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小说 > 科幻小说 > 阳阴之主 > 11,恶作剧2

“轰,轰!”

小刘开的是辆老款的尼桑骐达,价廉物美,十多年了,还耐用的很,油耗也不高,就进过两次修理厂,还都是小毛病。

出来之后,凉风一吹,原本就恐惧未尽的脑袋晕乎乎的,坐进车里后,习惯性的点火,热车。

“呵呵呵呵……”

刚挂上档,准备走人,后排座椅上幽然传出阴沉沉的笑声。

“!”

在办事处里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刘,听到这诡异的声响,顿时如坠冰库,四肢冰凉,握着方向盘的手止不住的颤抖。

他心跳瞬间加快,狂跳,跟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似的,小小胸腔已经容不下这颗膨胀的肉球。他的眼神忐忑,缓慢的朝着后视镜瞄去。

“鬼!”

小刘心底无声的呐喊着,这一刹那,他被恐惧扼住了喉咙,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

只见他的座椅后排,飘荡着一个绿莹莹的鬼影,有热水壶这么大,四肢细小,跟电视里的外星人似的。

鬼影慢吞吞的朝小刘飘来,如同一盏鬼火,散发着淡淡的幽光。一眨眼的功夫,小刘后背已经被汗水打的湿透,他四肢僵硬,动弹不得,连呼吸都停滞了。似乎已经认命,等候发配。

“小刘师傅,慢点开啊!”

关键时候,在边上人家串门的苏强走了出来,见到这辆熟悉的车型,走到半开着的窗户边上,对着车里打了声招呼。

“嗖!”

或许是察觉到有人来了,鬼影闪烁一下,立刻窜进了后排座椅下面,不见了踪影。

“砰!”

见到鬼影消失不见,小刘忽然觉得身体好像失去了束缚,又能动了。他连忙从驾驶室里跑了出来,连熄火都顾不上,车门重重的关上。

“咋了,啥东西落里面了?”

苏强好奇的问道,他在屋子里见小刘发动汽车许久了,也不上路。这会儿准备回去了,路过,出于客套来打声招呼。

“没,没什么……”

小刘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撞见鬼了,随便搪塞了几句,苏强没有多想,晃晃悠悠的回草窝去了。已恢复肉眼看不见的灵体状态的林小建悠哉悠哉的背坐在他肩膀上,看着小刘面色青白的样子,笑得乐不可支。

他觉得捉弄人实在是太好玩了,让他发自身心的欢快愉悦,每个念头都洋溢着兴奋之情。甚至停滞许久的境界,隐隐然也因为念头通达而打开了好几丝缺口。

“咦?原来这才是升级的奥秘?难怪艺术作品里的鬼都爱捉弄人。”

许多时候林小建都不拿自己当鬼,但他干的事也不像是人,处在一个捉摸不定的状态。

“为了早日成为鬼王,或者转世投胎?我要多多吓唬人才行啊!”

望着不敢上车的小刘,他若有所思,看样子这个讨厌的家伙今晚是不打算开车回去了。

“山猪师傅,我的车有点问题,开不回去了,先停你家门口好了。”

小刘是打死也不敢上这辆车了,如果第一次碰到镜中鬼,还能解释成自己酒喝多了断片——即便自己晚上只喝了半瓶啤酒。那么在车里的第二次,就绝对绝对,证明自己沾上不得了的东西了!

“哦,我送你回去吧。”

山猪闻言,热情的招呼道,就要回房间去拿车钥匙。

“没事,没事,我打车回去。”

小刘寻思着晚上到哪个酒店,不对,去寺庙的厢房里先应付一宿,找大师蹭点佛光,去去晦气,看看阴阳,千万不能带回去祸害家人。

这也是普通人乍逢灵异事件,能想到的最妥善的解决办法了。

而罪魁祸首,此刻已经跟着苏强回到了公墓区域,看着千篇一律的1848黄金眼,心里暗暗想着:“既然吓唬人能升级,那我得多多行动才行。”

“不过肆无忌惮的出没的话,会不会太张扬了?苏强这肥宅,绕来绕去也就在村子里面。要是闹鬼的事情多了,肯定会传扬出去,到时候请来了龙组,龙虎山的大佬咋办?”

难得林小建会从长计议,只是电视里叽叽呱呱的吵架声太刺耳了,他恼起来,身子凝练成直线形状,一下子飞回墓穴里去了。

这是他最近发现的技巧,好像灵体的飞行速度,也跟物理常识有关系,流线型飞的就是比人形要快。

对力量的渴望,或许是每个生物与生俱来的本能,只有掌握力量,远能得到繁衍的机会,近能过上好日子。林小建许久没有这么深入的思考过问题了,到底怎样才能既不招摇,又能吓唬人呢?

墓穴里阴暗逼仄,他望着磨砂的大理石墓碑,陷入深深的沉思。

……

“小建,今天是你的第三个烧七,我来看你了,你不会嫌我来的晚吧。”

“哎,你挑的好日子,都是正课。上星期你二七那天正好测试,教外语的老头还问我你怎么没来,真是后知后觉,不知道你现在是全校的骄傲吗?”

“这学期我们的文明宿舍,老班的优秀辅导员已经没跑了。你说说你,见义勇为连命都丢了,能让人记住你的,也就这点虚无缥缈的荣誉。”

沉思了一晚上,次日白天林小建睡的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在他耳边絮絮叨叨,他习惯性的“睁开眼睛”,一缕意识探出墓穴外,看到来者正是同寝的室友任吟月。

任吟月是个小胖子,是寝室四个人里家庭条件最好的,每个月生活费有3000左右,基本上顿顿都有肉吃,每周还会组织大家到校外聚餐。不过林小建一直觉得自己和他不太交心,哪怕他再平易近人。独自一人的时候细心分析,认为还是自己穷人的思维在作祟,酒醉肉迷的聚会欢笑过后,心底里是少许的落寞和自卑。

只是没想到,在自己死后,第一个来看望的竟是他。想到这里,林小建心情有些激动。这种心理上的亲近感觉,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

“这是在你抽屉里发现的手串,之前忘了给你带上,我想着今天要不带来烧给你得了。”

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后,任吟月从背后书包里掏出一条仿黄花梨的手串,总共有13颗,古色古香,盘的圆润透亮。林小建瞄了一眼,确实是他生前佩戴过的。

林小建出身贫寒,形成了独特的价值观,不像凤凰男那样苦大仇深,也不学暴发户贪得无厌。有段时间见任吟月带个据说开过光的海南黄花梨手串,号称精品,大四位数。他也颇感兴趣,便去夜市上买了根看起来差不多的,价格是任吟月的1/100。

有人问起来历,林小建如实回答,没觉得不好意思。他觉得首饰的价值除了材料和工艺外,最重要的还是看谁戴的。边角料做的手串,或许百年后,就因为他的人生传奇,被摆在博物馆里呢?

网络上有段子曰:土豪戴的仿制品,别人看着都像限量珍品;至于屌丝戴的真品……

“咦?”

当任吟月拿出这串被他盘过许久的手串后,林小建奇了一声。他竟然从这条手串上,察觉到了令他灵魂产生意识动荡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