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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百年古都

骑白马的不一定王子,很有可能是唐僧,坐在电脑面前跟你聊天的不一定是美女,成是个抠脚大汉。

余洪的婆姨十有九是个大屁股肥婆。

不过也只能为他感动同情,要说娶妻的合格标准,不说能有徐有容那样的,但是也不能差太多。

身高最好在166以上,就算相貌再好,一个矮冬瓜,手从脸上打个滑溜,直接摸到了脚,这谁能接受得了。

大长腿是必须的,晚上夹在腰间,那感觉别提有多棒。

相貌不说要有多惊艳,起码也不能天天早上是被噩梦吓醒的。

要求不高,但很重要,不然这人生还有啥奔头,娶婆姨都不如一块猪肉挖个洞来的痛快。

但又说回来了,说道娶妻为什么会在第一时间想到徐有容?

嘶……肯定是遇到的母生物体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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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京都千百年,钟灵毓秀萃龙渊。始由金国迁燕地,及至赤都照蓟川。

这是一首后世的现代诗,描绘的是北京山川秀美,寓意是说千百年人才辈出。

北京原名北平,朱棣迁都后改名北京,也是这一座天子过门传承了两个朝代,历经五百年的风雨沧桑。

艾玉和余洪一路不紧不慢赶了半个月,才牵着马迈进了这座物是人非的京城。

北京,艾玉前世来过几次,也逛过几次故宫,也就是现在的皇宫,辗转眼下,又是阴差阳错的来到五百年前北京城,尽管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光彩夺目灯光,但是能给艾玉一种来自灵魂的寄托感。

这大概就是故地重游的感觉吧。

牵着马走在大街上,感受着车水马龙的民间气息,看归看,正事可不敢耽搁。

在路人的指点下,艾玉很快找到京师镇抚司,锦衣卫的金字门面。

拿出锦衣卫百户的公文,递给门前当值的校尉,校尉在看了艾玉一眼后,随即转身进了进了衙门,没过多久又从里面转了出来,“唐百户,指挥使大人正在内堂,顺着道直走就能看到。”

余洪只能侯在门外,艾玉则是只身进了镇抚司。

镇抚虽有南北之分,但是北镇抚司远远不是南镇抚司所能比拟的,无论是在规模还是装饰上,都要气派辉宏的多。

迈进大门,一股无形的权威就迎面扑来,肃然感贯彻全身。

一路往里,路过的长廊公房中锦衣卫都是个个不怒自威,果然混在京师总衙门的人每一个是混白食的。

过了一进,绕过一条小长廊就是内堂,也就是指挥使大人办公的地方。

当艾玉抬脚进去的时候,坐在文案前的男子正翻阅着桌上的公文,眉头紧锁,像是沉浸在什么棘手的事情中。

“卑职南镇府廖同知大人麾下百户艾玉见过指挥使大人。”

单膝跪地,抱拳朝前,很官方的行礼姿势。

牟斌是这一任的指挥使,横观历任,他也算的上是最舒坦的三位指挥使之一,在官场路上,几乎没遇到什么坎坷,厌倦官场后,并且能做到全身而退,这是很多京官都无法做到的,何况还是锦衣卫指挥使这么一个敏感的位置。

牟斌深得孝宗皇帝信任,加上自身办事能力突出,因此在京师这场浑水中混的是风生水起。

艾玉的话让牟斌转回思绪,放下手里的公文,抬眼看了下堂中的艾玉,“起来说话。”

“卑职谢过指挥使大人。”

牟斌也是长话短说,直接问道:“廖光明差你来京师所谓何事?”

牟斌问出这话,显然对南京的一摊子上还不曾知晓,想想也是,廖光明写的公文还夹在胸前,想到这,连忙伸手掏了出来递到文案上:“回禀大人,同知大人令卑职北上送信。”

牟斌看了艾玉一眼,随后拆开面前的心泥,文公还没看完,就在此扭过目光看了下他,半盏茶的时间后,牟斌在此将目光放在艾玉的身上。

“南京三家百户所为何被烧?以及跟东厂的那档子事详细说来。”

牟斌只是瞧了一眼,就能在短暂的时间内中抓住话中核心。

在牟斌这样的狠角色面前,没必要藏着掖着,而且有些事完全是藏不过去的。

旋即艾玉将南京的一摊子事给牟斌细讲了一番,当然该简略过的自然不会多说一个字。

半晌后,牟斌道:“这么说来,倒是我锦衣卫的人先烧的南京镇守太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