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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原味的最好吃

他本没有心思回话,但既然此刻在同一屋檐下避雨,便先行了一礼,点点头说,

“比我的命还重要。”

命?什么是命?

顾晓晓从小无父无母,一个人在丹离国的街上当个小要饭的,直到有日突然被人强行收走,才发现自己入了宫。

每天终于不用再担心拿什么填饱肚子,但也没有了往日的自由和快活。

领头的那个老宫女,时常就会告诫她还有同她一样曾在街上混的孤儿,

“吃饱穿暖了吧,记住了,你们的命都是楚王后救的,这辈子都要效忠娘娘。”

所以,比自己的命更重要的是什么?

她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你这样整日在街上发画纸,有用吗?”

他没有回答,只是直直地看着她的眼睛,问道,

“小姐,是要告诉我线索吗?”

如果说放眼整条街上还有谁知情,那她可能是唯一的一个。

所以他的目的其实已经达到了,虽然她不可能作出回答。

“如果是,那就有用的,如果不是,那小生就先告辞了。”

看着她不作声,他行了一礼后便走了。

雨止了,檐下只剩一人,她长出了一口气。

“还真是……像啊。”

顾晓晓一向性格极其沉稳,办事踏实有效,因而深得楚王后亲睐信任,多年来一直陪伴在侧,并统领整支金梅小队。

可就在刚才,面对旁边这个人,不知为何,她的心神似乎有些不镇定。

这也是她十七年的人生里,第一次体会到这种不镇定。

这种感觉,似乎……很奇妙。

她摇了摇头,笑自己刚才为何要多此一举,然后转身钻进了身后这家卖桂花酱的铺子。

铺子里头,桂花酱、酥糖、定胜糕……各种特产点心摆得琳琅满目。

“哟!这位姑娘您要点什么?桂花酱可是我们林州最出名的特产。”

店小二凑了上来,嘴皮子耍得飞快,

“咱这儿有原味的、蜂蜜味的、山渣味的……”

听得顾晓晓头都快大了,原来光是这桂花酱就有十种不同的口味。

正在她一愁莫展时,突然有个人冲了进来,径直拉住了自己的手臂冲了出去。

顾晓晓迅速手扶左腰,就在即将出剑的那一刻才发现,

嗯?这人的背影似乎有些眼熟?

原来是他。

一直被拉着走到了木桥上,他才停下脚步,开口就数落起她来,

“我一看你就是从外地来的,刚才在店里不便说,这家的桂花酱一点都不好的,我带你去一家最正宗的店。”

“你不发画像了?”

“顺路的,反正我也是要过去的。”

一路上,她没说话,他也不说话。

路过茶叶铺的时候,她终于开口问道,

“你……为何要帮我?”

“因为我刚才想起了你说的那句话。”

“哪句话?”

“昨天你说,‘我会留意的’。”

她低头笑了,虽然没笑出声音,但两只眼睛都已经弯了起来。

不知不觉,就已经走到了店门口,这家的招牌上写着“观秋居”三个字。

“就是这家了,不要听里面的店小二胡说,其他口味都不要,桂花酱一定要选原味的,风味才最佳。”

“好。”

“噢还有,买回去记得要在一季之内吃完,不然口味就不好了的。”

“好。”

“我接着发画像去了,小姐再会。”

“好,再会。”

只可惜,再会的意思是,再也不会。

次日凌晨,她就骑上快马,赶回丹离国复命了。

……

把桌子上的灰全部抹掉,顾晓晓洗漱了一下,重新换回了宫中那套黑金衣衫。

晚膳时间已经到了,她要去娘娘身边侍候。

走进金林殿的时候,楚王后正往碗里的圆子羹舀上了一勺桂花酱,见她来了直夸道,

“晓晓,你的品味不错,长州的桂花酱啊,就属这原味的最最好吃。”

“娘娘喜欢就好,能让娘娘一解乡愁,也是小人的福分。”

“你跟我说说,在林州这些日子,可有什么新鲜事?”

“小人一直盯着方家一事,不敢怠慢。”

她用余光瞄了一眼香案,刚才那张撕碎的画纸,已经重新拼全了。

“娘娘,那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个字,等。”

“等?”

“你还记得,之前我是怎么叮嘱方奇才的吗?”

“记得,您让他在将方少爷送入宫之前,告诉他一句话,说是到了宫里自会有人去找他。”

“没错。”

“那在河国王宫里的究竟是何人?这几年我们在那里插下的暗子,可有好几个都失手了。”

顾晓晓还是没想明白,

“难道说,您要启用……”

楚王后已经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连连摆手,

“不,那还不到时候。”

“那娘娘的意思是?”

“无人。”

顾晓晓想了一会儿,

“噢……我明白了,无人去找,那孩子便会想法子自己跳出来。”

“不愧是在我身边长大的,一点就通。”

……

……

今晚方府的饭桌上,也多了一瓶观秋居的桂花酱。

入座后,方府老爷方奇才有些疑惑。

方府的下人每年都会自酿桂花酱,就算观秋居卖的桂花酱已属长州上乘,但自家做的总还是要更好一些。

“这是我白天去发画像,顺路捎带回来的。”

对面的他开口解释道。

方奇才点点头,拿起筷子说,

“做得好,日子总还是要过的,都往前看。”

“岭儿姐姐还是在房里不出来吗?一会儿我给她也拿一些去。”

“好。”

饭后,他端着食盒去敲门,发现岭儿并不在房中。

把饭菜放到桌上,扣上盖子,他也回屋了。

屋子打开,地上堆满了空白的画纸,还有各种墨汁调料。

桌上散乱着几十支画笔,有的笔杆折断了,有的笔头画歪了。

他随手就拾起一支,又坐到了画架前。

其实现在他根本无须再画了,每天递出去一张,就免不了被扔一张。

越扔越多,他也越捡越多,光是重新捡回来的,就足够第二天发一整天的了。

可是他还在画,不停地画。

看他现在这副模样,脸上胡子拉碴,头发也乱糟糟。

明明也才十七岁,看着却像是二十七了。

如果弟弟在这里,肯定会大笑一声揶揄自己,明明以前最爱干净的,现在都邋遢得不认识了。

这么想着,他便起身,命人去取些水来。

这可把下人们高兴坏了,忙不迭地就去取水,

“可终于肯洗漱了,好事,好事啊。”

此时的方岭儿,正在弟弟的房中。

她爬上了床,蜷着身体,像一只死掉的虾子一样,一动不动,枕头已经湿了一大片。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正过身子来。

躺在弟弟睡过的床,盯着弟弟以前每天睡觉前都会盯着的那一片蚊帐,感受着他熟悉的味道,就仿佛弟弟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因为林州多蚊虫,偏偏方府里的蚊虫最欢喜叮的就是他。自己以前还笑话过弟弟,怎么像个姑娘家似的一定要装个蚊帐。

弟弟抬起那只被咬成肉粽子似的胳膊说,“要不换姐姐你试试?”

盯着盯着,她才发现这片蚊帐有些不对,中间好像有一些沉了下来。

似乎是……上面放着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