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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金城县

从驻扎的营地趁着夜色奔驰,韩邪和细君分乘两马,刚刚在天微亮时分抵达。

按韩邪的话来说是到了,可是细君并未寻见什么城池,直到从山口直入,方才豁然开朗。

一小城群山环绕,如掌上明珠,偏偏青山带绿水,城里城外风景格外秀丽。

这里便是金城县,现甘肃兰州,也可以叫做金城。

金城可以说是锦绣河山——如果没有金子的话。

偏偏这里有金子,又地处西北边陲,常年有重兵驻守,因此在良好的治安下,金城县逐渐成为了陇西郡乃至整个西北的中枢,也是看管最严密的地方。

土生土长的羌族人本游荡在这片大山中,如今被迫西迁,渐渐消除了痕迹,据说盘据在更西边的他们与匈奴人有一腿。

不过这都是小事。

韩邪和细君此行前来只是游览风景,也可以算作公款旅行,其实原本是卫青定下的蜜月不二场所,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

如果不算上敲诈县令的话,韩邪可能会非常喜欢这次旅行。

临近城池,韩邪方才注意到城墙居然是用石砖制作,按其花纹判断应是最常见的花岗岩,要知道将石头切割、浇筑成这样规整的城墙,绝对是一项天价的工程。

虽说是因地制宜,但在西汉城墙都是使用夯土制作,也就是黄土、胶泥,绝无掺杂石子的现象,因为材料力学告诉我们……

细君拍了拍韩邪的肩膀,示意他赶紧出示文书,自己已经受不了这些兵士如狼似虎的目光。

见了文书,士兵翻来覆去确认了一遍,甚至嗅了嗅上面的印章,的确是得罪不起的人。便拜会道:“有失远迎,敢问大人此行是?”

一听这句,好奇大量的兵士便收回了不安分的眼神,细君抿着笑,很是春风得意,看来她非常喜欢这样的反差。

是个人都会喜欢的。

韩邪并没多想,问了官府的所在,便牵着马进城,他并不想要一个导游,因为他觉得这些兵士也说不出什么。

金城县并不大,一市场最为繁华,四兵营交替布置,其他都是民居。这里的民居并不多,仅仅限于少数汉人,很多本地的羌族人并不舍得西迁,守城的县令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个把柄。

在两汉,虽然民族融合有条不紊在推进,可反目成仇时有发生,自打羌族人同匈奴有所勾结以来,天子就下令将所有羌族赶出陇西郡,很显然,金城的大人非常同情这些靠山吃山的本地人。

这不是好事啊,韩邪在内心稍稍抱歉,然后用铜板换了一名羌族壮年不久前打的野味,一只小傻狍子,由于狍子的皮毛保持的很完整,所以韩邪格外付了一笔小费。

可是当这个羌族人看细君眼睛都看直了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有点别扭,唉,红颜祸水,要带这么个佳人从蛮荒的西域乌孙平安归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卫大哥啊,你真是给我出了个天大的难题。

“醒醒。”

细君摇了摇他,看他如梦初醒,笑道,“我可不是阿莺。”

“去城主府。”

韩邪并不解释,将狍子安放上马背,“到时候记得多要点金子,这里可是有金矿的。”

“可守城的那人说——”

细君似乎有所犹豫,韩邪可没有那么仁慈:“是个爱护子民的父母官?可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说他爱护子民用的钱是平白来的?既然都下定决心从金矿里面扒拉一口,分我们一点又有什么不妥?”

“这都是为了百姓。”

“什么时候又为了自己呢?”

韩邪真是一点心理负担没有,毕竟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古代社会底层的悲惨命运,除非发展科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这太为难一名文科生了。

“你也许会觉得我自私。”

牵着马的韩邪昂首挺胸,一点也看不出来羞愧的模样,“但人就是自私的。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到了乌孙用替身将你换出来,你又会可怜那个替你的女子吗?”

“我不知道。”

细君无奈叹息,她这一路上叹息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些。好像在这些人的悲惨命运面前,自己的生活反倒无比幸福。

但那远远不够。

“追求幸福是每一个人应有的权利。”

韩邪开始了逃亡之路前的洗脑工程,准备将细君改造成极端的利己主义者,从而在乌孙能够摒弃她的一些古代女子常有的妇人之仁。

她是柔软的,她有一颗非常善良的心。

卫青如是说,并且告诉韩邪他二人是同类人。韩邪对此深信不疑,即使二人相互利用,不过是为了夺取一点什么,从而能够去拯救一些什么。

比如很多从天堂跌落地狱的人,从正常变得疯癫,以至于唯有不日长眠。

韩邪觉得自己就在变成这种人的路上,而且有些越来越严重了,从最初的阴山准备安享人生的少年,又到戎马一生的将军,再到争权夺利,拥有一些自己想要保护的东西。

义父不在了,师傅也不在了。

尽管从婴儿起,韩邪就坚信自己是一个局外人,可当他真正从这种关系中脱离开后,剩下的只有恍如活了千年岁月般的空虚。

仇恨是一个人最好的归宿。

同样,爱情也是。虽然爱情常常得不到满足,但还是有无数人在这条路人前赴后继,卫青和王大夫都笑这些人是傻子,即使他们自己也在这条路上。

韩邪对爱情是拒绝的,这也是他离开长安的主要原因,他忘不掉前世的思念,也不想因为世界而改变自己。

真是痴情。

还好有美食。

狍子有点像梅花鹿,实际上它确实是鹿的一种。今天这只狍子较小,按韩邪估计应该不到一岁,正是味道鲜美的年纪。

打花岗岩为底,纯木为屋构筑的城主府进入,金城县令,也就是城主大人正在考虑夏日解暑防虫的事情,因为金城长年开采金矿,所以植被覆盖率不是很好,每到夏天奇热无比,又蚊虫泛滥,实在是令军民生活苦痛不堪。

听闻来了位大人,还是长安宫中贵客,他前去迎接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当头而来的是一只狍子。

“胡大人?”

韩邪抱紧狍子,催促道,“闲话少说,借你家厨房一用。”

“好。”

胡大人微微惊诧,让出了道路,周围的侍从面面相觑,这个贵客,似乎和往日那些大人不同。

而后细君迈步走来,将两匹马儿移交给了管家,侍从们这才反应过来,先前那人是小厮啊——怪不得那么粗鲁。

“阿嚏!”

韩邪揉揉鼻子,“怪了,夏天也会感冒?”

狍子早已奄奄一息,韩邪同厨房厨师很快将它杀掉,关于去皮和内脏这件事上几人发生了争吵。

韩邪认为表皮烤出来非常香,厨师则以为此物不是很干净,因为他们拔毛工具并不科学,那种用来刮猪毛的刀梭子,完全没有现代剃须刀的方便快捷。

这个很简单,韩邪起了一堆火,将狍子架在上面烤过一番,顺带找掌管刑具的监狱老头借了一把烙铁,烙铁烧得滚红,一下去便铁到毛除,惊呆了诸位厨师,连连称颂“神厨”。

韩邪心想,这倒是个不错的未来职业生涯规划。

但还没有完。

看着几位厨师兴奋地将干净的狍子放上烤架,韩邪果断喝止了他们,然后去调制脆皮水。

作为软化皮质的神器,脆皮水可以说是替烧烤界开辟了新的时代。主要是麦芽糖、醋以及酒,这些都是古代厨房常见的调味品。

当烤至七分,流油酥脆的金黄外皮,又让诸位厨师大开眼界,连呼“化腐朽为神奇”,谁知道,韩邪内心在滴血。

这可是一张上好的狍子皮!

建议大家不要学习这种败家的吃法。

而关于内脏部分,一般是穷苦人民的专利,王公贵族都不屑于吃这些,所以厨师理所当然地准备“顺”回家,没想到被眼尖的韩邪看见了,又是好一番解释。

内脏下猛料去腥,切片,特别是腰子,作“涮”用,又是一番鲜美。这种吃法得到了城主大人很高的评价。

唯一可惜的是细君拒绝了,厌恶的眼神让人很是难忘。韩邪微微失落,果然她和王莺是大有不同的。

宴会过后,城主大人依依不舍地付给了韩邪这顿饭的“饭钱”,当然,韩邪顺便教了他几招防蚊秘籍,比如蚊帐,再指出山林潮湿是祸乱根源,虽然知道了也没有解决办法,总比不知道的强。

因此胡大人也就释然了。

可是当细君提出要看看金矿的时候,胡大人眉毛一蹙,断然回绝,且并无半点松口可能。

气氛顿时就僵住了。

这个女人脑子被门夹了?韩邪不由得投诉一句,难道看金矿就非看不可?

便回忆起那日追问下去,卫青连连苦笑:“似乎是的。”

可是,细君要看金矿作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