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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是赚?亦或是亏?

案件审核得很是顺利,景义在总总证据之下,最后对杀妻一事供认不讳,跪在大堂之上,锤地痛哭。

代理候浩气审案的萧暮语盯着堂下痛哭的景义,不由问道:“为了一个青楼女子,不惜杀了结发娇妻,值么?”

景义抬起脑袋,双眼通红,痛哭流涕。

“大人,小红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女子,她美到极致,自打我瞧见她第一眼就觉得,我跟她一定有一段上辈子结下来的缘分。”

“她懂我的心思,她懂我想做什么,懂我想什么,这种感觉,无以言表。”

说着,景义似乎忘了自己身处在哪,忘了自己犯了滔天大罪,脑里全是小红的影子,闭上眼睛能瞧见她,睁开眼睛能瞧见她,一颦一笑犹如天仙。

景义笑了,跪在大堂上痴痴傻笑,双目两旁还挂着两行未曾流干的泪痕。

顿了顿,景义似乎想起了什么,陡然醒悟,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萧暮语,犹如土狗般向前爬上几步,很快就被站在两旁的护城卫给叉了回去。

景义挣扎着,看向萧暮语,哀求着急促道:“大人,大人!我还没把小红赎出来,大人,求你帮帮我,帮我把她赎出来,求你了,告诉她,我没法娶她了。”

景义的模样,犹如疯子,趴在地上,双眼中看着萧暮语的眼神,尽是卑微的恳求。

顿了顿,景义又说道,“对,我还有房子,大人,帮我把房子过户给小红,告诉她我没法陪她后半生了,让她自己好好活着,大人,求你了,我有钱,我真的有钱,就放在我家床底下,您帮我把小红赎出来,帮帮我好不好,求你了,真的求你了,我给你磕头了。”

景义两只眼睛睁得硕大,双眼中慌张不断,担心萧暮语会拒绝他,对着萧暮语重重磕头,仿佛脑袋不是自己的一般,狠狠砸在大堂的青石板上,不过片刻便浮现出阵阵殷红。

萧暮语摆摆手。

几个护城卫直接将他控制住,不让他再动弹。

景义挣扎着,“大人,我给你磕头,你帮我,你帮帮我,求你了,真的求你了!”

萧暮语冷眼瞧着景义癫狂模样,心中颇有惆怅。

书中文人所说的‘情’字最伤人,果真不假。

又办了一桩奇案的萧暮语,在何信的引荐之下,终于将永乐院一把手的位置还给了包盛,而自己,升迁进入位于皇城最南边,那个通体漆黑的都护府中。

至于担任什么职务,干什么差事,何信却没说,只是大笑着拍萧暮语的肩膀,‘放心,保管你吃香喝辣!’

得知萧暮语升迁的那晚,永乐院的前几个同僚凑了些钱财,也不去什么奢华酒楼,就在永乐院后堂,喝了个天明,算是给萧暮语送行了。

虽然他们这些人认识不过半个月,但性子却是相投。

其中,包盛和张典最为恭敬,不断给萧暮语敬酒,喃喃道着日后莫要忘了兄弟们。

醉酒一夜的萧暮语,第一天清晨,用内力排了酒劲,走向大叔当值的祁书院当中。

进了当初命案之时,自己盯梢了好几天,现如今被官府封上封条的景义家中。

从景义在前往大牢前说的,床板底下,取出一个包裹。

包裹里装满了银两,这些银两让普通人一辈子无忧无虑的生活足足管够。

萧暮语扛着银两,慢步走向清镇酒楼。

守了他一夜的寻登宝跟在身后,愣愣问道,“你真打算帮景义赎了那青楼女子?”

萧暮语看着装满银两的包裹,轻笑道,“我倒想知道,景义这番费尽心思,甚至不惜犯下滔天大罪,到底值不值?”

寻登宝走上两步,跟到萧暮语身边。

“我听师傅他老人家说过,这种痴情男女啊,不管怎么样都是觉得值得的。”

萧暮语淡淡一笑,“值不值,还得看那女子那边,那女子要是真能记得住这景义的半点好,那也不是太亏。”

到了清镇酒楼,找了老鸨,交了赎金。

萧暮语领着满脸不知所措的小红走回景义的家。

听着萧暮语说的事情经过,还没睡明白的小红满头雾水,扛着自己的物件不紧不慢跟着萧暮语进了景义家门。

萧暮语将景义亲自签字画押的房屋和土地过户公文,交给了小红。

小红瞧着落款处那自己的名字,再看做不得假的官府大印,终于清醒了几分,只感觉天上掉了块金灿灿的金子,呱唧一声,正好掉在她前面。

抱着过户公文,小红想着,日后要是再瞧见楼里边那几个对他冷嘲热讽的姐妹时,自己也有挺起腰板的资本了!

脑子里甚至还想到,要不要自己女扮男装,也去喝一喝花酒,看那欺负过她的头牌像狗一样趴在她面前。

想到这里,小红只觉得爽快无比。

站在一旁的萧暮语突然出声问道:“你记不记得那景义长什么模样?”

小红脸上依旧挂着欢喜,抱着公文几乎就要在原地转圈,听了萧暮语的话,不屑的抬起一只眼皮,“这家伙两年没来了,我怎么可能记得住?”

萧暮语叹息一气,喃喃道:“他现在还在都护府的大牢之中,你有空可以去看看。”

小红却是横起脸来,不顾萧暮语的话,蛮横说道:“现在这是我家吧?你还不出去?!”

萧暮语苦笑摇头,走出院子,心中喃喃,“景义,你血亏啊。”

命案的嫌犯,最后都会被压往都护府总院中发落。

小红自然没有去看景义,入驻进景府的第二天之后,她便将景义什么的都忘得一干二净了,绕着屋子,只觉得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房子,怎么看怎么顺眼。

景义命好的躲过了死劫,只不过却要被在炭火上烧得通红的烙铁,在脸上刻个这辈子抹不掉的‘囚’字,押送往西北边境,当了最苦最累,没有俸禄,生了战事,头一个死的囚边军。

在阴暗的囚牢里待了几个月,现如今的景义可没了先前那翻公子哥的模样,身上衣袍破碎,头发脏乱不堪,浑身满是尘垢,被‘低头板’打得稀烂的屁股没有汤药治疗,开始溃烂发脓,浑身上下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这天,是他发配充军开始启程的日子。

两个脚力好的小厮,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木枷,脚上铐着步伐不能跨太大的脚镣,一瘸一拐的开始出行。

景义求着那两个小厮,求了好半晌,最后还掏出藏得十分深的一辆银子,交到小厮手上,这才换来绕路,过自家门前那条路出城的资格。

两个小厮压着他,心中满是不屑,这路绕的,比直接出城远了不止一倍,他们个两自然没什么,但景义身上挂着木枷,走一步都是艰难,这不是自己找罪?

路过家门前,景义脚步不知觉的放慢了几分,身后的小厮不耐烦了,使劲推着。

说来也巧,景义路过家门口时,那房门松动,正好打开。

再次见到那个日思夜想,名叫小红的女子时,景义只觉得死也值了。

当然,这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

一身大红旗袍的小红,一手掐着柔细腰肢,一手端着冒烟的烟枪,瞧见门口有个囚犯经过,只觉得晦气,伸出手在鼻子边不断挥动,似乎想扫去犯人身上传出那令人作呕的恶臭。

背负木枷的景义张张嘴,喉咙微微颤动,但却一句话也说不出。

身后两个小厮不明白其中缘由,还以为景义想偷懒,狠狠的一推,景义被迫掠过小红。

是赚是亏,或许,他心里也没个定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