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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我的混蛋!

军中自有黄金屋,军中自有颜如玉。

在汉时,还尚未有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与之相反的是,真正有出息、有志向的男儿,都会参军。

毕竟,比起整天对着经书摇头晃脑,参军打仗更对热血男儿的胃口。

寻常百姓不论但凡是家中有点余钱的小地主小商人,就都会为把儿子送到军中使尽浑身解数。

汉室军队可不是想进就能进去的

汉律明确规定:高不足七尺、重不足二百七十斤者,勿征。

而汉一尺约24厘米,一斤约250克。

也就是说,但凡身高没有一米七,体重不到六十五千克,人家根本不收你!

所以,几乎有志于将家中后辈送入军中的家庭,都会从小全方位培养家中最有出息的儿子。

这种人,是汉室军队最喜欢的士兵来源,良家子。

他们从小肉食不缺,家中还会请退伍军卒给他们教导武艺,要是有条件,还会托关系请军官,教授战场经验和文韬武略。

与此同时,这些人家还会从佃农或奴仆中,挑选出一些孔武有力的,为自家麒麟儿从军的亲兵到了军中,他们也不会被打散,通常会让那个被全家寄予厚望的少年,做手下亲卫的军官。

原本是农户甚至奴隶的亲卫,需要自家少爷带领他们得到战功,以此改变自己低劣的出身,或用得来的赏赐改善家庭的生活水平。

若是不幸阵亡了,主家也会照顾好家中妇孺,保证他们的物质生活。

而从军的良家子们,则需要手下士卒在保护自己安危的同时,勇敢作战为自己立得武勋,让家庭得以鸡犬升天。

二者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栾布撇开脸皮不要,将韩睿强留在身边,就是想要将其作为栾毅日后建功立业时的左膀右臂。

郑钟早年也曾参军,但被百里挑一的严苛征兵制度刷下来了。

至于原因,根本不是那个文吏所说的阁下身高不足七尺,而是他的身份背景游侠。

要说起来,游侠其实是最好的兵源,毕竟比起从小娇生惯养,只练过一些花架子的良家子,他们更懂得如何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如何杀人。

但是,自从先帝细柳阅军后,天下已经几乎没有愿意用游侠为士卒的将军了。

他们想要的,是如周亚夫麾下那支细柳营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大敌当于前而阵型不散敢架着长枪对先帝御銮威胁哪怕你是皇帝,没有虎符也不能进去再往前格杀勿论那般冷血无情,具有钢铁般纪律的军队。

良家子,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这就是先天优势而他们作为寻常百姓,出于对秩序的习惯,更会服从上官的命令。

反观游侠,虽然具备不错的身手底子,但终归补不上从小喝奶吃肉长大的良家子们深入骨髓的散漫和倦怠,以及对秩序的无视,更是让任何军队避之唯恐不及。

想着这些,郑钟只能无奈摇了摇头,回到了住处

翌日醒来,郑钟升了个懒腰,打开房门,看到属下等候在此。

“虎子走了?”

属下恭敬地回道:“刚走,小弟目送其出了东城门。”

“要不要派人”

说话间,手掌在脖颈处虚抹了一下。

郑钟长叹一口气:“不必了做人留一线。”

踏出房门,边走边询问道:“云中那笔大买卖是个什么来路?”

属下恭敬拜道:“截杀。”

“云中有人接过,失手了。”

郑钟孤疑道:“可是权贵?”

属下道:“应该不是,据说是个乡野村夫上过战场,有些身手。”

郑钟安下心来:“雇主是什么底细?”

属下疑惑道:“雇主,是云中失手的那伙道上弟兄”

沉吟片刻,郑钟还是没法下决心:“先跟手下弟兄商量商量,再决定吧。”

说话间,来到一栋破旧的小院

他们的老巢。

进门,映入眼前的是一处庙状结构。

屋内两侧十数只宽椅,左右相对,上首一把独座,立于高台之上。

郑钟进门,大刀阔斧坐于上首,放眼望去,堂内坐满了人,各自身后站着几十号弟兄。

“今日,先把其他诸事都放一放,商议一下云中那比大买卖。”

说罢,回头看向贺重“将具体内情,于众人分说一番。”

“是。”

贺重稍稍上前,冲众人一拱手,便道:“云中传来的消息,这笔买卖,是截杀一伙从云中而来,经过上郡的人马。”

“大概百十号人,目标是其中一人取其人头,买卖就算成了。”

回头望向郑钟,见他点点头,又道:“订金十金,事成之后可得百金!”

顿时,堂内众人呼吸猛然加重,双目充斥着贪婪。

郑钟冷眼旁观着这一幕,知道商量下去也没有意义了这些人,眼里已经只有那一百个金灿灿的金饼了。

这不,手下众人已经坐不住了。

所有人都觉得血脉喷张,脸红脖子粗:“大哥,干吧!”

“是啊!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干吧大哥!”

看着众人头一次意见统一,郑钟只能点点头。

堂内顿时陷入一番欢呼之中,仿佛那一百金已经是他们囊中之物。

郑钟回头对属下道:“你亲自去云中将定金收来,这活,咱接了。”

却不知为何,心中隐隐有些不安,遂又靠近些,小声交代道:“如若可能,摸摸雇主的情况”

雇主如此掩藏身份,甚至让自己的同行来接触,让郑钟本能的感觉到一丝不妙。

在盛世干黑社会,能长期生存甚至搅动风云的,没有一个是等闲之辈!

多年来的经历,早就让郑钟养成敏锐的嗅觉,这次的事,他心里根本没底。

稳妥起见,还是探探雇主的来路。

即能安个心,回头事有不测,也能多条出路万一被抓获,就把雇主卖了呗!

韩睿一行在山坳出安好宿营地,便开始准备晚饭了。

说是晚饭,其实很粗糙,只是随手热一热身上的干粮,应付过去了事。

谁知篝火都还没起,天上就飘起鹅毛大雪。

众人只好吃了点冷干粮,便窝回帐篷中取暖。

雪越下越大,好几个营帐被积雪压塌,无奈,众人只能在山坳中停留几天,等雪小一些在赶路。

终于在三天后的下午,雪稍微小了些,明日应该就能上路了。

晚上,围坐在篝火旁,韩睿满脸不快的啃着干粮一把炒粟米。

米粒被炒的生硬,放入嘴里,口感就像是在嚼一嘴石子儿

将怒意恶狠狠发泄在口中干粮上,韩睿眼神不忿的看着栾毅。

栾毅这几天也学乖了,或许是寒冷的天气让他没力气再跟韩睿闹,便不理会韩睿吃人的眼神,自顾自吃着护卫下午打来的野兔。

营地内充斥着重新出发的喜气,韩睿也被感染,在心里把自己劝了劝,就回到帐篷中躺着了。

营外,郑钟一行人藏身在灌木间,冻得直打颤。

紧了紧衣服,郑钟随口问道:“几更天了?”

属下回道:“约莫二更天了,大哥,要不再等等?等到三四更天,等他们都睡沉了,我们再潜进去,将人杀了,悄然而退。”

郑钟心中挣扎了片刻,还是道:“不等了!再等下去,人都要冻死求了。”

抱怨了一下鬼天气,继续道:“那伙人差不多也该睡了,你去叫几个机灵的,去下点药。”

“等他们迷晕了,晃晃火把给个讯息,我们就潜进去,杀了那韩睿。”

贺重点点头,叫了七八人,收集了大家伙身上带的药,就偷偷向宿营地走去。

营帐内,韩睿想着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帐内篝火缭绕,暖意让韩睿不自觉闭上了双眼。

“西元前的生态真好啊大晚上的还有鸟叫。”

迷迷糊糊嘀咕间,韩睿陡然惊坐而起!

大冬天的,什么鸟会在夜里出来活动?

正当此时,帐外一阵厮杀声传来,韩睿心中一沉。

心头瞬间被强烈的危机感充斥,韩睿赶忙出去,就见一伙蒙面匪徒,正跟护卫们对峙。

郑钟心里憋屈无比,看着地上十几条死尸,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计划失败了。

这帮,居然没一个睡觉,在帐中骰子戏博

说好的下药潜入,就这么变成强攻不说,足足十来号弟兄全都殒命当场!

看着对面,数十护卫围着一个模样富态的人,郑钟硬着头皮开口。

“吾等非要伤人性命,只是受人所托,请韩公子一叙,不知可否高抬贵手,行个方便?”

嘴上说得客客气气,却丝毫没有让手下放下武器的意思。

韩睿正好赶到听到这一句,心中窝火顿时找到发泄口。

“你特么谁!”

“找老子啥事儿!”

见目标出现,与雇主提供的画像大致神似,郑钟回过头,再一次对栾毅问道:“不知可否行个方便?”

哪曾想,栾毅一把拿过身边卫士手中的兵刃:“奶奶的,杀人越货打到小爷身上来了!”

舔了舔嘴唇,栾毅眼中闪过一丝兴奋:“老子的护卫,也是你想要就能要走的?”

言罢,一往无前冲向郑钟。

韩睿面色顿时精彩无比:这句话他听过!

米帝某为总统名言:他就算是混蛋,那也是老子的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