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小说 > 言情小说 > 三更夜归人 > 第100章 破晓

“七慈七悲,你总该听过的。”

黄金屋的瞳孔骤然收缩,他的反应,显然是知道这种毒的。

一个不能与人动手的人,只怕是连他这个读书人都还不如。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又变成了他的意思?

好像天底下所有的坏事,都是他一人做尽的才属应当。

“我的意思?

如果我早知道你中了这样刁钻的毒,刚才在那边我也许就不会……”

他说着,突然闭上了嘴。

自知之明虽是在的,非分之想却也总是有的,就像是看到老虎被拔了牙和爪子,谁都想跃跃欲试去当个驯兽师一样。

只不过这样直白地说出口,毕竟有些乘人之危,他从不会勉强别人,还是不说的好。

“所以我现在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女人,只怕还不如你。”

荼蘼看出了他的犹豫,她只能再次地试探,有些事情,她必须得到明确的证实。

“不敢,就算你是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口不能言,手脚尽断,我也万不敢只拿你当个普通女人一样看待。”黄金屋庆幸自己刚刚的话到了嘴边并没有说得完全,“这可是要人命的秘密,你为什么会告诉我?”

“我若说是信任你,这话你信么?”

“你的话,我连半个字都不信。”

“那不就得了,既然我说的话你根本就不会信,那你又何必非要向我讨一个回答?”

“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让你也吃上这样的哑巴亏?”

“那就得去问问你的好管家了。”

“金钥匙?”

黄金屋并没有觉得很意外,毕竟在他拿到那张一千两的银票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人没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你是说,白玉飞?”

金钥匙,他已为白家做了二十多年的事,他会在一言堂做管家,不过是白玉飞出于道义上的情分借给黄金屋用几天应应急,当然,也正是因为他实在是好用,黄金屋才会允许他见机行事。

可黄金屋从来只知道,金钥匙是白玉飞的人,而不知道他也是吴老三的人。

他甚至不知道,在自己手底下做事多年的平平无奇的吴老三,究竟是什么人。

“他这么做,是想抓住我的把柄,等到谈生意的时候,就可以坐地起价,他以为,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

荼蘼把手又重新藏到了身后,

“可他一定不会想到,我就这样把他自认为很值钱的筹码轻易告诉了你。”

黄金屋也笑了,“他也压根儿不会想得到,你我这样泾渭分明的两个人,也可以如此心平气和地相约黄昏后。”

“不,他一定早就想到了。”

“为什么?”

“因为他和你我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们这样的人,人人皆可为朋友,人人皆可为死敌。

“像你我这样……”黄金屋叹了一口气,“好坏倒是还能另当别论,可是你我既已都成了废人,那么燕三郎的事,又该怎么办呢?”

“你可知,为什么从来没有人能够找得到千面郎君?”

“因为他很会变脸?”黄金屋记得,他扮成李管家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有认出来,“亦或是……他很会藏身。”

“他走的路,都是从阴曹地府里挖出来的,谁也找不到。”

“连你也不能?”

“也许有一个人可以。”

“谁?”

“有个叫天元的孩子,他一直没有出现过。”

“原来是他。”

“黄大人知道?”

黄金屋听到这个名字,眼中突然浮现出一丝鄙夷的神色,“你莫忘了他们是山神庙里的孩子。”

山神庙是永安巷的地界,那么作为一心想要替代百无先生地位的黄金屋,当然会用心记下永安巷里的每一张脸孔,每一个名字。

“那你一定也有法子找到他?”

“我向来都不太擅长找人的。”

荼蘼不由得点了点头,“我也是,所以也只能等着人来找我了。”

“你凭什么认为,你等的人一定会来?”

“就凭这个。”

荼蘼说着,又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这些年,我的确已得罪过太多的人。”

“是,最好的报仇机会,就是等到仇人变成了废人。如果天底下的人都知道了这个秘密,那来找你的人一定不会少。”

“也一定会有他。”

“你刚刚不还说有恩于他,他又怎么会回来找你寻仇?”

“也许,久负大恩必成仇。”

“这倒是,可我也知道,你肯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一定不只是为了引来这样一个小人物的。”

“是。”

“那是为了谁?”

黄金屋的手心里不停地搓着那三颗骰子,他实在是很想再重新掷一把算算气运,

“我只是想知道,咱们永安巷要不要为了欢迎这个人做些筹备。”

“不必,无常不吃请。”

“无常?”

黄金屋轻哼了一声,

“你什么时候把生意都打到鬼的身上了?”

“七月半,鬼门开,无常至,索命来。”

听完了这几个字,黄金屋的脸突然僵凝住了,他的眼神呆滞,再也不见一丝光采。

他今日受过的惊吓已太多,可他一一都缓了过来,他本以为这世上再也没什么事可以唬得住他,可是这一次,他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又算错了。

听到那个名字,他整个人已连害怕都感觉不到,只有呆滞,仿佛脑子嗡的一声被清空,再也装不进去任何东西,再也无法思考任何问题。

七月半,但凡知道这个名字的人,一定希望这辈子都不会再听到这个名字。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吹散了他撩入耳后的头发,沙土在脚下肆意飞扬,溅脏了他崭新的云鹤大氅。

他完全没有在意。

从前的他,绝不会这样不修边幅,即使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石室里的时候,也同样谨怀慎独,秉承君子之风雅。

可是人总是这样,在觉得自己快死的时候,才不会有闲工夫去关心今天的衣服和鞋子搭不搭配。

他现在只希望,是耳边的风太大,所以刚刚听错了。

“你疯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慢慢醒过神来,一步一步地朝后退去,

“你是个疯子,我早该想到你是个疯子的,我也是个疯子,否则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牵扯上关系,你知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怎敢招惹她,你竟敢招惹她,你无端端地去招惹她,你真是个疯子,不折不扣的疯子!”

面对他这样的反应,荼蘼却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胆小的狗,遇到了更凶猛的大狗时,就算只是听到了人家的声音,总是会先骂上一骂的,这叫壮胆。

毕竟刚刚在酒馆里,连谢乌有那样的老江湖听说了她的这个打算之后都已那般反常,何况是他?

荼蘼静静地等着,等着他骂完。

人在骂人的时候,若是能够把所有难听的话全都骂完,骂到再没有词可骂,那他的气,至少也已消了一半。

所以她从不发泄自己的脾气,她要把气都存着,攒满了账,一块儿算。

骂人,人也不会因此而少块肉,她从来只要最有用的法子。

黄金屋终是安静了下来,人在最冷静的时候,才会变得最理智,才能够听进去别人说的话。

现在,她已可以和他继续谈话。

“你放心,纵然她来了永安巷,也万不会动你分毫。”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七月半手底下的亡魂生前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她这个人心高气傲,向来只喜欢挑最难啃的骨头。”

黄金屋眯起眼睛,有些犹豫地看着她,“我不是?”

“你?”

荼蘼上下仔仔细细打量着他,摇了摇头,

“你从头到脚,都是一块令人垂涎三尺的肥肉,她不蠢,当然也知道,死了的肥肉,纵然唾手可得,却已不再新鲜了。”

“这样的抬举,我倒不知该是高兴,还是难过了。”

“且高兴着吧。”

荼蘼已转过身去,她的目光穿过千里荒坟,望向了山脚下那一片灯火阑珊,

“能高兴一日,便是赚一日的,往后的日子,怕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可你明明说,她绝不会动我分毫,只要不是要命的事,又怎么会笑不出来呢?”

“如果真的要命,那倒好了,毕竟,死易,活难。”

黄金屋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他也顺着荼蘼的目光望了过去,那是日出东方的破晓之光,“天快亮了。”

“天又快亮了。”

荼蘼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可一个又字,多么心酸,又多么庆幸。

又一天,又多活了一天,又赚了一天。

“天总会亮的。”

三更夜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