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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万年

古老的石桥,安安静静的伫立在哪里,锈斑斑的长剑同样静静地悬挂在石桥下,岁月就这么静静地流淌着,不知疲倦,无来处,亦无归处。

石桥上,一个身材高大的白衣女子坐在由石条砌成的栏杆上,她身体稍稍后仰,一头黑发垂如长瀑,双脚悬空,轻轻摇晃,她嘴角含笑,哼着轻轻浅浅的古老歌谣……

从吴良入水那一刻起,她便出现在了桥上,只是没有任何人能看见她,包括哪些山上仙门派来小镇的“引路人”。

“咕……咕……”

吴良手里紧紧的抓着一只玉镯,安安静静的躺在水底,只有偶尔惊起的一阵阵气泡冒向水面。

一进入到水潭,吴良就感觉到一股刺骨的寒冷,只是心里只想着不能在失去爹娘最后的遗物,所以就一直下潜到了水底。

当拿到镯子的时候,肺部已经像是快要炸开一般,如针刺痛,然后他就昏迷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他感受到的不是窒息,也不是与死亡有关的阴冷与黑暗,而是从未有过的温暖与舒适。

像是在母胎里,又像是在妈妈的怀里。

“吴良……吴良……”

耳边响起一阵阵忽远忽近的呼唤,亲切而亲昵,像是记忆里的母亲。

蓦然,吴良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站在水底,看不清远处,周围都是绿油油的河水。低头,自己正安静的躺在水底,面容安详,像是一具尸体一般。

吴良张了张嘴,想要唤醒自己的身体,却发现喉咙发不出任何声音,想要去触碰自己的身体,又发现这个“自己”不过是虚幻状态。

“自己这是死了吗?”吴良疑问。听说人死的时候魂魄就会离开身体,现在的自己应该是所谓的灵魂吧?

吴良这样想着,经过最初的惊慌,其实现在的心境反而一片祥和。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吴良以前的人生观念,人一旦死了可就什么都做不到了,连怀念最亲爱的人都做不到。但是现在确认自己已经死了的时候,吴良也觉得挺好,可以去找爹娘了,他们在天上也不用惦念自己过的好与不好了。

生有可恋,又不至于太过牵挂。死有足惜,却也没有太大遗憾。已然如此,还能如何?

待了片刻,他这短短的一生走马观花。吴良挥手同自己的身体告别,听镇子上的老人讲,人死后的灵魂会根据生前的作为来判定会不会去地狱。行善积德的人会再次转世投胎为人,为恶一方的则会被打入地狱受苦受难。

对于这个,吴良是不信的,哪有什么善恶有报,不过都是些无能之人寻求的心里安慰罢了,遇见摆不平、惹不起的恶人,也只有在背后、在心底碎嘴两句自有天收了。相反,吴良更愿意相信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件事情,自己的爹娘便是最好的例子。他们善良一生,可曾落得半点好处,有的尽是磨难。

所以,吴良是无良。

吴良痴痴的望着自己的尸体,一时间也不知该何去何从了。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就这么消散了,他倒是希望自己也化成天上的星星同父母团聚。

只是这贼老天何曾善待过他?

正当吴良迷茫的时候,一直洁白的手却搭在了他肩膀上。

吴良一激灵,回身一看,是个身材高大的大姐姐,一身白衣,黑发挽簪……尤其那双眼,剑眉星眸!

…………

当吴良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暖和的床上,屋子里有一股柴烟混合着草药的味道。

“你醒了?”一个有些驼背的老叟正在扇火熬药,瞥了一眼吴良,有些漫不经心道。

吴良皱着眉头,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有些头晕目眩,像是额头被人硬生生打了一掌,而且浑身无力,像是饿了好几天。

这老叟他认识,姓向,是镇子里的老郎中,一年半载都不一定有生意上门的那个。

“向老头,我怎么在这,我不是已经淹死了吗?”知道自己没死,吴良自然欣喜,因为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没做,不过喜悦都藏在了心底。至于这向老头,跟他客气个啥?

老叟站起身来,双手后负,故作高深道:“我向老头行医一甲子,那向来都是悬壶济世,从来都是从阎王爷手里抢人,何曾往他阎王爷手里送人了?”

老头姓向名来。

吴良翻了翻白眼,这牛皮吹的,要是不了解的人还真就信了。镇子上的人都清楚,这向老头以前就是个煽牛的,当然一行通行行通,煽猪煽鸡那也是一把好手,他说行医六十年是没错,但是至少有五十五年不是在骟牛就是在骟牛的路上。后来也不知道是那根神经不对,非要开个医人的药铺,这整个镇子独一份,有些人挨不住了也只有硬着头皮上了,也亏得这些年开的药,有没有用先不管,至少没吃死过人。

“向老头,你说你好好的手艺人不当,转行开什么医馆啊,要不你把你那煽牛的手艺教给我?”吴良掀开被子下床,一副自来熟的样子,一面挖苦向老头,一面四处张望看有啥吃的没。

老叟叹息一声,“我当初不是寻思着这当大夫不是容易找媳妇儿嘛,当初相亲啊,人家姑娘一听我是煽牛的就对我没了想法,而且你看咱这镇子说大不大,但是说小也不小,我要是开医馆不就独一家嘛,好挣钱。”

吴良瞪大眼睛,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问道:“那你媳妇儿那?”

老叟翻了翻白眼,没好气道:“没有!”

吴良又问:“那你钱那?”

“没有!!”

“哈哈……”吴良开心大笑起来。

向老头有些吹胡子瞪眼,小声嘀咕着等会非得在药里加点泻药,拉死这小王羔子!

吴良在门旁的柜子里找到一大包花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几个口袋装满了在说,等自己几个口袋都鼓鼓囊囊了,这才手里抓着一把,边吃边聊,“诶,向老头,是谁送我来你这的?”吴良问起了正事。

“赵小二呗。”药熬得差不多了,向老头正端起罐子往碗里倾倒。

伏龙镇三大姓朱、王、赵,都是此处的原居民,其实镇子上大部分人户都是后来逐渐搬来的。赵家发家最早,在很长一段岁月里,至少明面上赵家是整个镇子的执牛耳人物,赵家老爷也一直兼具镇长的角色。再到后来是王家,王家的发迹中规中矩,基本都是一辈人一辈人积累下来的,各种香火情,人情来往等等等等。最后才是朱家,朱家最开始也是穷苦人家,但是架不住出了个惊才艳艳的子孙,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后来者居上,到现在已经有隐隐有胜过王赵两家的意思。

赵老爷子是个有些呆板的读书人,对于儿子赵小二尤其严厉,可以说到了有些刻板的地步,一天天的礼义廉耻,忠孝仁爱,让赵小二尤其头大,也就是年纪小,干仗还干不过他爹,否则哪里能这般服服帖帖。

至于为何一个刻板的读书人要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小二,这完全是他母亲赌气的缘故。赵小二的母亲不是那大家闺秀,是街边小贩之女,也没念过多少书,最讨厌就是那些故作斯文、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但却偏偏嫁给了赵小二他爹。

缘分这个东西,妙不可言。

赵小二年纪和吴良差不多,也同样跟朱担他们一起玩耍,只是大部分时间都在家埋头苦读,不过即便他在场,每次朱担他们欺负吴良的时候,他也都没参与过。

娘亲有一句话他记得牢:我们不能约束别人,但至少可以管住自己。

要说吴良对于赵小二,好感自然没有,只是相对来说,讨厌的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