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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嘬着吃海瓜子

中班是最难熬的了。上白班时候人多、事儿多,八个小时候很快就过去了。上夜班时候几乎没有顾客,可以找个地方偷偷睡一觉,一个班八个小时也很快就过去了。

唯有中班,从下午四点一直到晚上一点。想睡个觉吧,刚睡着就该下班了,不睡觉吧还实在困。

芦笛最不喜欢上中班了,但是不喜欢也没用,今天芦笛又该上中班了。

下午办了几个入住和离开的客户,晚饭后基本没事儿了,芦笛百无聊赖地坐在吧台后面。

这时候芦笛有点羡慕辛珠了。因为辛珠喜欢看书,坐在那里可以一动不动看几个小时的书,时间就过的很快。但是芦笛自从毕了业就没看过书,因为一看书就会觉得更困倦。

芦笛坐在吧台后面胡思乱想。想着想着忽然想起那天回家送水果,隔壁王婶儿说的一句话。

“去美丽华住的不是当官的,就是有钱的,让芦笛在哪里找个好女婿!”

“也不知道我会找到一个什么样子的女婿。是有钱好?还是有权好?”

芦笛想到这里,忽然觉得不好意思,脸有点红了,不由得暗自好笑。

“想什么呢?笑的这么开心?”

芦笛忙收敛心神,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史元稹竟然站在自己面前,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没,没想什么!”

芦笛结结巴巴地说道,她的脸红了,觉得自己刚才想的心事儿被史元稹看穿了似的。

“没想什么还那么入神?不会是在想哥哥我吧?”

史元稹看着芦笛白皙的脸蛋因为紧张和羞涩而变得红扑扑的,忍不住继续调侃道。

“你,你说什么呀?”

芦笛脸更红了。

“这有什么?小妹想哥哥很正常啊!我出门时候就经常想起我小妹的啦~”

说着史元稹变魔术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拎出一个塑料袋,举到芦笛面前。

“看!刚才我和客户一次吃饭应酬,虽然是在谈一个很大的生意,但是我一直在想着小妹你的啦。”

芦笛看塑料袋里好像是一袋子细长小石子儿一样的东西,但是塑料袋底部又一些菜汤一样的汁水。

“这是什么?”

芦笛看了半天没看明白,好奇地问。

“海瓜子呀!应酬饭局时候觉得他们店里的海瓜子很新鲜、很好吃,特意重新要了一份,打包回来给小妹儿吃的啦~”

史元稹温和地看着芦笛,眼神儿里都是那种哥哥对妹妹的宠溺。

“海瓜子儿?不知道!没吃过。”

芦笛微微睁大了眼睛。

“我只吃过葵花籽儿、西瓜子儿、南瓜子儿,从来还没听说过海瓜子儿?海里也可以种瓜子儿吗?”

芦笛笑嘻嘻地问道,其实芦笛故意在用看似满不在乎的笑嘻嘻的样子来掩盖自己没听过海瓜子的尴尬。

“真是我的傻小妹儿,海里怎么能种出瓜子来?海瓜子是海鲜,一种螺丝,就像你们这里河里、池塘里长的螺丝一样。不过因为个头形状像瓜子一样,所以就叫海瓜子儿了。”

史元稹耐心地给芦笛解释着。

芦笛看着史元稹认真解释的紧张的样子感觉很好笑,捂着嘴笑了。

“不要笑了啦!小妹,吃吧,看看喜欢不?喜欢以后哥经常给你买。”

说着史元稹把塑料袋放在吧台上。

“可是……?”

芦笛看了看吧台上的海瓜子,抬起头无奈地看着史元稹。

“在这里吃,发现了会被扣工资的。”

“那?去我房间吃吧!”

史元稹立刻拎起吧台上的塑料袋,向3118房间方向扭了一下头,用征求的眼神儿看着芦笛。

“啊?”

芦笛犹豫着,想去,又隐隐有点儿担心。

“不要怕耽误上班儿的啦~把房门开着,听着店外面的动静,一有声音你就赶紧出来。”

史元稹好像是芦笛肚子里的蛔虫,知道芦笛的担心。

“好吧!。”

史元稹这话彻底打消了芦笛的疑虑,芦笛痛快地答应了。

史元稹拉开3118的房门,却没有进去。而是学着门童的样子:右手推开门,左手轻轻地往门里一挥,身子微微前倾。

“小姐!您先请!”

每天都是低头弯腰地像侍奉上帝一样的伺候顾客,今天反过来被上帝这么伺候自己,芦笛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止不住咯咯地笑着,闪身进了房间。

史元稹跟着进来,回身把门半掩,只留下一条不到一扎长的窄窄的小缝儿。

芦笛看史元稹真的把门留了条缝,很安心,却又莫名地有一丝丝失落。具体为什么失落自己也不明白。

史元稹把海瓜子放在茶几上,拉过两把圈椅放茶几两旁。

“坐,小妹儿,来,坐下。”

芦笛略微有点儿拘谨,顺从地坐在其中一把圈椅上。

史元稹又兴奋地从书包里翻出两瓶可口可乐,拧开盖子,递给芦笛一瓶。

“凑合喝可乐吧。可惜没有红酒,海瓜子配酒最好了。

“可乐挺好的,我喜欢喝可乐,我不会喝酒。”

芦笛笑着说道。

“不会可以学吗?!你这样的美人儿,天生就是应该坐在玻璃窗后面喝红酒、咖啡,看窗外风景的。”

“不学,学也学不会。”

芦笛嘴上这么说,心里暗暗愤愤不平地想:坐在玻璃窗后面喝咖啡、红酒?这样的生活谁不喜欢。可惜我却只能每天伺候那些在玻璃窗后面喝红酒的人。

史元稹这回没猜到芦笛的心里活动,继续说道。

“有哥呢,哥以后教你。”

说着拿出一包牙签扔在茶几上。

“吃海瓜子吧,女人吃海瓜子还可以美容的哦!”

芦笛在史元稹鼓励的目光下拿去牙签,捡起一颗海瓜子,轻轻地用牙签扎住海瓜子露出的白色的小鲜肉,往外一拉,一颗极袖珍的螺丝肉出现在眼前。

芦笛慢慢地把螺丝肉送进嘴里,一种海鲜特有鲜香味道充满了她的味蕾,鲜嫩的小肉块儿在她齿间滚动。

“嗯,好吃!”

芦笛脱口而出。

“比河里的螺丝肉好吃多了,真鲜!”

“就知道你会喜欢的啦~”

史元稹坐在圈椅里,身体微微后倾,两只胳膊大大地张开,放在圈椅的扶手上,看着芦笛吃海瓜子儿,脸上写满了欣慰和满足。

“你怎么不吃?光我自己吃多不好意思啊?”

芦笛被史元稹看的有点儿不好意思。

“我刚才吃过了,这是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史元稹示意芦笛继续吃海瓜子,自己拿起可乐喝了一口,又放下。

“在我们那里,海瓜子就像你们这里的葵花籽一样,就是闲着无聊时候当零食吃的。我小妹儿就是经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海瓜子的啦。”

“拿海瓜子当零食?真好!”

芦笛脸上露出羡慕和向往的表情。

“你也是我小妹,也可以把海瓜子当零食,以后我经常给你带回来。”

史元稹这回猜中了芦笛的心思,随口说道。

芦笛低下头拿起一颗海瓜子,没答应,但是也没拒绝。

史元稹好像很是兴奋,继续说道。

“但是我小妹儿吃海瓜子可不是像你吃的这么优雅。她是这么吃的。”

说着史元稹身子离开圈椅靠背,凑近茶几,拿起一颗海瓜子。

芦笛惊讶地发现:史元稹拿东西的时候,小指和无名指微微翘起来,竟然是传说中的兰花指儿。

芦笛一直以为兰花指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只有东方不败那样的人才会在生活里翘起兰花指儿。但是当看到史元稹翘起兰花指儿,来拿海瓜子儿的时候,芦笛却没有反感,甚至还觉得史元稹翘起的兰花指儿有那么一点点的优雅。

只见史元稹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颗海瓜子儿,把海瓜子露出嫩肉的那头儿放进嘴里,使劲儿一嘬。

“吱”

史元稹微微张开嘴,让芦笛看留在他嘴里的海瓜子儿的小肉块儿。同时仍然只是拇指和食指把指尖儿的海瓜子壳扔进纸篓。

芦笛笑嘻嘻地史元稹又示范了几颗,仍然不肯尝试,她觉得那一嘬,还有那“吱”的一声很暧昧,有点儿不好意思。

“你试试!比用牙签更有味道。”

史元稹鼓励着芦笛。芦笛迟疑着放下牙签,也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颗海瓜子儿放进嘴里,使劲儿一嘬。

果然,随着“吱”的一声,海瓜子儿里面的肉体就随着嘬出的气流滑进嘴里。那种奇妙的感觉让芦笛觉得这样嘬着吃海瓜子的滋味仿佛比用牙签儿炸着吃更鲜美了。

“嗯!嗯!”

芦笛睁大眼睛,露出诧异的表情,看着史元稹。

“味道好像真的和用牙签扎着吃不一样耶!好像更好吃了!为什么?”

“任何吃的东西能不用借助工具就不要借助工具。”

“不借助工具?

芦笛不解地看着史元稹。

“打个比方:你吃炖大骨头。一是用手抓着骨头直接啃;二是用刀子把肉剃下来,放到盘子里吃。怎么吃,你会觉得肉更香?更美味?”

史元稹看着诧异的芦笛,问道。

“好像是直接用手拿着啃着吃,会觉得肉更香吧。”

芦笛想了想说道。

“对呀!一样道理,海瓜子这样嘬着吃更美味。”

芦笛用崇拜地眼神儿看着史元稹,不住地点着头。

“如果用手抓着骨头啃完,或者嘬完海瓜子儿,然后再用舌头舔舔手指头,会更爽的啦!你试试。”

史元稹说着,把食指放进嘴里嘬了一下,点点头。然后示意芦笛也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