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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掌柜之间的猫腻

山娃子虽说也高兴,但仔细想来,杂货?杂货是吃不了这么多的,毕竟能每天都吃得起肉食的老百姓很少,像借宿的胡子掌柜要了一只二十斤的野鸡,恐怕能卖上好几天不成问题

越想越感觉事情不简单,别说杂货铺,就是客栈都吃不了十只!除非……县城里的那家酒楼,对!肯定是!但看向刚刚的王掌柜穿着又不太像是大酒楼的掌柜,一身粗布长杉。

作为县城唯一一间酒楼,酒楼掌柜的穿着绝对不会过于寒酸,身上不说是绣花锦袍,也要是绣花上色的长袍,可王掌柜的打扮未免……对,身份不符,倒像是大家里的管事。

山娃子给汪叔打了招呼,准备尾随前去看看。

几个小厮拖拉着一百多斤的东西在街上还没走远,也就转过了一条街而已。反正大家都在这,没有他也不会忙不过来,汪叔想都没想便同意了,只是让他早些回来。

山娃子慢悠悠的随着王掌柜出了东市,又沿着街道走了一刻多钟,到了一家店铺——一间杂货。难道我猜错了,他们是自己吃的?

就在这时候,王掌柜让小厮从布袋里挑出两只野鸭,剩余八只又重新装好,示意两人抬起来继续往前走。果然!嘿嘿,有猫腻!

几个人绕过了两条街,在一处偏僻的家宅门前停了下来,片刻功夫从里面出来一位身着长衫的中年人,头戴一顶圆帽,像是大户管家的打扮,非富即贵,说了几句便领着几人进了院子。

山娃子离得远没有听到他们几人说的内容,为了确认自己的猜想,又刻意绕到了街道前,抬眼一看——客来酒楼,哈哈!不出所料!果然是这样!

此刻山娃子才完全明白:王掌柜确实是掌柜的不错,但应该和这座酒楼的掌柜有合作。这样说来,酒楼掌柜应该不是这间酒楼的老板,算是整个管事的,负责酒楼运营,采购,权利不所谓不大。对于老板怎么想的,这家掌柜为啥不自己去东市买,这个他现在倒是没有猜出来。

山娃子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能不能从王掌柜手里夺到这个倒卖的权利。

听二狗爹说起来,王掌柜隔两三天就要买十只八只猎物,活物最好,贵点没关系,半死不活的也行,就是不能死,所以东市大都卖的都是带血不死的动物。

死物不说卖不了价钱,连人问都没有,谁想拎回家一个死东西,夏天不说不能保证新鲜?都还怕吃了不好呢?所以碰上熬不过死去的猎物,一般猎户都是自己吃了,像汪瞎子一帮人卖的活物,浑身一点伤都没有的,那可真是稀罕东西,怪不得刚进东市时那么轰动了,都不待见这帮残疾人。

大家想不明白怎么打来的,看那架势一个个眼热嫉妒的不行。从到集市大半天的时间了,除了二狗一家有说有笑,其余再没有人有一张好脸色了:抢了我们的生意,还想让我们笑脸相迎,门都没有!

山娃子到了东市,刻意像二狗爹打听了一下,原以为酒楼掌柜比较神秘,没想到经常在县城走动的人都知道他,虽说不清楚他具体叫什么,但是好多人都叫他富贵,慢慢的就变成了富掌柜。

听说为人比较和气,没有见过和谁红过脸,碰到乞丐讨饭,经常还会打赏一些剩饭剩菜给他们……这——山娃子听了半天,好像和奸商不太符合啊,一般倒卖货物的掌柜不都应该尖酸刻薄的嘴脸吗?

不过真是这样的话就更好办了,看来晚上的计划可以实施了,成功的概率又提高了两成。

回到自家摊位前,发现只剩七八只野鸡鸭了,山娃子吃了一惊:来的时候带了二十九只,送给胡子老板一只,被勒索一只,王掌柜一次性买了十只,也就是说一个下午晌的功夫卖了足足九只!

搁以往汪叔的话来说,每次进城拿上四五只都是到第二天下午晌方才卖完,回到村子天都黑了。可现在不一样了,以往卖的都是和别家一样的货色,皮毛带血,看着就脏。自家摊位上都是些干净的活物,只卖给单个营生的小铺子,照这情况一天卖个十几只的也不成问题。

又能吃又能养,再不行有钱人家买来看也是有的。事情正往好的方向发展,山娃子越来越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