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小说 > 言情小说 > 天为谁春之千金归来 > 第四十二章

叶良茉来得晚了,还未进来便听得一阵谈论声。说话的人惊叹不已,“果然是谢先生的弟子,这幅字写得不输男子。”

几个女子围着叶良歌赞叹着。

叶良茉走来时,周围很热闹,就连她的出现都没有多少人关注。

漫天的白色,令她失神不已。

但心中的悲伤还未聚集,却见少年从里走来,一身红衣,一把折扇,就像是踯躅花,红得肆意,红得张扬,“怎么才来?”

叶良茉笑了一下。

顾梓安心中却暗道奇怪,她眼神淡淡的,就像是覆着薄薄的冰,看向欢闹的人群时,更是毫不带感情。

说话声戛然而止,大家都在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她,这种情景令她想起刚回叶家时的样子。

当时在饭桌上,她坐在奶奶身边,饭后大家一起吃橘子。当时叶良珍边说,“还是淮南的橘子好吃,晋北可长不出吧?”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他乡为何?异己罢了。

“当然,毕竟晋北无橘树。”叶良茉当时浅笑,见她不解,解释道,“橘子树上结橘子,苹果树上结苹果,总归是长不出别的。”

这是讽刺她二爷家的女儿就是二爷家的,再怎么也成不了她。

她落落大方地走了进去,一身粗布麻衣孝服,皮肤白皙,鬓边簪着白花,墨发雪肤,竟生得惊艳。

尤其一双水眸分外好看,既柔美又满是坚定,那种历尽沧桑之后的淡然,是任何闺阁小姐所缺少的。

因而分外动人。

她淡淡的站着,与主人家打招呼,没有多余的表情,但已经足够引人注目。

顾梓安静静瞧着,默默地垂眸不再看她,梨花入水,杯中生出层层涟漪。

他的对面就是自己的姑母谢氏,谢氏旁边是谢敏。

谢敏此人平素一身青衣,打扮偏向男子,自从寡居之后,性情孤僻,甚少说话,这时也淡淡地抬眸看叶良茉。

顾梓安瞧着她,淡淡地瞧着,心里竟然生出一种期待。

此人求不得,可是若肯为阿茉说一两句话,今儿的迎春宴,阿茉就不会被人欺负了。

谢敏定定看着叶良茉,她眼波微动,想起了那年站在海棠花下、台阶上,一脸倔强地说,“不,我不学。”

那个委屈的小模样,总是令她又是想要笑,又是心疼。

世间怎会有如此傻的孩子,只因为别人说了一句,“这个会耽误时间,影响她以后的经商,她便再也不肯去碰。”

但是她站在台阶上,红色海棠灼灼,一张稚气的脸绷得紧紧的,抿唇站在台上,一脸的坚毅,但是她的眼睛却藏不住的难过。

落红点点,落于她肩头,她手拂过脸颊,转身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在谢府出现过。

当时,她只有七岁,当时,她也是如此,漫天花海,独自一人。

花园里尤其寂静,二姨娘讨好又戒备地看着她,而她根本没有资格引荐嫡女步入这个贵女圈子。

谢敏抿唇,喝了一杯茶,正要起身。

听到有人说道,“既然你来晚了,不妨也来凑个趣,好好表演一下?”

谢敏眯了眯眼睛,讶异地看着她选择走向了书桌。

花园里静了一瞬,随即便是窃窃私语,说的无非是“不自量力”“自以为是”云云。

谢敏起身,走向人群。

而一旁的顾梓安心定了定,看见她的动作,心定了定。

酒水里的梨花静静地浮着,顾梓安托腮看着,显得尤其的安静。

身边的梁舟想破脑袋,想要在对诗中拔得头筹,可惜敲了半天脑袋,才憋出三两字。

透过层层人影,顾梓安只见她静静站着,她总是很安静,而今天不知为何,尤其安静。

就连她身边原本嘈杂的人群,都开始变得安静。

他瞧着她,她提笔,红珠磨墨。

沙沙,笔走龙蛇,似乎声音显得尤为清晰,落花点缀天地,花落的声音也格外清晰。

顾梓安淡淡地看着她,琉璃灯下,她淡静的容颜似镀了一层月光。

柔和而安静,似俯瞰万物,但万物不曾经心。

花园里一时安静不已。

处于高楼上的江采之都不免觉得讶异,

他此时正在望江楼三楼,花园中的一切都瞧得分明。

梨花白,姹紫嫣红中一抹月白衣裙的女子尤为显眼。

看不清容貌,只觉得气质清贵,有一股子清傲之气,显得格格不入。

水榭引水自外河,河水从高到低,潺潺细语,水珠飞溅,如珠玉落盘。

但这一刻,他觉得天地顿静。

身后的康未雪过来倒茶,见此,低声道,“此人正是叶家少主,叶良茉。”

茶水沸腾,茶叶滚起落下,水壶盖子啪嗒一声掉在旁边,白气氤氲中,一阵风吹散了白气,也吹散了忽然而来的滚烫的热气。

他瞥了一眼,收回视线,道,“清傲过甚。”

康未雪讶异了一瞬,风吹雪海,花瓣在梨花林上起起伏伏,就像是无根的飘絮,就像是冷冷的雪花。

康未雪定定神,道,“主子,迷津渡已经完了,我们是不是……”

他摇摇头,“他死了,可是他的手下还在,尤其那个赵嘉谟,当属一大患,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康未雪点点头,“穆秋林太不中用了,只怕到时候要坏事。”

“他?”少年冷笑了一声,就像听了了什么笑话似的,轻嗤道,“不足为惧。”

他倚靠在美人靠上,淡淡说道,一句无关紧要的回答,但是平素这种话,他绝不会说出口,闲人闲事莫理会,才是他的做法。

他说完这句话,康未雪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低头倒茶。

叶良茉周围围了一群女子,梨花淡香被脂粉气遮住,叶良杰啃着路上买的糖葫芦,趴在桌子边,看着她写字。

说实话,从未见过有人可以将字写得如此有力、舒服,即便他不动,只是看其字体结构,就觉得舒服得紧,正如其人一样,难让人厌恶。

自她落第一笔,到写完最后一笔,周围那些大小姐们的脸色便变了好几变。

叶良杰啃着糖葫芦,忍不住好笑地扯了扯嘴角,颇有与有荣焉的感觉。

小孩子喜欢比个高低,他们一个个不说话,他却偏要问,“究竟是谁写的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