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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一举成名(上)

这三日,元安与李月儿倒也没闲着,晚上回客栈睡觉,白天就在京都四处转悠,毕竟除了盘铺面以外,还得找一所宅邸作为住所。

可没想到京都得房价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便宜,即使很一般的住宅少说也得四五百两银子,而且几乎都是只卖不租。

若是想找便宜的地方,兴许只能去郊外了,但这样以来每日的路程也有些太远了,着实不便。

元安初步的估算下来,所有的事情办完少说也得花七八百两银子,那么也就意味着自己的备用资金便所剩无几了。

与李月儿商讨了一番,发现这姑娘的头脑远比自己精明多了,最后得下的结论便是省钱不如赚钱。

这些道理或许是在吟香楼时从那些富商身上学到的,只是没有用武之地,如今在元安面前自然没有保留。

片刻,元安咬了咬牙,心想自己目前虽然是一介白衣,但要是正名成功,无论名气或是金钱都会尾随而来。

要做一名成功的人,切不可优柔寡断,下决心后,元安在离玄武门的不远处买下了一所宅邸,足足花了快六百两银票,改名为郑宅。

宅邸自然比不上府邸那般气派,但对于元安来说已经很满足了,虽然无前后院之分,房子也只有那么几间,但这毕竟是自己购置的房子。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草窝,况且这宅邸还不是草窝,让元安最满意的当属宅邸中的花园。

据说之前的主人很爱花草,所以在这里种了很多花草树木,此时正是夏天,进门后迎面而来的便是花香,闲暇时在小院搭张桌子,沏壶茶,望着盛开的花朵多么惬意。

不过话说回来,元安与李月儿的办事效率已经算是很高了,三天的时间找好地方便拎包入住了,而且还将个人赋诗会的场地都联系好了。

只要面具到手,立马就可以开展下一步计划了。

今夜的星空不错,圆月高挂夜空,吹着清爽的风,元安与李月儿吃过晚饭后便坐在自家的小院中享受着惬意的夜晚。

元安见李月儿抱着手但在桌案上,一副许愿的模样,问道:“月儿你在干嘛?”

李月儿放下手,含羞道:“月儿觉得现在很幸福。”

元安抓起一个红润的苹果啃了一口,洋洋得意道:“这算什么,等少爷日后有钱了,买更大的院子。”顿时叹了口气道:“只是你以后可能就享受不到了。”

李月儿窥了一眼,错愕道:“为何?”

见这失望的表情,元安放下苹果噗嗤笑了出来“傻丫头,你以后总要嫁人啊,难道还想伺候我一辈子啊。”

“我想啊,伺候少爷一辈子是月儿的福气。”

“额...报恩便要牺牲自己一辈子的时间,这古代人的思想还真是.....”元安见李月儿很认真,打趣道:“你说的,就算我老了到走不动那天,你也得伺候我。”

“好啊...好!”李月儿喜上眉梢,双眸都快眯成了一条缝。

哎,真是个傻丫头,想想之前在吟香楼见李月儿的情形与现在简直是天差地别....

翌日

元安同李月儿取回了面具,果然是大师级的作品,没有任何束带,便可牢牢固定在自己脸上。

面具呈银色,主要遮住了眼鼻,表面打磨的非常光滑,戴在脸上也没有似乎的不适,主要原因便是面具整体很薄,比较轻便所以没有什么负重感。

由于时间的关系,元安拿到面具便与李月儿去了玄武门,毕竟这炸鸡店开的越早越好。

到时候把这一摊子交给李月儿,自己就能安心的去城南小树林排毒了,等到白子画到来正好习武,岂不美哉。

场地在玄武门的路口,这里人流量最大,一旦举办活动,四周的人都会有所察觉,但相对之下摊位费也会贵一些。

六百两的宅邸都买了,又怎会在意这点银子,元安与李月儿到达地点时,看见高台已被人架好。

并且高台前还有几个引人注目的名字“郑少秋赋诗会。”

时间有限,所以赋诗会办的十分仓促,只有一个空空如也的高台,没有任何宣传,也没有请主持热热场子。

一般来讲像这种情况,根本没有人会多看一眼,但是因为郑少秋三个字足够吸人眼球,所以元安还没走到台前,便已围满了观众,甚至不知道他们到底站了多久....

李月儿跟随元安以来,对他的好感简直已经不能用仰慕来形容了,用一个后世的词来说便是偶像。

本是鸿鹄却与燕雀为伍,如此气量世间罕有...

“哎呦,这是恐怕是借郑少秋之名招摇撞骗的。”

“我觉得也是,如真是当世之大才,又怎会在这市井赋诗。”

“管他呢,是真是假一看便知。”

.....

元安此时已戴好了面具,喘着粗气,准备奔向高台,临走前与李月儿说道:“你听过什么叫万人迷吗?”

“那是什么?”

元安轻笑一声说道:“一会你就知道了!”

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元安一个箭步登上了高台,众人见此人戴着面具,纷纷有些疑惑。

其中一位女子扬声道:“你是郑少秋?”

“正是在下。”

话音刚落,众人沸腾了起来了,一传十,十传百,一听郑少秋本人现身了,不远处的小贩连生意都不做了,迈开步子,便跑了过来。

一时间,乌压压的人群将玄武门的路口围的水泄不通,远处的路人见状也想走来凑凑热闹。

“你为什么要戴面具,难道怕别人认出你,还是你因为你就是个骗子。”

元安负手而立,像一位偏偏君子般潇洒回应道:“我郑某分文不收,何来骗子一说,今日在此便是想证明,当日在吟香楼那首诗便是本人亲自所作。”

“这首诗名为《将进酒》。”

听闻此话,众人神情激动,毕竟如此大才竟能亲眼所见,着实不易,如今南晋有名的诗人才子岂会在街头露面。

“你贵为大才,为何会出现在市井之中?”

郑少笑格格一笑,温声说道:“何为大才,被人欣赏并承认可称为大才,但这个人指的是谁?”

有些人捂着脑门正在思考,有些人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这时一位装扮朴素,但面相来看应该也是位文人,开口说道:“这人自然指的是大家,只能被大家承认才能称的上大才。”

听闻此话,场上众人接连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元安顿时一脸不悦,立辩道:“那他们被称之为大家又是从何而来?难道不是来源与在场的各位嘛,大众喜爱的诗词才是好诗,大众爱戴的诗人才是大家。”

“众人生来平等,何必仅因为自己是诗人就要高高在上呢,我郑某情愿与在场的各位共享诗词,也不愿与那些所谓的才子大家同流合污。”

....

“天呢!”

“这....”

虽然赋诗还未开始,但元安这番言辞却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位,很多人身着粗布麻衣,却因此话而神情激动,泪流满面。

人与人平等,说的真好!

“好!”

“好....”

场上传来潮水般的掌声,有几位半生都不得志的男子,含泪嚼着刚买得肉包,巴掌恨不得都要拍烂。

谁能想到如此大才竟能说出这番豪言壮语,即使那首诗不是郑少秋所作那又如何,仅凭这番言辞,都充分的说明此人不凡,大有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