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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下绊子

外面传来一阵梆子响,寅时二刻,凌蒙被生物钟唤醒。

睁开眼睛,黑漆漆的一片,凌蒙想要翻身起床,身体一动,忽然发现怀中有个热乎乎的东西。

伸手一摸,竟是一具香香软软的躯体。

凌蒙一下僵住了,后脑又开始隐隐作痛,慢慢想起来怎么回事了。

平心而论,温香软玉抱满怀的感觉还蛮舒服的,凌蒙都有点不想起床了。

但没办法,马上就要到卯时升堂点卯了,徐能那贼厮要是找不到自己,还不得急得骂娘。

凌蒙捂着后脑呻吟了一声,怀中人忽的被他惊醒,只听一个慵慵懒懒的声音:“凌公子醒了?”

凌蒙有些无措,假装镇定道:“哦,衙门里要点卯,我得赶回去。”

柳沁儿又软软地问道:“头上的伤可还好些?”

凌蒙含糊道:“没事了。你自睡吧,我先起了。”

柳沁儿闻言,立刻翻身而起,披了件衣衫,叫醒小丫鬟掌灯。

桌台上的灯烛瞬间照亮了室内,凌蒙也下了床,却发现自己身上竟然是光着的,一时大囧。

柳沁儿掩嘴窃笑,将衣衫递过来,凌蒙接过胡乱穿上,由于紧张,怎么都找不到袖管。

柳沁儿又是一笑,只好帮他将衣衫摆弄好。

凌蒙还是第一次被人伺候穿衣服,有点不习惯,但总体上感觉还是很惬意的。

接下来,柳沁儿又叫小丫鬟端来清水,伺候他刷牙,净面,仿佛是新妇服侍自家夫君一般。

凌蒙尽管知道这不过是欢场女子的惯用手段罢了,人家是收了钱的,但心里还是有一股温馨感,挥之不去。

衣服穿好,凌蒙随即便要开门而去,但柳沁儿却将他唤住:“凌公子昨夜醉酒,腹中空空,肯定不舒服。还是吃碗粥再走吧。”

凌蒙摆手,“不必了,来不及了。”

柳沁儿扯出他袖子,双目含水,坚持道:“粥一直热在炉子上,吃完再走,耽误不了多少工夫。”

盛情难却,凌蒙对上她那双会说话的眸子,拒绝的话说不出口了,只好坐下吃粥。

小丫鬟端上来的是一碗普通的小米粥,味道也很一般,另有两碟小菜,凌蒙是真的饿了,也不讲究什么风度,直接大口吞咽。

柳沁儿坐在一旁,偶尔为他夹菜。

凌蒙嘴里吃着粥,眼睛不时地瞟向她。她此时就穿了一件薄衫,很透明的那种,薄如蝉翼,粉色的肚兜清晰可见,胸前浑圆饱满,让人忍不住想要一探究竟。

柳沁儿也发现了他在看自己,浑不在意,反而不经意地轻转身子,全方位地展示自己完美的身段,让他看个够。

凌蒙不敢再看了,找了个话题说道:“那位王举人是你的老主顾吗?”

柳沁儿听他这么问,神色黯然,默然不语。

倒是旁边的小丫鬟说道:“王举人原本与我们小姐私定终身,说好中了举就迎娶我们小姐。我们小姐等了他三年,为他守身如玉,为此不知挨了苏妈妈多少责骂。”

“住嘴,不要说了。”柳沁儿冷脸呵斥。

小丫鬟气鼓鼓的,犹自说道:“后来那王举人果然中了举,却喜新厌旧,忘恩负义,嫌弃我们小姐年岁大了,又和云芳小姐好上了。”

凌蒙偏头看了看柳沁儿,也就十七岁,花儿一般的年纪,怎么就年岁大了?

不过想到古人的审美观,也就释然了。

白居易曾写过一句诗:“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

说的是他买了一批十三四岁的女孩子,玩了三年,就觉得人家老了丑了,便嫌弃不要了,转手卖掉或是送人,又再买一批。

十年时间换了三批,因此写在诗里面向大家炫耀,得意洋洋。

还有那杜牧也有一句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说的是十三岁的处子,和二月的豆蔻长得很像。

至于是哪个部位长得像,有心的朋友可以去百度一下。

反正古代的读书人就喜欢这个调调,有点变态。

凌蒙不由得笑了笑,一口粥都噗了出来。

柳沁儿连忙帮他抚背,又暗暗观察了他的表情,好像……不怎么生气的样子。

凌蒙擦了擦嘴道:“好了,粥也吃完了,真的来不及了。”

柳沁儿没有再留,将他送到门口,又帮他整理了一下衣冠。

两人亲密相对,很有点夫妻的感觉。

凌蒙甩了甩头,暗骂一声自己想多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

风月之地!

花钱买笑的地方,谈感情就扯淡了。

想到这里,凌蒙忽又想起来一个问题,也不知道陈玮付过钱没有。

再一看柳沁儿,俏生生地向他福了一礼,恭送他出门,并没有伸手要钱的意思。

凌蒙迟疑了一下,以防万一,还是再付一次钱吧。

双手在袖子里搜了一下,身上没带钱,只有腰上挂着一块双鱼玉佩。

这玉佩还是当初分赃的时候分到的。

凌蒙尴尬了,只好将那块玉佩摘下,递给柳沁儿,说道:“出门出的急,身上也没带银子。这玉佩也不知道值多少钱,你先收下,若是不够,我再差人送来。”

柳沁儿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默默接过了玉佩,柔声道:“凌公子慢走。”

凌蒙也对她拱手告辞,出了门,一个老婆子打着灯笼等在外面,凌蒙跟着老婆子离去不提。

柳沁儿关上房门,手中捏着那双鱼玉佩,怔怔地出了会儿神。

小丫鬟蹦跳着在旁边表功:“小姐,我刚才说的还好吧,没有说错话吧。”

柳沁儿点了点头,笑道:“说得很好。”

小丫鬟又歪着头奇怪道:“那凌公子还会再来吗?”

柳沁儿自信一笑:“会的。”

小丫鬟又道:“那这样就能把王举人引来吗?”

柳沁儿不说话了,闭上眼睛沉默良久,才道:“男人,只有失去了才会珍惜。他……一定会来的。”

小丫鬟嘟囔道:“那王举人明明是个负心汉,有什么好的?小姐为什么就那么喜欢他?”

柳沁儿面色一冷,训斥道:“不许说王郎的坏话。他不是那种人,他只是被那小狐狸精勾引了,一时失了心智。”

……

与此同时,沁芳馆后院的一座绣楼上,王举人脸色深沉地凭栏而立。

他的目光一直对着下面柳沁儿的绣房,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姓凌的奸徒从房中出来,柳沁儿还为他抚衣整冠。

两人一看就奸情炽热。

这对狗男女!

王举人心中都在滴血,只要一想到那姓凌的在房中过了一夜,想到两人昨夜各种颠鸾倒凤,他心里就止不住地发狂。

原本柳沁儿只是一个普通的妓子罢了,他玩了几年早就腻了,本应该不在意的。

可不知道为什么,昨晚柳沁儿拒绝了他的好意,执意要陪那个姓凌的,他心中就忍不住一股妒意喷薄而出。

或许是因为与那姓凌的有仇,王举人怎么都放不下,在云芳房中连灌了许多酒,借着醉意,去柳沁儿那里大闹了一场。

结果居然是自己被打了一顿,身上现在还痛着呢。

王举人恨意难消,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

想自己堂堂一个举人,在青阳县一向是横着走的,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见到自己没有不恭恭敬敬的。

现在竟被一个落魄文人给欺负了。

嗯,听说那姓凌的只是一个秀才出身,显然是无才落魄,科举无望,才会委身去做师爷那种没前途的职业。

士林中人一贯是以学历高低来划分等级的,在王举人看来,姓凌的一个小小的秀才,殴打他堂堂一个举人,这就是以下犯上,大逆不道。

王举人在绣楼上徘徊许久,一跺脚,决定一定要找回场子,怎么都得将那姓凌的收拾一番。

否则的话,自己被一个秀才欺负了,那还不得成为士林中的笑柄。

天亮之后,王举人便离开沁芳馆,来到青阳县衙,打算去击鼓告状。

可转念一想,那姓凌的是新任苏知县的师爷,这苏知县会不会包庇呢?

王举人思虑一番,又转道去了主簿衙。

他对衙门熟门熟路,轻易就找到了廉主簿,也不用人通报,直接就闯了进去。

廉清风正在房中与吏房司吏施大员、户房司吏章士吉等人商量事情。

见王举人怒气冲冲进来,赶忙招呼道:“王公子,真是稀客呀。”

王举人心中正窝着火,随意寒暄了两句,便直接阐明来意,将事情掐头去尾的一说,问道:“那位凌师爷将我殴打一顿,不知按律该怎么判处?”

廉清风捏着胡须想了一下,才道:“按照《大明律,若是将人殴伤,笞三十;若是没有受伤,笞二十。王公子受伤没有?”

王举人忙道:“当然受伤了,我身上正疼痛难忍。”

廉清风对着他身上打量了一番,见他头脸上干干净净的,又道:“按照《大明律,身上出现青瘀赤肿才算受伤,可王公子……莫非伤患是在他处,那还需要脱衣验看一番。”

“什么?还要脱衣验看?那太有辱斯文了。”王举人连连摆手,“我身上没有青瘀赤肿,我受的是内伤。”

廉清风摊手道:“那这就不好判了,具体还要看医士诊断结果。不过嘛……”

“不过什么?”

廉清风笑而不语,旁边的施大员见机说道:“凌师爷可是苏知县的左膀右臂,须臾不得离身。岂会为了你这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自损心腹。”

王举人一听大怒:“岂有此理。天日昭昭,那苏知县敢公然徇私?”

章士吉又笑着说道:“这也不算徇私。王公子身上又没有直接伤痕,至于医士诊断,呵呵,人家医士也不傻,又岂会为了你而得罪苏知县。所以这个事情嘛,只需说你二人互殴,自然不了了之。”

王举人不甘心道:“那……那就没有办法了?”

廉清风与施大员、章士吉对视一眼,叹息道:“就凭这种殴斗小案,是动不了那凌师爷分毫的。除非……”

“除非什么?”

廉清风又不说了。施大员又代他说:“除非闹出一件大案,让那苏知县不敢包庇。”

“怎么闹?我总不能诬他杀人吧?”王举人道。

章士吉帮他出主意道:“诬陷肯定是不成的。不过咱们青阳县正好有一件大案,王公子不记得了白蛇岭的事吗?”

“白蛇岭?”王举人困惑道,“这白蛇岭的事情与那凌师爷有什么干系?”

章士吉嘿嘿一笑:“只要白蛇岭的事情一闹大,苏知县必然焦头烂额,自然也就没有精力包庇凌师爷了。到那时,王公子再以此事为条件,换取苏知县处置了凌师爷,还不是易如反掌。”

王举人低头沉思片刻,又想到柳沁儿和那姓凌的亲密无间的姿态,一咬牙,狠狠道:“那就这么办。”

廉清风、施大员、章士吉三人相视而笑。他们原本就在商量怎么给苏知县下绊子,如今瞌睡遇到枕头,怎能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