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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吓死贝拉米

33.吓死贝拉米

左手的能力是吞噬万物,那么右手的能力是什么呢?

心念一动,右手的空洞流出一团黑色物质,并且根据自己的臆想,变成自己所想像中的东西。

刀、剑、枪、戟、盾、云、雾……

各种东西都能变化出来,不过变化出来的东西,本质没有被改变,依旧是分解液,只不过是液态变为固态罢了。

厉害!

这是莫凡很不吝啬的赞美,这能力简直要比瓦尔波之前使用的时候,强几千倍都不止。

右手中的分解液形态又变了变,变成了自己比较喜欢一种刀具,唐刀!

笔直而细长,单刃开锋,刀锋光滑无垢,轻轻往前一划,斩出一道平滑的切口。

锋利程度简直令人发指,丝毫不逊色于一些名刀。

不错!

莫凡对这把唐刀喜爱的,忍不住大赞个不停。

知道抵达了加雅岛之后,莫凡才把这把具象化的唐刀收了回去。

加雅岛是原著中,路飞他们借助冲天海流前往空岛的必经之路,也就是传说中的黄金乡,只不过后来被海流冲到了空岛,导致很多人认为黄金乡是不存在的。

莫凡的下一站目的就是空岛,并且把艾尼路的响雷果实给夺过来,毕竟这么强大的果实,自己没有不心动的道理。

所以,莫凡又将智力提升到3000多的时候,第二道封印也解开了,就等着将能力封印进去,而莫凡显然是盯了响雷果实的能力。

不过来到加雅岛的时候,莫凡也遇到了一个原著中的人物,“鬣狗”贝拉米。

实力还行,只是第一次露面的时候,有些狂妄自大,自以为这个世界吃了恶魔果实的人就他一个人似的,在路飞面前极为的嚣张。

当然这种角色招惹主角的,肯定是不会有好的下场,直接被一拳干趴在地。

不过这是原著的剧情,现在贝拉米还活得好好的,嚣张的表情在慢慢与原著中的印象重合。

从这一点,莫凡就知道,路飞他们肯定还没到加雅岛,至于到什么位置了,莫凡表示不清楚,大概估计在自己的屁股后面吃灰吧!

此时,贝拉米缓缓向莫凡走来,舌头十分恶心的伸出来,舔了又舔嘴唇,脸的笑意充满着邪恶的气息。

如果仔细看的话,发现贝拉米笑得跟多弗朗明哥如出一辙,或者说,多弗朗明哥的翻版。

想到贝拉米从小就十分仰慕多弗朗明哥,现在长大之后,更是立愿要成为海贼,并且加入多弗朗明哥旗下。

所以,他出现模仿多弗朗明哥的行为,也不足为奇。

“有事?”明知道对方这个时候凑过来,肯定不怀好意,但莫凡还是习惯问一句。

没办法,实力变强,逼格自然也要高一些,不然整天喊打喊杀的,像地痞流氓、小啰啰似的,太跌身份了!

“新人,这里是我的地盘,要想在这里停船,必须交一千万贝利保护费!”

也许是看莫凡长得比较年轻,以为很好欺负,一来就是狮子大开口,想要勒索莫凡。

然而这次贝拉米勒索的是其他人,也许还会成功,现在跑来勒索莫凡,岂不是找死吗?

莫凡没有动手的打算,眼神一凝,被冰冷的视线盯的贝拉米,宛如坠入地狱深渊,顿时冷汗连连,但身体却无法动弹,好像被人定住了一样。

很快,莫凡就收回了视线,从容淡定。从贝拉米身边走过。

而贝拉米始终不敢再说一句话。

回想起刚刚死亡逼近的视线,不禁感到有些后怕,下意识的让出了一条道,供莫凡直直走过去。

身后两女见怪不怪,跟在莫凡身后,连抬眼看一下贝拉米都没有。

感受到这份屈辱的贝拉米,始终不敢再吭一声,在生与死的面前,选择了抛下尊严!

“船……船长,你看!”莫凡走后不久,贝拉米身边的一个小弟,诺诺的递一份报纸。

正是今天的最新发布的悬赏,面大大给了赏金犯一个特写。

这个人,贝拉米无比的熟悉,毕竟这个人刚刚才从自己身边走过。

梦幻海贼团

船长:“噩梦男爵”莫凡

赏金:2亿五千万贝利!

罪行:击杀七武海克洛克达尔,颠覆阿拉巴斯坦王国政权,击杀磁鼓岛国王瓦尔波!

条件:死活不论!

嘶!

看到这里,贝拉米深深倒吸一口冷气,整个人被吓得差点儿有些承受不住,心脏扑通扑通要跳出来的样子。

“船长,你没事吧!”递报纸的小弟小心问道。

“我没事,卡里,多谢你了!”贝拉米转性子了似的,很好说话的对身边之人答谢道。

“没……没什么!”卡里不知道贝拉米今天抽了什么风,变得这么好说话,连忙摆摆手道。

其实贝拉米也不是什么转性子变好人,而是想起刚刚自己冲动的表现,感到十分后怕,在莫凡走过去之后,自己的心里依旧还是有些不服气,想要找机会报仇。

但是,卡里刚好递过来的报纸,一下子让自己冷却了下来,让自己知道,有些人不是自己能够惹得起的,那种人,几乎比肩偶像多弗朗明哥的存在。

所以,贝拉米的这一句谢谢,还真是真心说出来的,无意中,卡里可是救下了自己的一条命。

“船长,这可不像是你的作风啊!居然放过了那个嚣张的海贼!”

找到一家酒馆坐下之后,罗宾阴阳怪气的调侃道。

“哦!那你觉得我应该会是怎么样?”难得清闲下来,莫凡饶有兴趣的问道。

“杀了他!”罗宾喝了一口酒,笑道。

“罗宾你变了!”莫凡装作失望的样子说道。

“切!”罗宾没有得到想要的回答,懒得继续下去,转头瞥向一遍。

几人喝酒之际,加雅岛也迎来了几位大人物!

为首的人,外表粗犷,体表发毛浓密,身材魁梧,一头黑发黑,发质蓬松,系着头巾。

左侧腰间别着三把燧发枪,右侧腰间塞着一瓶烈性朗姆酒,外面披着一件黑色外衣,没有系扣子,把自己的胸膛裸露出来。

走在大马路,肆意狂妄的发出“贼哈哈哈!”的笑声。

黑胡子,马歇尔.D.蒂奇!

原著中Boss级别的存在!

PS:人生大起大落莫过于此,昨天不被责编看好了的一本书,被劝切书。

没想到,会有人支持我写下去,说实话,心里很感动。

我这边看不到打赏鲜花给我的人,但不管怎样,最起码的一声谢谢还是要说的。

煽情的话不想多说,既然还有人看下去的话,那我就写,因为我本来就不想切!

突然又燃起来了!

早,中,下,晚,今天五更!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