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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山作黄金海作田(6)

天上人间大酒楼是龙都市内规格最高,最豪华的大酒楼,没有之一。

同时也是一座超五星的酒店。

它分为天上,人间两部分,顾名思义,普通人只能在三十楼以下用餐,只有龙都市内有名的人物或者净资产超过千万的人才有权到三十楼以上。

这栋大楼屹立在龙都的市中心,是无数权贵聚餐的地方,也是大多数中产阶级难得来庆祝一次的地方。

可以说,往来无白丁,去往皆名流。

哪怕是李坤这样市长小秘的儿子,也只能偶尔到人间的十几楼聚聚餐,可见其标准之高。

鸣月嬛心里盘算着等会让李坤知难而退的台词,上了自己的专属越野座驾。

汽车轰鸣,驶入盘横交错,灯红酒绿的市中心,仿佛是一滴水珠流进了湍急的河流,她驾驶着红色越野,渐渐没入车流,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李坤早早地就到了天上人间酒楼门口,身后是高达十米的气派旋转门,大门顶端刻着四个烫金大字:天上人间。

尽显豪华。

他搓了搓手,有些心急难耐,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仔细观察了半天,嘿嘿一笑,又不动声色的放回去。

十分钟后,早已不耐烦的李坤终于等到了鸣月嬛的红色越野,他招了招手,一旁的门卫连忙上前开车门。

鸣月嬛踩着一双运动鞋,穿着一件体恤,外面套了卫衣,一件牛仔裤更是将完美的身材凸显出来,一下便吸引了在场大多数男性的目光。

李坤不耐烦地表情瞬间消散,转而换上一脸如沐春风的笑意迎了上去。

他看了看鸣月嬛的穿着,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自己可是穿西装打领带,全是出席正式约会的装备,这娘们怎么穿个运动服就来了?

“怎么?李大少还要我请?”

鸣月嬛眉头一挑,戏谑的看着他。

“瞧我这,这不是被你惊艳到了嘛,鸣警官一出场简直是仙女下凡。”

李坤眉头瞬间舒展开,对着鸣月嬛说:“请。”

鸣月嬛自然地将手里的要是扔给了门卫,随即向酒楼里走去。

李坤看着她曼妙的背影,脸上闪过一丝阴狠。

快步跟了上去。

人间十六楼,这已经是李坤所能消费的极限了,哪怕在这里一顿饭下来动辄上万,这算得上是他近一个月的生活费,全拿来泡妞,不得不说,他还是有些心疼的,不过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得到这样的极品,便一点也不难过。

走出电梯,迎面而来的不是长腿旗袍服务员的接待,而是一个醉醺醺的光头大汉。

穿着一件短袖,啤酒肚显露无疑,手上拿着一瓶白酒,脖子上是一串金项链,手臂上还纹着一根金色丝线。

一看就是一位黑大哥。

李坤没有理会他,直接侧开身子准备去包间。

谁曾料到,光头大哥一个踉跄,没站稳,顺手就扶住了李坤。

李坤知道能来这的人多半是名流,也不生气,缓缓将他扶起来。

但是光头大汉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脸颊通红,一股酒气扑面而来。

“大....大哥....赶紧起来....我快承受不住了.....”

“喝!给我喝.....都别停!”

“呕”

李坤一听这个声音就觉得大事不妙。

果然,下一秒,他定制的西装上面便布满了令人作呕的呕吐物,冒着丝丝热气,散发着一股臭豆腐的味道。

闻得李坤差点当场去世。

他怒不可遏,瞬间就发飙了,自己何时受到过这样的待遇!

“死光头!”

李坤狠狠地踹了他一脚,将他肥硕的身躯踹开。

“你知不知道我这件衣服多少钱?!妈的,今天你要是不赔钱,老子让你走不出这个酒楼!”

他冲了上去,一把揪起他的衣领,也不管自己身上粘乎乎的呕吐物了。

“我有一百种让你在龙都混不下去的办法,你最好给我赔礼道歉,听好了,下跪道歉!”

李坤投上青筋暴起,一巴掌扇了过去。

啪!

清脆的耳光声回荡在走廊,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但没有人愿意上前制止,服务员也退避三分,躲到一旁悄悄拿着对讲机汇报情况。

光头一巴掌被扇醒了不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酒意消退大半。

瞬间他就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他愤怒的从地上站起来,面色阴沉,擦了擦嘴边的呕吐物。

“臭小子,这事不算完!你给我等着!”

他狠狠地刮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一旁的鸣月嬛,眼里瞬间放光,仿佛化身一匹饿狼。

“这小妞也不错,给老子等着!看我不恁死你!”

鸣月嬛脸色瞬间就黑了,丝毫不怯的看着光头,眼中满是敌意。

光头说完便摇摇晃晃的上了电梯。

电梯的显示屏上显示着数字一直在往上走,中间没有断过,一直,到了40楼才缓缓停下!

不过李坤显然没发现这一幕。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包间就在旁边,菜应该上齐了,我去换身衣服,马上就回来。”李坤陪笑道。

说完他便走进了一旁的洗手间,看来应该是有备用衣服。

鸣月嬛家世显赫,天上人间这样的酒楼也是家常便饭,不过她并不喜欢这里的氛围罢了。

她在位置上安静地等待着。

不过她等来的并不是李坤,而是刚刚走廊上碰到的光头。

此时光头带着十余人,来势汹汹的走了进来。

鸣月嬛皱起好看的柳叶眉,丝毫不怯。

“哟,看来那小子跑路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呢?”

光头满脸淫笑,脸上堆起的褶子足足可以填满东海。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小妮?”

身后的十余人慢慢围了上来。

鸣月嬛毕业于警校,身手不凡,同时对付几个混混还是可以的,但对面足足有十一人,她就不可能傻到和他们动手。

“你们想怎样?”

“这个问题问得好!”

“这样吧,一晚上我出两千,应该不比刚才那个小伙子出得低吧。”

光头大汉眼里放着绿光,仿佛在看一只待宰的羔羊。

“你们别太过分!”

鸣月嬛悄悄摸出了手机,将手藏在背后给张帆打通了电话,因为她知道,这个时候警局出警根本来不及,给自己爷爷打电话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只能寄希望与张帆了。

“哈哈哈,给老三打电话,就说今晚的花魁有着落了。”

光头使唤了旁边一人说道。

鸣月嬛开始紧张了,她似乎知道他们口中的花魁是什么。

她眼角一瞥,看到了光头手臂上的金色丝线纹身。

“金缕帮!”

鸣月嬛张大了嘴惊呼道,目光中充满了震惊。

但是下一秒,她便感觉到一张湿手帕捂住了自己的嘴,她想挣扎,但仅仅几秒便昏迷了过去,那是乙醚!

“这娘们儿真他么带劲!光是看看就忍不住!”

身后那人准备将手放入鸣月嬛的衣服内。

“想死就直说。”

一声暴喝打断了那人的动作。

“这是花魁,价高者得,客人不满意我就杀了你!”

光头直勾勾的盯着他。

“我.....我这不是开个玩笑呢嘛.....”

那人讪讪的笑了笑,快速将抽出了咸猪手。

“抬上车!”

几人从后门将鸣月嬛抬上了一辆越野车。

“这尼玛手感真好,劳资宁愿减寿都想......”

“别说减寿,你让我干完就去见阎王我也愿意!”

“说尼玛呢!赶紧办正事!钱到手了这样的妞那不是想要几个有几个?”

“笨!”

几人鬼鬼祟祟的将她抬上了车。

汽车发动,消失在了月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