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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悠闲自在的日子(求收藏,推荐)

鹰眼给的那间酒楼在宁安城的东市仁寿坊,安定大街和王府街交汇处,绝对是寸土寸金的地段,想来也是贾氏以前的产业。

白磊对酒楼名字不怎上心,可全家似乎都特别在意。

想了想,白磊道:“就叫千金楼吧。”

“噗……”

白磊话音刚落,一群人齐齐发笑。

王伯道:“少爷,这名儿是不是俗了点?”

林飘然道:“我觉得会把人都吓跑,一饭千金,你以为人人都是韩信呐。”

黄金道:“确实俗了点,不过与我的名儿挺配。”

何亦如道:“叔叔有大才,能不能再想想。”

切,大俗若雅,你们这帮人懂嘛呀。

白磊感觉被鄙视了,他苦口婆心的才想出这名儿。

不行,说啥也不能改。

“咳咳,正所谓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名儿听好的不是吗?”

黄金道:“好,好一个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就凭二哥这句诗,就算真的是一饭千金,我也要去吃一顿。”

白磊无语,胖婶有那么多钱吗?

千金楼这名儿算是被定下来了。

白磊突然有了点想法,一饭千金,虽然有些夸张,但也不是不可以。

他打算将千金楼定位成高档酒楼,打个比方,如果宁安城最豪华的酒楼是五星级,那他就要将千金楼打造成七星级。

说干就干,白磊写了一夜的策划。

第二天,交到何亦如手中时,全家人都惊呆了。

王哲道:“磊子,我觉得还是拉山头抢钱不叫靠谱。”

王哲这憨货都知道不靠谱,可想而知其他人是如何反对。

白磊道:“我只说两点,第一,我要把千金楼打造成,宁安城,不,是天下间,最高端的酒楼,第二,我们赚的是有钱人的钱。”

王伯哭着道:“有钱人也不能这么败家啊。”

王伯是吃过苦的人,他说这是败家算是客气了。

这事儿要不是白磊提出来的,王伯一定会请出白磊爷爷军中执法的铁棍。

林飘然和何亦如商量了一下,都表示同意。

林飘然是盲目的相信白磊。

何亦如是从商业角度出发,她觉白磊的提议很可行,一旦成功了,那将真的是一日千金。

媳妇同意了,王哲也表示同意。

这下王伯不同意也没办法。

这样一来,千金楼必须大修,全部都要用最好的,包括人和菜品。

白磊本以为自己有事儿干了,结果全家都出手了,连王哲都跑去监工了。

他有没捞着事儿干,只能无聊的时候教教熊孩子功夫,去新建的学堂转转,大半时间都是在陪着一黑二白。

时间一晃到七月中旬。

期间,江湖和朝堂发生了两件大事。

江湖上庞泽带人端了鄱阳湖上的十几个帮派,胡广一带的税收收回大半。

但江湖却愈发沉寂,这不是好兆头,暴风雨在酝酿。

朝堂上,户部拨款八万两,又工部修建炼钢高炉。

同时在工部下设立冶钢局,负责冶炼精钢。

其中主要工人,都是西北金县,当时马寒山上炼钢的那批村民。

白磊当时只是简单提了一句,他的主要目的是怕北奴人对那批村民下手,一旦逼急了,说不定金县县令为了抱住炼钢之法,真的将他们灭口。

这次,那个金县县令也来了,任职冶钢局副局长,当然不能这叫,这会儿人家叫员外郎,从五品,管的事还不小。

到这时白磊才知道,那个金县县令,如今冶钢局的员外郎,叫胡有德。

这次算是让他有了一个大展身手的机会,只是不知道西北有没有引进玉米、土豆等作物。

一半个月的时间,安闲庄变化很大。

白磊感觉最明显的是,已经没有了那些压抑感。

庄子里不再是暮气沉沉,那些佃户虽然依然怕他,但精气神足了许多。

这一个半月,白磊愈发习惯这种悠闲自在的日子。

除了千金楼开张,他没有走出过安闲庄一步。

用林飘然的话说,他可以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当宝贝。

这句话所有人都赞同,千金楼开张半个月,如今早已名满京城,至于名满天下也是只是时间问题。

慕名而来的人如过江之鲫,相信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人有之,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人更有之。

到底千金楼有多赚钱,白磊还真不知道,他也懒得问,这玩意儿还不知道是谁家的呢?

夕阳西下,仲夏时节,依然炎热。

田间被烘烤了一整天的水稻,此时终于可以喘口气。

安闲庄外,红裙少女牵着马,走在乡间小路上。

几个小孩躲在稻田岸边,窃窃发笑。

一个小孩道:“那个败类今天那糖果给我,叫我不要去学堂,嘻嘻,我抢了他的糖果,然后照样去了学堂。”

说着,他将手里的糖果分给其他两个孩子。

一个小孩接过糖果道:“那个笨蛋,就不想我们去学堂念书,还说什么读书无用,哼,他不知道林女侠早就跟我们说了,只有读书才能成为有用的人。”

另外一个小孩,一口吃掉糖果道:“对对,他就是不想我们学好,越是这样,我们越要好好学。对了,你们《三字经》和《千字文》都会被了吗?”

发糖小孩道:“我都会默写了。”

吃糖小孩道:“我也是,我正在背《弟子规》,可是好多意思不懂。”

没有吃糖的小孩道:“你们好厉害,《千字文》我还不太熟。”

发糖小孩道:“先生说,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你不要急,慢慢来。”

“嗯,我晚上加紧要用功。”

吃糖小孩道:“嗯嗯,二郎你怎么不吃糖?”

叫二郎的小孩道:“我带回去给我哥吃,他不能上学,每天干活很苦,我想让他尝尝。”

发糖小孩道:“好,下次我再从那个败类手里多骗些糖来。”

吃糖小孩道:“蛤蟆,你下次让他给鸡腿,你说给鸡腿就不去学堂。”

二郎道:“棍子,要不我们一起去?”

蛤蟆道:“棍子不能去,他上次用牛粪扔那个败类,败类说要杀了他家的牛,会认出他的。”

“那我和你一起去,多骗些鸡腿来。”二郎道。

棍子道:“那我去帮庄子里浇菜换鸡蛋,到时候我们一起吃。”

“好!”另外两个小孩同声道。

三个小孩打打闹闹,边走边说。

蛤蟆道:“二郎,你要快点背熟《千字文》,被给那个败类听。”

棍子道:“对,你背得越熟,他就越害怕,怕我们把学了好多知识,这样他就更不想我们去学堂了。”

蛤蟆道:“到时候,他就一定拿出好多鸡腿了。”

蛤蟆说着,将黏糊糊的手掌,搭在二郎的肩上。

二郎道:“哎呀,蛤蟆你不要弄脏我的衣服,让林女侠看到会不高兴的。”

棍子道:“对呀,蛤蟆你要讲卫生,快去洗手。”

蛤蟆道:“我们一起去吧,走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红裙少女斗笠下的脸庞写满了疑问,回过神来后,她才发现那三个孩子已经走远了。

她喃喃道:“安闲庄?败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她试着询问这一切的时候,几乎每百姓都带着敌意摇头,却并不感觉到害怕。

骑上白色高头大马,红裙少女又有一次消失在夕阳中,这次她走得很慢,似乎在思索,也像是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