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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变脸变得飞快的大佬们

当林凡走进议事大厅的一瞬间,他足足就发现了二十多道无比强大的气息。

平时难得一见的金丹期强者,此时此刻竟然挤满了这小小的议事大厅!

林凡顿时便被吓了一跳!

“什么情况,这阵容要不要搞得这么大?”

这次来援的各大宗派所有的金丹期强者,几乎都到齐了!

这里面的人,林凡大部分都见过,只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而已。

林凡的出现,瞬间便吸引住了所有修士的注意。

“吞雷道人林凡也来了!”

“还真是,刚才在城外只发现了他那霸道绝伦的身影,还真没想到他本人长的还挺帅气的嘛!不知道,有没有找到合适的道侣?”一名女性修士向林凡抛了个媚眼,顿时把他给吓得一激灵。

“咳,说正事吧,狂沙城主这次邀我等前来,究竟有何要事?”

清虚道人虽然和单不凡关系不是很合,但林凡毕竟也是云渺宗弟子,如今见外人如此调侃他,连忙解围道。

“呃,既然各位仙长能在本城危难之时,选择出手相助,那小可也不藏着掖着了。最近城外妖兽频繁出没,现又突发蝗灾,小可以为这是祖上在鹰涧崖中设的封印松动了!”

陆城主向在座的诸位大佬拱了拱手,潺潺的说道。

“封印?什么封印?”霸刀门的掌门寇天魁一头的雾水,不解的问道。

“好了,寇掌门就不要故弄玄虚了。难道你不是因为门下历练的弟子來禀,这鹰涧崖下有七彩宝光突现。知道有宝物即将出世,才来这狂沙城的?你又何必明知故问呢!”白云观的无极子瞟了一眼寇天魁,嗤笑道。

“宝物?我真不知道有宝物。我是接到本门祖师向问天之命,特率门下弟子来这狂沙城,刚好便碰上了这妖兽攻城。”寇天魁一脸无辜的说道。

“刀皇向问天?刚晋升为元婴期的向前辈,他也来到了这狂沙城?”在场的其它金丹强者无不动容,显然这位刀皇向问天,在修真界非常有名气。

“祖师突破至元婴期,本命法宝血饮狂刀,也到了进阶门槛,亟需灵长之物充当器灵。数月前祖师爷心有所感,便带着本门重宝寻灵鉴来到了这狂沙城,发现鹰涧崖内竟封印有一条妖兽孽龙,师祖怕势单力薄不敌孽龙,特叫我等举全宗之力来援!”

“什么?这宝物之下,竟封印了一条孽龙?”

在座的其他金丹强者听闻这等秘辛,也是心里一突,更有甚者已然打起了退堂鼓。

龙乃众妖之首,再差劲的龙形妖兽也是金丹期,莫说那些能够化形的元婴期老怪。

妖兽躯体强大,生来便会一些天赋法术,同境界的修士对上,一般都是凶多吉少。

更何况,这次要面对的是鼎鼎大名的龙形妖兽,众人心生怯意,也属人之常情。

“咳咳,能听小可把话说完吗?祖上金丹期修士陆云,机缘巧合寻得一仙器,名为无双锏。恰逢金丹期的孽龙在此作乱,便耗费大半精血加持仙器无双锏将这孽龙与其同党封印于鹰涧崖内。每逢百年,我陆家修士都需耗费大量精血加持封印,方保狂沙城百年太平。现如今妖兽肆虐,想来是封印有所松动。在座都是修真界赫赫有名的大能,如若这次能够一劳永逸将孽龙斩杀,小可愿将这仙器无双锏锏双手奉上!”陆城主见终于能插上话了,连忙将实情道了出来。

陆城主话音刚落,在座的所有修士无不震惊!

“什么?这宝物竟然是仙器?”

“如果有向前辈打头阵,这次屠龙壮举,说不准还是一场机遇!”

“早就听闻龙形妖兽一身是宝,如今这狂沙城内强者齐聚,又有元婴大能坐镇,这场屠龙盛举就有了很大的把握,仙器虽然不一定能够拿到,但获得一些极佳的炼器材料,倒也是不错!”

一时间,原本面露难色的一群金丹修士,瞬间变成了兴奋之色。

看其模样,那鹰涧崖内封印的孽龙,似乎已经成了他们砧板上的鱼肉,任其宰割了。

众大佬话风突变,林凡顿时目瞪口呆。

这变脸,变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脸皮之厚,就连他都有些自愧不如!

难道有元婴强者坐镇,就一定能稳操胜券吗?这仙器难道就这样抢手,能让人不顾生死也要一搏吗?

不过,想想也可以理解。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财侣法地,修士永恒不变的话题。

没有充足的修真资源,你还修什么仙?一件好的法宝,对于修士实力的提升是非常重要的。

仙器那是什么概念?堂堂云渺宗这么偌大的宗门,也才只有一件仙器,更何况其它势微的宗门更是闻所未闻。

如今便有一件唾手可得的仙器,如何能让众修士不趋之若鹜。

一位元婴期大佬打头阵,再加上几十位各大宗门的金丹期强者呼应,就算那孽龙如何凶残,也并非完全没有胜算。

既然有了一定的胜算,鹰涧崖就不仅仅只是凶地,还是一块宝地。

不说那人人垂涎的仙器无双锏,就单单说那金丹期的孽龙,就已经全身是宝了!

屠龙勇士啊!这名声多响亮,说出去都可以吹上一辈子了!

若是平常,想要聚集这么多的金丹期修士,绝非易事。

毕竟金丹期的修为已经是各大宗门的实权人物了,不可能随随便便的就听你指挥。

再加上各大宗门之间,都素有嫌隙,根本不可能齐心合力的并肩作战!

可如今为了拯救一方百姓,就有了一个为正义而战的名头,到时候浑水摸鱼,指不定还能大赚一比。

一路斩杀,顺便一路收刮,搞不好还能赚到盆满钵满。

不少金丹修士的心里面,已经暗暗的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林凡虽然也有自己的目的,但有便宜不占,那是王蛋。

反正到时候只要见机行事即可,出了事情,肯定有大佬在前面顶着,总不可能让这样一名无足轻重的小子去打头阵吧!

林凡虽然已经是金丹中期的修为,可要不是因为在这场与噬灵蝗虫的大战中,让他吞雷道人的威名鹤起,他恐怕还进不了这些金丹大佬的的圈子。

如今在座的其他金丹期强者,虽都成名已久,但几乎没有一人敢小瞧于他。

狂沙城主目光明亮,在座各大修士的反应,他都一一看在眼里,心里就跟明镜似的。

虽然他不是修士,但作为一城城主,他也不是酒囊饭袋,基本的人性他还是懂的。

只要是人,就有欲望。

抛却了一件自己不能用的仙器,换取了陆家以及狂沙城世代的安宁,这个买卖,他觉得实在是太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