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小说 > 历史小说 > 宋魄 > 第十章 家笔

“现在看的话,似乎还不错。”

叶泽却不知有人在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一脸郁闷地回到家里,一头扎进了被窝里。

“老祖宗们,穿越前辈们,我给你们丢脸了,之前比不过老庄主也就算了,现在连只鹅!连只鹅都敢骑在我头上拉屎了!”叶泽一声长嚎,把刚回来院子里的石宝吓了一跳。

屋内郁闷了一整天,饭也没吃一口,到了饭点元觉有些奇怪,便问石宝:“平日里就数四弟吃饭最是积极,今儿个怎地不见了人影?”

石宝憋笑道:“他今天被鹅群满庄子追着咬,觉得丢人,死活不出屋子了。”

元觉听罢哈哈大笑:“真是个小孩子性情,没事招惹鹅群作甚。”

石宝却转了个话题问道:“自从来了庄上,就不曾见哥哥习武,不怕荒废了武艺么?”

“庄上日子过的悠闲,我每日吃罢饭便回屋内研读经书,武艺却是疏忽了。”元觉点了点头道:“明日我便与你一起,多谢三弟提醒了!”

石宝摆摆手道:“小事,小事,大哥操持家业甚是繁忙,四弟整天招猫逗狗的,俺一个人又练的无聊,正好你来了,我们弟兄两个还能互相切磋,岂不美哉。”

两人正说些体己话,却看到方腊提着一壶酒走了过来。

“你们两个倒是悠闲,我却快被愁死了!”方腊屁股还没坐在板凳上,嘴里就开始抱怨了起来。

“何事让大哥这等费神?”元觉给方腊夹了块肉,轻声问道。

“能有何事,还不就是教我学些管理庄子的事宜,我平生只爱结识英雄好汉,这等劳神劳力的事,我哪里学的进去!”

方腊猛灌几口酒,指了指石宝苦笑道:“他脑子里全是肌肉,我也差不多,我这里面,尽是些酒水饭菜。”

石宝埋怨道:“你说你自己便可,带着我作甚。”

方腊和元觉哈哈大笑,又问道:“为何不见四弟?”

石宝便把上午发生的事又说了一遍。

三人顿时一番嘲笑,酒足饭饱后各自回房歇息。

第二天一大早,叶泽便被院中嘈杂的声音吵醒,又是人声,又是鹅叫,让人几欲发狂。

怒气冲冲地推开门一看,却是昨日的庄稼汉,拿根麻绳绑了大鹅双脚,吊着来给叶泽赔罪,见叶泽开门,便拘谨的打了个招呼。

“小,小官人,鹅给您带来了,它咬了您,是它该死,是它罪有应得,只是它给老汉看家十余年,也有了几分感情,俺不求别的,只求小官人能给它个痛快,莫要折磨它。”说罢庄稼汉便别过了头去,眼中似有泪花闪烁。

“您多虑了,小子我只是想要它几根毛而已,我又不是嗜杀之人,害它性命作甚。”叶泽笑着解释道:“大鹅的左翅有五片羽毛,是其身上最大、最长的五片,可用来做一种非常方便的笔,这也是我昨日去招惹鹅群的原因。”

庄稼汉对叶泽的话有些怀疑,但也没敢问。

叶泽郁闷的拍了拍脸,反正觉是睡不成了,干脆就把羽毛笔做出来吧。

院中早早起来习武的石宝早已吃瓜很久,见叶泽需要烧水,就自告奋勇的前去帮忙。

趁着烧水的空挡,叶泽问道:“还不知老人家姓名呢。”

庄稼汉道:“俺姓王,没有名字,只因家中排行老二,村里的人便都唤俺王老二。”

叶泽闻言大惊:“不曾想竟是隔壁老王!幸会幸会。”

王老二却不知叶泽在说些什么,只是站在一旁呐呐不语。

见没人懂梗,叶泽自讨了个没趣,便围着大鹅转圈看,又指着大鹅的左翅道:“老王,你替我拔这五根毛下来。”

王老二闻言,伸手捂了大鹅的眼睛,另一只手一使劲,揪了根血淋淋的羽毛下来,痛的大鹅嗷嗷直叫,声音都变了样。

只是平日里凶悍无比有仇必报的大鹅,今日却只是叫唤,虽疼痛难忍,却不曾攻击王老二一口。

停了片刻,王老二颤抖着手又要继续,叶泽长叹一口气道:“罢,罢,罢,恁的作孽,老王,算了,你改日挑些鹅群掉落的好羽毛送我吧。”

听闻此言,王老二老泪横流,又要跪下给叶泽磕头,被叶泽强行扶了起来。

王老二擦了擦眼泪道:“小官人休怪俺矫情,老汉我上辈子不知做了什么孽,这辈子与老妻无儿无女,这只大鹅跟了俺俩十几年,早就和子女无异,不瞒您说,今早要把它送来给您赔罪,我那老妻还哭了好几回哩。”

一番话说的叶泽也很心酸,赶忙打岔道:“老王休要再说了,我不拔它毛便是,再说下去我也要哭出来了。”

王老二正待回答,石宝却大着嗓门喊道:“四弟,你们在说什么,水开了!”

叶泽闻言从老王手里拿了唯一的一根羽毛,又从灶房拿了蒸笼,放在锅里蒸了几分钟。

“四弟,你这是做甚?”石宝是个好奇宝宝,什么都想问一问。

“这叫做脱脂,平日里大鹅,鸭子等水禽没事便梳理羽毛,不是因为它们爱干净,其实是在往上面涂一层油防水。”

说罢便从蒸笼里取出羽毛晾干,又找来一把细沙,将一张小纸片埋入其中,又在大锅中将沙子不断翻炒,等到沙子表面烫手,纸片却还未点燃之际倒出。

“为什么要放纸片?”一道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叶泽吓了一跳,原来元觉也被吵醒了,远远看到灶房这般热闹,便走过来看个究竟。

叶泽道:“纸片将燃未燃时的温度,在我的家乡被叫做一百八十度,是最适合做鹅毛笔的温度。”

“原来如此。”元觉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叶泽又把羽毛管插入倒出的热砂内,等沙子凉透后拔出,此时羽毛管已经从半透明变成了不透明。

“有趣,有趣!”石宝兴趣大增,劈手夺了过来想看个究竟。

叶泽大急,拧着石宝的肉让他还回来,石宝见叶泽很是生气,这才乖乖还了回来,嘴里还不断埋怨叶泽小气。

“平日里吃饭,俺没少让你多吃肉,今日却连跟羽毛都舍不得让俺看,抠门!”

叶泽白了一眼石宝道:“这能一样吗!”

石宝很是郁闷,想让元觉评评理,却看到一旁的元觉面色十分凝重。

“休要扯皮,此事事关重大!勿要耽搁了四弟。”不等石宝开口,元觉便直接堵住了他的嘴。

叶泽又去院中拿了石宝的开刃大刀,沿着四十五度角切下一小段羽毛管,然后……开始日常发愁。

元觉想了想道:“我房中正有一把锋利小刀,是我平时割劲木所用,不知四弟用不用得上。”

叶泽大喜:“二哥有这等好东西,怎地不早点拿出来!”

“你也没问啊!”

去元觉房中取了小刀,在羽毛尖的中间钻了一个小孔,小孔至笔尖的最尖端轻轻划出一条划痕,只在最尖端划透一点。

又去取了纸、墨,深吸一口气,沾了墨汁,在纸上大大地写了一个叶字。

“成了!”叶泽举起手中的鹅毛笔向大伙炫耀。

“我试试我试试!”石宝急不可耐,拿到手比划了两下,才尴尬道:“那个,俺不识字~”

元觉和尚拿过来,写了一会,皱着眉头道:“不错,和毛笔用起来完全是两种感觉,这种笔要更容易上手一些,只是书写时有些晦涩。”

叶泽点头道:“在我的家乡,毛笔叫做软笔,而类似羽毛笔这种,叫做硬笔。”

“至于晦涩的原因嘛,只要勤书写,多练习,笔尖磨圆以后,书写就会非常流畅。”

元觉也道:“软笔的书写,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才能写作,而这硬笔,虽也有要求,但门槛却大大降低,非常适合启蒙所用,其材料也很廉价,若能推广出去,定是一件名留史册的好事。”

“只是万物有利必有弊,却不知这鹅毛笔,有什么缺点。”

叶泽道:“缺点嘛,就是损耗比较严重,需时常拿刀重新切面,不过并无什么大碍。”

“真是神奇的东西。”元觉拿着鹅毛笔越写越流畅,嘴里赞叹不已。

“却不知四弟家乡是何处,怎会有这等精妙的东西。”元觉似不在意一般随口问了一句。

“而且这种制作工艺,一般都是独门秘方,四弟是如何学会的?”

“我的家乡吗。”叶泽望着远方道:“那是一个很好的地方,那里的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无论遇到怎样强大的敌人,他们都从未退缩过。”

“那里的人,勤劳,勇敢,富有创造力,她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强的地方,但是确实这个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地方。”

“它的名字,叫种花家。”

“奇怪的名字。”元觉随口道,脑子里却在疯狂搜索这个地名。

“二哥莫要想了,这个地方,依稀只在梦中出现过。”

“或许她在过去,或许她在将来,也或许,她在另一个时空。”

“我很想她啊,我是她不要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