强健有力的四只大长腿朝远处逃去。

‘唰’一支羽箭带着有力的劲风向远处追去,马鹿似乎有所感受朝左边一跃,躲开了这支羽箭,继续向远处逃窜。

天启可汗一马当先,以双腿控马,腾出双手,手中的长弓不断发出羽箭,羽箭飞出的线路依旧笔直,丝毫不受影响,展现出了超强的控马能力。

一顿行云流水的操作下来,箭袋都空了,连马鹿的毛都没碰到,李瑾忍不住偷偷翻了个白眼,这箭法太水了。

“云都赤!”天启可汗大喊一声。

忽然被点名,李瑾心里是慌的,有种又要被摔巴掌的感觉,硬着头皮提马上前“大可汗。”

“把马鹿猎来给我!”天启可汗指着还在逃窜的马鹿,命令道。

“是!”

拿起弓箭,弓如满月,丝毫不用瞄准,一只羽箭如闪电般飞速向马鹿冲去,然后‘噗’的一声,没入马鹿身旁的泥土中,马鹿也随即逃之夭夭。

李瑾翻身下马,跪在地上“属下无能,请大可汗饶恕!”

“你箭法百发百中,为什么我叫你猎一头鹿都猎不到?是不想帮我吗!”天启可汗语气淡漠。

“这头鹿一定是长生天赐给大可汗的,马鹿在草原中历经百箭而不受损伤,还能越走越远,这不正是说明大可汗这次南征也一定万无一失,能在中原越走越远!”李瑾心中叹口气,再来十只马鹿,他都能一箭一个,但天启可汗都射不中的猎物,自己怎么敢杀,那不是明摆着说天启可汗不如自己吗。

天启可汗嘴角勾起一丝笑意“说得好!正是如此!”

这马屁算是又拍对了,马屁拍的对,巴掌就吃的少,李瑾不由松口气,回到马上。

看了看附近的景色,原来为了追马鹿已经不知不觉出了狩猎范围,最后马鹿也没有猎到,天启可汗的兴致却被扫了个干净,众人调马回帐。

走了没多远,远处一声嘶吼让众人警惕起来,草原中不乏凶狠的肉食动物,又走了几步,嘶吼声在周围此起彼伏的响起来,是狼,常年生活在草原,对这些动物的声音已经很熟悉了,一听就知道这是狼群的声音。

幸好现在不是冬季,夏季的狼群一般在五到十五头左右,而冬季最多的时候会有四十多头草原狼抱团,碰上几乎就是死。

“走!本可汗身经百战,还能怕了畜生?”天启可汗作为主心骨他知道自己不能慌。

马蹄还未动,一头草原狼忽然冲到前面,它目光凶狠,后腿抬起,前腿微微下压,一副随时准备出击的状态。

李瑾扫视四周想找到退路,却发现四面方都已经被狼群包围,粗略数了一下,大约有十三只,一个个体型硕大,眼里似乎冒着绿光。

这次出来狩猎只带了五个亲卫,狼群的威力天启可汗是清楚的,这种群居动物在猎食时候的配合可以抵得上一支最默契的军队。

“头狼!”李瑾低呼一声,狼群中有一头尾巴最翘,目光最锐利的,那就是头狼,也是这群狼中的领袖。

“先杀头狼!”天启可汗顺着李瑾的目光也看向那匹头狼,慢慢抽出马鞍上挂着的武器。

天启可汗的武器是一柄三尺长的大刀,刀宽背厚,刀尖锋利,随天启可汗征战多年,刀尖上已经被暗红色的血液侵染。

李瑾取出三石弓,这次他没有留手,搭箭拉弓一气呵成,箭势如雷,在空中迅疾而过,狼群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头狼一声哀嚎,箭从它眼窝中穿过,又从后脑穿出。

狼群明显愣了一下,随后又嘶吼起来,狼嚎声不绝于耳,头狼的死亡并没有使狼群后退,又一头凶悍的草原狼替补了原来头狼的位置成了狼群新的领袖。

“这群狼很团结,只有杀退它们了!”狼群也有强弱之分,弱势的狼群在头狼死后就会作鸟兽散,而强势的狼群在头狼死后,会有狼群中其他的强者自动升级为头狼继续战斗。

这群草原狼显然是后者,头狼的死亡还逼退不了它们,反而让它们变得谨慎,现在它们只是围而不攻,狼群最不缺少的就是耐心,它们有时间和耐心慢慢耗死对手。

“不能再等了,杀!”僵持了小半个时辰,大家都能感受到自己的耐性被一点点磨光,再耗下去就连体力都会受影响,天启可汗当机立断,提起大刀飞身下马,一柄五十斤重的大刀直接将一头草原狼劈成两截。

‘嗷呜’新上任的头狼仰天长啸,得到命令的狼群从四面涌上,近战不是李瑾的强项,但好在这些畜生不会武功,光凭力气他并不害怕,更何况他手中还有武器。

‘喝’一头草原狼张开血盆大口向李瑾扑过来,他断喝一声,单手舞动横刀架住尖利的狼牙,左手翻出屡试不爽的暗器毒刺,照着硕大的大狼头就甩,草原狼吃痛往后跳,毒性很快就发作,它忽然瞪大双眼,直接毙命。

暗器不可能在身上放太多,这种一次性的东西,用一次也就没了,李瑾从马上拿来三石弓,取出箭筒挂在身上。

趁着狼群现在被其他几个侍卫所吸引,翻到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上,石头最高,视野也最开阔,可以看见场上的情况。

此时,其中一个侍卫惨叫一声,他被两头草原狼围攻,一时不慎被咬下了一只胳膊,血腥味刺激到了嗜血的狼群,它们变得更加兴奋。

李瑾立刻搭箭射出几支羽箭逼退还要继续进攻的两头狼,另外一个侍卫急忙把同伴拖到自己身后,几人围成一圈背靠背防御狼群,还大喊道“云都赤,你去帮大可汗,我们自己可以应付!”

这里四个侍卫对付六头狼还差点死了一个,李瑾赶紧看向天启可汗,他要是死了,自己这群亲卫就算活下来也要被抓去陪葬。

“哇!”李瑾看到浑身是血的天启可汗惊叹不已。

一个人一把大刀把四头草原狼劈的节节败退,其中两头已经倒地,另外两头眼中已经出现了惧意,慢慢在向后退,连进攻都不敢再发起了。

“哈哈哈,一群畜生!”天启可汗仰天长笑。

新任的头狼目光忽然一凛,猛的向前一扑,这头草原狼是狼群中最强壮的,它弹跳力惊人,一个猛扑直接把天启可汗扑倒,张开大嘴就朝天启可汗脑袋咬去。

“你不能死啊!”心中大叫一声,事关身家性命,李瑾心里猛的一跳,赶紧搭箭拉弓,羽箭从空中划过,从草原狼的嘴中穿过。

天启可汗脸色不变,推开狼尸,冷冷的盯着剩下的那头草原狼,草原狼似乎也感受到了目光中的寒意,终于坚持不住,哀嚎一声,调头就跑。

随着第一头草原狼的逃跑,正式宣布猎食失败,狼群也四散逃开,这次捕食它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收起地上的狼尸,这些现在是他们的打猎来的战利品,可惜那个被咬断手臂的侍卫没有得到及时的包扎,失血过多死了,他的尸体会被带回营帐烧掉,然后把骨灰还给他的家人,这是草原人的传统。

“你救了我一命,你想要什么赏赐。”回去的路上,天启可汗对李瑾问道。

“这是属下的本分,不敢向大可汗讨赏!”

“你擅长弓箭,我帐内有一把宝弓,是前任可汗的贴身之物,这也代表着草原各部落的权威,我赏给你,希望你以后持此弓再立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