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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少爷与大小姐

菩提树下的扫地老僧放下扫帚,浑浊的眼睛看着死水般沉静的明镜山庄,轻轻扯了扯干涸的嘴角,那干瘪的脸上似是露出了些许笑意:“有趣,真是有趣。”

……

现在,段风舒适的躺在天台上,让早春的风吹拂着他细长的,散开着的,如墨色的长发;可惜如今的天空,已许久不见太阳,否则必定能照在他的脸上,额头那一片金灿灿的金黄。

他却似在风的怀抱里安眠,不曾醒来。

这是一座不算太高的房子,说是房子却也不大合适,因为下面明明生着四个轮子,在马路上疾驰;若是在上一纪,应当是叫做房车的东西。

天台上有一扇小门,门是开着的,从里面飘来阵阵饭香。

然后,一个美丽的少女从下面走上来,她穿着一件雪白色的衬衫,配一件淡青色的牛仔裤,头发是海蓝色,闲散的披在身后,露出一双晶莹的,纤秀的,玉质的手臂,还有洁白的,完美无瑕的双手。

她走到他身前,修长的手指轻轻将那片金黄轻轻的摘下来。

他脑袋一阵吃痛,睁开眼睛苦恼道:“大小姐,你就不能让我自己出来吗?”

“大少爷。”她嘴角挂着恶作剧得逞般的皎洁笑容道:“饭已经做好了,你如果不来吃,可就要被倒掉了;这可是徐老伯亲手种的谷子,若是被倒掉,可是有人要挨打的。”

段风伸了个懒腰:“天见可怜,段雪大小姐,这饭就不能等我醒过来再吃么?”

“等你醒过来,饭可就要凉了。这饭可是我亲手做的,若是放凉了,有人可不是挨一顿打那么简单了。”段雪轻轻做到他身旁,帮他收束着散乱的长发,嘴角还带着笑意:“怎么样,在江湖里可有什么收获?”

“没有。”段风苦笑着摇头:“刚一进去就莫名其妙被拉进了场大战,看来这个身份的原主人应该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如果不是你断开链接,我可能要死上一死了。”

江湖,诞生于第四纪的古华夏,是那个时代文明的结晶;江湖这一名字的由来已不可考究,从字面上讲应当是指广阔的江河,湖泊;后来发掘出的古籍《庄子中写道:“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才猜测大约是指世界或天下的意思。

当然,这并不影响江湖的珍贵。

第四纪,是人类文明最璀璨的一个纪元,人类征服了无数种族,征服了陆地,海洋,甚至是天空,人类的足迹踏遍了每一片土地,像这房车就是第四纪遗留的产物;没人知道辉煌的第四纪元,是怎样在一夜之间崩塌的,而在其废墟上建立起来的第五纪,直至如今仍在阴霾的笼罩之下,一年中都很少得见光明。

太阳,真是一个奢侈的东西。

据老一辈人口口相传,在第四纪诞生了数个伟大的文明,古华夏便是其中翘楚,从古华夏流传出来的东西,个个都是人间至宝,更别说这最为珍贵的“江湖”了。

“这么说,我还救了你一命?”段雪帮段风收束好长发,眼波流转:“准备怎么感谢我?”

“是是是,感谢大小姐的救命之恩。”段风笑道:“小生以身相许可好?”

“你这家伙,成天油嘴滑舌,也不知在外面骗了多少女孩子。”段雪青葱手指揪了根段风的头发:“这次给你个教训,看以后还敢不敢。”

段风吃痛,正待还手,少女却早就逃之夭夭,空气中只留下银铃般的笑声。

“死丫头。”段风暗骂了句,没得法子便下楼吃饭。

饭是最简单的青菜白饭,无酒也无肉,在这世道能有香喷喷的大米饭吃,已是苍天开眼了。

“此处,距离金陵城,还有多远?”酒足饭罢,段风也少有的关心起行程来,他们俩从小孤村出发,至今也走了两日有余。

段雪看了眼地图,叹道:“还有小半日的路程;只是白马书院在东南也是数的上号的,院长书剑白实力高强,更别说金陵城主何春风……”

“你想劝我不要去?”段风打断她的话:“可是,你知道我是非去不可的。”

段雪轻声道:“我也不是劝你不去,只是希望你能小心些便是。”

段风又何尝不知道此行危险,按照他的性子能苟着那自然是永远不出头才好,可白马书院却有一样他必须取来的东西。

见段风不出声,段雪便又笑道:“何况,这白马书院也不是那么好进的,他们只招十五到十岁的少男和少女;按咱们段大少爷的年纪呀,恐怕还没进门,便被人家给轰出来啦。”

段风:“……”刚才还担心我的安危呢,这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古人诚不欺我。

突然,一声闷响,整个房子都震了震。

这是咋了?天塌了?

段风和段雪对视一眼,走上天台。

只见一人直挺挺的趴在自家天台上,一动不动,整张脸被撞得头破血流看不清面貌。

“嘿,兄弟,你敲错门了。”

段风上前去查探,段雪躲在其背后偷偷打量,很快便发现那人已没了呼吸;这算什么?千里送飞尸?礼轻情意重?

身体温热应当是刚死不久,就是不知是从天上摔下来摔死的,还是飞着飞着不小心死了才摔下来;可不管怎么说,碰瓷都是及其恶劣的行为!

“他身上穿得青衣毫服,料子是金陵城落月庄的青云缎,上面绣着银纹太极卦图;用这古老的款式和花纹作制式长衫,在金陵仅有白马书院一家。”虽然是在背后观摩,但段雪看出来的却远比段风要多:“这个人来自白马书院?”

“不但如此,他就是书剑白。”段风从那人紧紧攥着的手里掏出一只腰牌,上面只写着一个字“书”:“瞧,进白马书院的门票到了。”

段雪看了眼那腰牌,点头道:“不错,他确是书剑白;红底金文,白马书院规矩严苛,这是院长才用得起的腰牌;书剑山实力不凡,没想到会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是谁杀了他?”

“他脖子上有个细小的针孔,应该是被暗器所伤,流血不多,似乎没有射到动脉却打进了气管,看起来有挣扎过的痕迹,可能是缺氧致死,也可能中了毒。”段风仔细检查后道:“这张脸摔成这样,也没法判断了;在东南一带,用这种暗器的人也不多,蜀中唐家,魔城的千面人,南海观音庙……”

“你是想扮作书剑白进白马书院?”段雪想了想道:“书剑白死死的攥着这块儿腰牌,凶手一定试图抢过,却不慎被书剑白逃了出来。他的佩剑也被人夺走,脸虽然血肉模糊,却有几道明显的划痕,估计那凶手也和你不谋而合,是想扮作书剑白混进白马书院。毕竟,无论是谁都不敢去怀疑院长竟然是假的。可,若是在白马书院已经有了个书剑白,你又如何能扮作他?”

段风笑道:“所以说,我必须比他提早一步抵达白马书院。”

据说,白马书院美女如云,有好些漂亮小姐姐,就是不知道比起俺家雪雪怎么样;作为白马书院院长,我是不是可以试试潜规则?段风心里暗暗憧憬,当然,这话他是万万不敢说出来的。

“给你,这是一张上好的‘人皮’。”段雪知道拦不住他,便丢过去张薄薄的皮:“你手艺虽然比不上我,但临时顶一下是没问题的;我进城后,会住在徐老伯的酒楼,你夜里过来换皮。”

这‘人皮’是段雪将猪皮削成薄薄的一层,再加上不同草料制成的,透气性极好,是最适合做易容的面具;至于书剑山的相貌和特征,为了偷入白马书院,那是早便准备好了的。

“好!”段风接过人皮,双臂一展便跃出天台,眨眼的功夫便消失不见,空气中留下他渐远的声音:“你到金陵后,记得给苏家发个帖子,然后带上面具在城里露个脸;我不但要扮作书剑白,还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大漠里的风挂过来了。”

段雪摇头失笑,多少年了还是这个小孩子脾气,只是他一走,这房子便显得清冷起来了;四下一扫,便看见书剑白的尸体直挺挺的躺着,她脸色一僵,刚才竟忘记让段风把尸体处理一下,现在可怎么办?总不能就丢在这儿吧。

瞧了瞧那人血肉模糊的脸,还有地上的大大的一摊血。

段雪:“……”

还是就在这儿放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