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小说 > 言情小说 > 归来花依旧在开 > 第十一章

靳瑶可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沈溪归,只见沈溪归淡定的朝她点了点头,示意她自己讲。

靳瑶可淡定的点了点头,随后自信的转过身来,将自己关于这起案子的所有经历如实的说出。

说完之后,靳瑶可轻轻的呼了口气,待审判长点头示意后,轻轻的拉动椅子,默默坐了下来。

审判长接着说到:“请甲方代表开始发言,呈示证据,表达合理观点。”

陈森的律师许啁(zhōu)是一个中年男子,眉稍上扬,戴着厚厚的黑色框眼睛,鼻梁呆板隆起,薄薄的嘴唇,合起来总有些不和谐,莫名令人感到不舒服。

许啁翻了翻手中的资料,自信的站了起来:“这是一份关于乙方当事人在案件发生前一晚离开医院的时间证明:

据医院监控显示,以及医院值班人士证明,乙方当事人本应该在晚上12点之前离开医院,但她却并没有离开,而是一直待在医院,

据医院人士说‘第二天早上来的时候,她趴在桌子上睡觉’但经其他医生说,他们有时候太累了也会趴在桌子上睡觉,

但我认真的查了乙方当事人那天的工作安排,比较了她以往的工作,发现那天的工作量相对来说比较少,那么请问乙方,为什么案发当天的晚上没有离开医院?

第二,我这里是一份被害人当天晚上病房的监控视频,大家可以看一看”。

许啁走到前方,将u盘插入到电脑中,弯着腰操控了一下电脑,影像便呈现在了大大的投影仪上。

画面的开始是被害人躺在病床上,由于是深夜,周围并没有人看护。被害人似乎是想下床,轻轻掀开被子,摸索着墙壁,将灯开了。

颤颤巍巍的扶着床,准备下去。

这时候门开了,但是来人却包裹的很严实,中等的个子,小小的脸,戴着医院常用的口罩,以及一定黑色的帽子。原本不大的脸,此刻被遮盖的严严实实。

被害人看见来人,立刻停止了下床,像来人招了招手,嘴巴动了动,不知道说些什么。

只见戴着口罩的人点了点头,慢慢的走到了饮水机旁,倒了杯水,递给了受害人。

受害人似乎很渴,“咕噜咕噜”的很快喝完了一杯水。而后向来人摆了摆手。那人点了点头,走进过去,关了灯。

但她却没有立即离开,而是蹲下身,靠近受害人。大概过了10分钟之后,离开了病房。

许啁将影像关了,继续说道:“从影像中不难猜出,这应该就是乙方当事人。那么,我想问,这10分钟内,发生了什么?你与受害人无亲无故,为什么会滞留这么久?

请乙方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好的,谢谢大家,我就说这么多。”

许啁说完之后,瞥了一眼沈溪归,见他低头玩手机,漫不经心的样子,默默的“切”了一声,心想:呵,真是年轻人,见识短。

开庭后所有人员的手机必须静音或关机,以防捣乱法庭的秩序。

沈溪归低头看着手机,等待着短信。

靳瑶可坐下的同时,沈溪归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名为‘于吉安’的备注发来了微信,是一张医学药物鉴定——IE。

沈溪归随手回了句:“改天请你吃饭”。

复又看了一眼,对面的陈森正在叙述着所谓的“证据”,摇了摇头,不由得“嗤”了一声。

审判长神色严肃的听完许啁的证据,抿紧了下唇,而后转过身来,面向靳瑶可的律师——沈溪归:“面对被害人的指控,乙方有什么想说的?”

所有人的目光霎时转移到了沈溪归的身上,却发现他镇定自若的转了转手中的钢笔,丝毫没有紧张的情绪。

沈溪归今天的西服是纯黑色的,连领带都是黑色的,只有颈口处露出了一丝白色,那是里面的白衬衫。

沈溪归的脸虽然是属于那种很顶级的帅,但他的穿衣风格单调,一向偏爱纯黑西服。且沈溪归的扑克脸很难让人产生亲切,此刻只有嘴角向上勾起,眼角却没有一丝笑意。

莫名的,在场很多人被这个年轻人的气场震慑住了,空气中静默了好一会。

此刻,似乎连针掉落到地上的声音,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不少人,此刻不由得咽了口水,感觉头上竟然冒出了一丝冷汗。

不过,审判官等一些有经验的人,见惯了大场面,只呆愣了一下,便立刻回神,掌控这起案子进展的节奏。

沈溪归缓缓站起来,目光锐利的盯着许啁,沉声说到:“对于乙方所谓的观点或证据,我方全权否认。”

顿时全场哗然,低头耳语片刻,便又将精神集中在沈溪归身上。

靳瑶可静静的看着沈溪归。此刻,他的身上散发着自信的光芒,面对巧舌如簧的对手,他始终是淡定自若的,仿佛那只是一直弱小的蚂蚁,毫不费力便可将其铲除。

靳瑶可发现自己从没怀疑过他的能力,即使对他一点都不了解,但莫名的,靳瑶可相信:沈溪归一定会赢。

沈溪归将目光从许啁身上移开,面朝着审判官,说道:“面对甲方提出的俩点质疑,我方完全可以摆脱嫌疑。

第一,关于我方当事人案件当晚未曾离开医院的事情。

这点很容易打破。据了解,医院的监控一般只会在病房、走廊以及外厅安置,刚开始我也以为是这样。但是那天我去医院调查时遇到了院长。

他最开始时也不记得,但我当时问院长时,无意中说了一句‘要是医生办公室也装了摄像头就好了’,院长才想到他开始的时候真的装了一个办公室的摄像头,

幸运的是,这个摄像头正好装在了我方当事人的办公室,接下来大家可以看看这段影像,它可以证明我方当事人,当晚给被害人检查之后就进了办公室,没有再出来。”

说罢,沈溪归便将这段影像放在了投影仪上。从进去到出来,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