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小说 > 言情小说 > 和光同尘,日月同辉 > 第一章 苟活

永阳二十七年,中元节,深夜。漂流的河灯早已熄灭,原本热闹的街上也不再有一丝人气,阴风阵阵,仿佛舞台已经成功转交给了节日真正的主角。

男子凄厉的惨叫惊飞了树上的鸟儿,粗哑的叫声此起彼伏,让偏僻幽暗的街道气氛更显诡异。

“什么人?”

男人连绵不断的惨叫声终于引来了巡夜的捕快,颇有威慑力的警告声伴随着三五个灯笼和沉稳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向着惨叫声的源头缓缓围了过去。

发出惨叫的是个身材略微魁梧的男人,此刻正躺在血泊里——他本人并不像他的哀嚎声那么生命力十足,而更像一条没经过处理就被扔进了锅里、已经煎了一会儿、粘锅了的、马上就要死透、只偶尔还抽抽一下的大草鱼。

而大草鱼的旁边,蹲着个本来就很瘦小,被大草鱼一衬托更显瘦小的小人儿,不知道在忙活些什么。那人动一下,男子就哀嚎一下,远看着像是在鼓捣着什么开关一般。

不多久,二人就被围在了捕快们的小包围圈内。

捕快们居高临下而又颇警惕地打量着那个瘦小的身影,只见他一双苍白而又略显瘦削的手麻利娴熟地将匕首深深地插入了男人的手臂之内,伴随着男子又一声惊天动地的哀嚎,匕首旋转了一周,修长的手指伸入被人为拓宽的伤口内,将一颗小珠子挖了出来。那画面着实诡异,就像是瘦小的老鼠在啃食肥大的猫儿一般,忽明忽灭的烛火将画面衬得越发瘆人,浓重的血腥味让捕快们毫不犹豫抽出了佩刀,刀尖直抵那人的后脑勺。

被捕快们这么围着,公仪玥也仍旧不慌不忙的,即使脑后抵着好几把刀,手上动作依旧行云流水。她开口,用寒暄般的语气解释道,“官爷们来得正好,这是近日衙门通缉的采花贼,奸污了五名女子、手上有一条人命的那个。小女子扛不动这大汉,烦请官爷们等小女子这边好了将他带回衙门,小女子也顺带领个赏钱。”

捕快们看着眼前这么个“扛不动大汉的小女子”一边手法娴熟地剜着人肉,一边跟他们如此客气地汇报工作,不禁面面相觑。

“王捕头,前不久我才带着逃犯去领过赏的,您不记得了么?”

被点名的王捕头闻言,将灯笼提过去了些将她仔细打量了一番,才想起来前些天这小姑娘的赏钱还是他亲手给的,当时他就觉得奇怪,这柔柔弱弱、稚气未脱的小姑娘是怎么把那么个官府通缉了大半年的凶犯给抓住的,此刻看她这般剜人肉宛若表演杀猪的样子,不禁感叹,“人不可貌相”。

如此想着,王捕头示意同伴将刀收了回去,看了眼那个被刀刀入肉都嚎哑了的采花贼,虽然光看着都觉得浑身发疼,却又觉得挺大快人心的,便也没有上前阻止,只语气十分客气地问道,“姑娘这是……?”

“回收暗器。这东西钉在肉里时间长了这人恐怕狗命不保,虽然他也该死,但我想怎么着也应该经过衙门才对。”她信口胡诌道。

闻言,捕快们对眼前这个小姑娘的观感又往积极的方向升了一个度。

她倒并不在意自己在他们心中是心狠手辣还是侠肝义胆,这么胡扯单纯的是担心,要是老实说回收暗器只是为了省那么几个铜板的材料费,他们会不耐烦直接把人带走,那她就亏了。

这暗器原本就只是箫哥哥捎给她好玩的,毒性并不大,打打野鸡什么的还行,要对付人就只能以量取胜。她又不会武功,只能靠着身手还算敏捷、体力也不差,一边躲避对方攻击一边打暗器一边消耗对方体力等待毒性发作,等到这么个壮汉被制服,早就被暗器扎得跟马蜂窝差不多了,所以等她将他身上的暗器全清理干净,已经是半炷香之后的事情了。

王捕头乐呵呵地让她第二天去领赏,这一单也就这么结了。把赏金拿了,能换点之前一直想买的药材,她几不可查地叹了口气,看了看天色,有些无奈地笑道,“我是不是傻?”

公仪玥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自己一个月100文租的小破屋子里,“吱呀”一声推开门,一股怪味扑面而来,冲得她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怪味的成分有些复杂,有屋子本身自带的霉味,有草药味、还有微弱的血腥味跟汗酸味。仿佛稍一用力就会散架的小木桌子上放着两碗清汤并两个馒头,应该是房东阿婆傍晚送来的,即使是大夏天的,现在也早已凉透了。

屋子最里面黑黢黢的一个小角落里缩着个年纪跟身量都比她还小的少女,浑身裹着布条,此刻呼吸绵长,睡得香甜。因为能夜视,公仪玥并没有浪费钱去购置蜡烛油灯之类的照明用具,况且那么脆弱的小木桌子能不能承受得了蜡烛油灯的重量也未知呢。

她捏着鼻子喝了口清汤,又勉强啃了几口馒头,就算吃过晚饭了。

她自己吃完,也不管现在几时几刻,就把人睡着的小姑娘摇醒了要喂她。小姑娘本来睡得正熟,被摇醒也没有起床气。她缓缓睁开眼睛,反应了一会儿便绽出了个笑容来。她挣扎着就想要爬起来,然而由于全身上下并不受控制,即便使出了全力挣扎,那幅度也可以忽略不计,还被公仪玥简简单单就推了回去。

小姑娘朝着公仪玥咿咿呀呀似乎想说什么话,但因为体力不行,嗓子也坏掉了,不仅声音很轻,连发出来的都只是几个随意的音节,不成意义,连她自己都听不懂,小姑娘有些急了,发出来的音节也更加急促,可越是着急,发出来的声音就越是嘶哑难听,小姑娘急得眼眶都有些红了。公仪玥叹了口气,只淡淡地说了句“老实点,我喂你。”就开始笨拙地给小姑娘喂起汤来。

这个浑身全是刀伤的小姑娘是她被抄家、七月带她逃出去的那天晚上被她捡到的。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也就是半个多月之前的事情,却是恍如隔世。

半个多月之前,她这么个平时摆摊算命、偶尔抓贼卖钱的粗糙少女还是丞相府大小姐、被大昭百姓奉为半个神仙的未来皇后呢。到现在也只能感叹一句,天有不测风云,人生真是精彩极了。

她后来才知道,七月那天迎着追兵跑到了城郊的一处断崖边上,当着他们的面纵马跳了下去,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将公仪玥这个存在从这世上抹去,换了她的自由。如果七月那个傻丫头没有插手,公仪玥其实并不太在意是否被抓走充作官妓,大不了就是一死了之,她也并不会太害怕,但七月将自己的命给了她,她便没了别的选择,只能好好活着。

那天晚上,老天应景地下起了瓢泼大雨,让她这个丧家之犬更显凄凉,她拖着沉重的步子往前走着,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就好像全天下只剩下她一个人,那么去哪里,做什么,好像都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她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七月干净甜美的笑容,雨水打在脸上一股一股地留下来,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哭,心里很堵很难受,身体也控制不住地有些抽搐。

将她拉回现实的是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她并未作过多的思索,只是像野兽搜寻食物一般循着气味缓缓寻了过去,血腥味越来越浓郁,她那时也不知道害怕,甚至还加快了步伐,然后听到有什么人慌忙逃走的声音,再往前走,就看到了泡在血水里已经昏过去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手筋脚筋都被挑断了,身上还被捅了好几个窟窿,连脸都被划得血肉模糊的,那伤很深,怕是得一辈子留疤了。若非公仪玥突然出现,这小姑娘不知道还会被残害成什么样,大概也活不成了。

公仪玥从身上撕了些布条给她止血,然后又艰难地驮着这个小姑娘寻了一处破败的寺庙避雨,再之后又寻到了这个廉价的小屋子,暂时安定了下来。

公仪玥后来也反思过自身难保的自己为什么会救下这个小姑娘。虽然平日里上课,要谈什么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她都能说的让教书先生为之鼓掌,但本身其实没什么共鸣,对“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种说法其实也有些不以为然。

所以当时最直接的想法大概就是,“好不容易看到个比她还惨的,不能让这个垫底的就这么死了。”

而再深一些的原因,源于她不切实际的期待:如果七月还活着,她希望有人也像她这样,将七月捡回去救她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