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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据向背景补充)岳飞案问题详解

关于岳飞案的问题,在本书中也有通过人物对话讨论的情节,就岳飞案本身而言,有两个争议点,一是岳飞在淮西之战中的表现,二是岳飞是否有意谋反。

本章作为背景补充材料,从史料出发,详细梳理岳飞案始末,并就这两个争议点进行相关讨论。

根据对现存史料的研究,可知岳飞案应该是在宋高宗指使下,秦桧积极配和,他们二人共同做成的。

岳飞的被杀,既和赵宋王朝的抑制武臣的祖宗家法有关,又与他触怒宋高宗,成为秦桧执政的障碍又关。

宋高宗杀岳飞的原因固然有他坚决抗金,反对议和的因素,但是最重要的原因却是岳飞不能绝对服从朝廷,坚持自己主战观点,多次抗命,屡犯君颜,为高宗所忌。

绍兴七年年春,刘光世被罢兵权,宋高宗曾有意将淮西军交由岳飞统领。岳飞非常兴奋,上书渴望出师中原。

这与高宗的和议主张相违,高宗还担心岳飞实力增强,不易控制,遂收回成命。

岳飞一怒之下,上书乞解兵柄,不待批准,便自往庐山为母守丧。

高宗多次下诏督促其回来,他都不肯就命,后在大臣李若虚的反复劝说下,岳飞才勉强下山,回去掌兵。

当时南宋与金、齐之间战事正紧,高宗内心虽颇为忌恨但是急需用人,就没有责罚岳飞,但在高宗和大臣眼里,岳飞辞职不干,适“意在要君”,并月“专在并兵,以增强其力量”。宋史卷28

绍兴九年和议成,金人归还河南、陕西之地,高宗欣喜不已,授岳飞开封仪同三司的官职。

岳飞却说“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忧而不可贺可训兵伤士,谨备不虞,而不可论功行赏,取笑敌人。”宋史卷365

高宗三次下诏,岳飞都拒绝接受,高宗反复晓谕,他才勉强同意。

尽管岳飞的举动目的是为国家着想,认为金国没有诚意议和,应早做准备,以防不测,但高宗却认为他不听朝廷命令。

绍兴十年,宋金战争再度爆发。

岳飞在顺昌解围后,不顾赵构“兵不可轻动,意且班师”的约束,大举北伐,虽然收复了大片失地,但是也己经是孤军深入,有被金军合围的危险。金军主力部队已经与张俊、王德的军队主动脱离接触,打算围歼岳飞。

高宗看到这种局势,急令岳飞回师,岳飞不知危险继续用兵,对高宗的旨意置若周闻。

宋高宗惊疑不安,认为岳飞现在是“恃兵权之存,而轻视朝廷”。

可岳飞仍上书反对班师。

最后,宋高宗只能连用十二道金牌,迫使岳飞退兵。

此时岳飞又上书要求解除兵权,不等批准,就离开军队上了庐山。

赵构对岳飞再次擅自离职,无视朝廷,更加疑忌。

绍兴十一年年,“虏人有饮马大江之谋,大将张俊、韩世忠欲先事深入,惟岳飞驻兵淮西,不肯动。

上以亲札趣其行者,凡十有七,飞堰赛如故,最后又降亲札曰社稷存亡,在卿此举飞奉诏移军二十里而止。

上始有诛飞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0

绍兴十一年,朝廷令张俊、岳飞去楚州安抚韩世忠军,实则是想分割韩家军,进一步分解大将兵权,但岳飞却极力反对,打乱了高宗收兵权的计划。

高宗此时己经不需要大将冲锋陷阵了,再也不能容忍岳飞犯上,为了顺利的收兵权,扫除和议障碍,威吓抗战派,岳飞被杀就不可避免了。

朱熹评价此事时说“诸将骄横,张与韩较与高宗密,故二人得全。岳飞较疏,高宗又忌之,遂为秦所诛,而韩世忠破胆矣”朱子语类卷133

秦桧是因为倡导议和,才被宋高宗第二次拜相的。

秦桧知道要保住自己的相位,就必须仰承赵构的意志,保证和议成功,而岳飞却是坚决反对议和的强硬派。

绍兴九年,议和协议成功后,岳飞大怒,上书言“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减,恐贻后一世讥”。宋史卷365

之后,岳飞反对议和的言行越来越激烈,“飞数言和议非计,桧大恶之”。

所以“桧亦以为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力谋杀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1

宋高宗和秦桧都想杀掉岳飞,所以二人互相利用,做成了岳飞冤案。

张俊曾经作为岳飞的上级,对岳飞非常赏识,多次举荐岳飞。

建炎四年公元年,张俊征讨戚方,岳飞为其部将,屡立战功。

“范宗尹言张俊自浙西来,盛称飞可用,迁飞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宋史卷365

绍兴元年年,张俊讨李成,特意请调岳飞与他共同出战,岳飞在张俊率领下,在讨李成、张用等游寇中不断立功,张俊非常喜欢岳飞。“江淮平,俊奏飞功第一,加神武右军副统制”张俊这时一与岳飞关系很好,认为岳飞是年轻的将才,不断推荐他,岳飞也不断被重用。宋史卷365

但是随着岳飞官职的不断升迁,二人的关系逐渐发生微妙的变化。

绍兴四年年,岳飞收复襄阳六郡,拜清远军节度使,年仅32岁,便与张俊岁受封节度使、韩世忠、刘光世三位大将地位相等。

“时淮东宣抚使韩世忠,江东宣抚使张俊皆己立功,而飞以列校拔起,世忠、俊不能平及破杨么,献楼船各一,兵徒战守之械毕备,世忠大悦,而俊益忌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0

张俊面对岳飞的崛起,不能坦然,产生嫉妒之心也属正常,因为自己戎马一生,经过数次血战,才有今天的职位,而岳飞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达到了,心中不甘是人之常情。

但是岳飞面对自己的老上级也没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及时化解矛盾。

“丁巳,起复岳飞为太尉翌日,升宣抚使。飞威名日著,淮西宣抚使张俊益忌之。谋官薛弼每劝飞调护,而幕中之轻锐者,复教飞勿苦降意。于是飞与俊隙始深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09这时,张俊与岳飞之间还是有和解的可能,但是被“轻锐者”阻止了。

绍兴十一年年正月,金兀术率十万铁骑渡淮河南下,直逼长江。

淮西危机,张俊所部与金兵激战,韩世忠奉命向西出击支援张俊,岳飞也同样奉命驰援淮西,但他却迟迟未动,

“初,敌之入犯也,上命飞以兵来援。

飞念前此每胜,复被诏还,乃以乏粮为词。

最后,御上御札付飞云社稷存亡,在卿此举

飞奉诏移军三十里而止。

及壕州已破,飞始以兵至舒、薪境上,故张俊与秦桧皆恨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9

张俊对岳飞不能及时支援自己,怀恨在心。

这件事也成为以后岳飞遭弹劾的主要罪证之一。

后来岳珂著鄂国金陀稡编说此事是对岳飞的诬蔑,宋史未加详实辩析,以鄂国金粹粹编为据,附会岳珂之说,后人亦多以此二书为信史而用之。

鄂国金陀粹编记载此事为:

边报至行在,上赐御札曰:“虏人已在庐州界上,卿可星夜前来江州,乘机照应,出其贼后。”

诏未至,先臣窃念虏即举国来寇,巢穴必虚,若长驱京、洛,虏必奔命,可以坐制其弊。二月四日,即遣奏

至是上得乞会兵奏,大喜。及得虚报,果令缓行。是日又得出蕲、黄之请,益喜,手札报谕,以为“中兴基业,在此一举。”

岳珂这里说御札“果令缓行”,依据王曾瑜先生的注解,可以知道高宗御札多次督促岳飞快速推进,支援淮西,“星夜前蕲来、黄,径趋寿春,出其贼后,合力剿除凶渠,则天下定矣。”高宗宸翰七十九

岳珂在这里并没有真正依据高宗御札进行如实记录,而是用了曲笔。

接下来他又辩解说:

“初九日,先臣始奉初诏,时方苦寒嗽,力疾戒行,以十一日引道

师至庐州,兀术闻先臣之师将至,与韩常等俱惩颖昌之败,望风遽遁。

遂还兵于舒,以侯命兀术用郦琼计,复窥濠州。

三月初四日,先臣不侯诏,麾兵救之,次定远县。兀术先以初八日破濠州

虏方据濠自雄,闻先臣至,又遁,夜渝淮,不能军。”行宝编年卷之五绍兴十一年

依据王曾瑜先生此条的注解,可知岳飞是在宋高宗又发多次御札的督促下才发兵的,二月二十日张俊、刘锜等人都已经收复了庐州,当时岳飞还未赶到庐州战场,当然不会有在庐州使金帅兀术“望风遽遁”的战绩。

并且王曾瑜先生还进一步考证出岳珂在金陀续编卷四所书师至定远兀术等望风退遁解围庐州赐奖谕诏的内容是南宋朝廷对张俊等将领取得拓皋大捷时的奖谕,与岳飞到定远无关。

师至定远兀术等望风退遁解围庐州赐奖谕诏是岳珂为表其先人功绩而故意挪用的。

岳珂在鄂国金陀粹编中认为张俊以此事诬陷岳飞有逗留之罪,这也是张俊遭后人指责的最主要罪证。

是岁淮西之役,先臣闻命即行。途中得张俊咨目,甚言前途粮乏,不可行师。

先臣不复问,鼓行而进,故赐札日“卿闻命,即往庐州。遵陆勤劳,转饷难阻,卿不复顾问,必遄其行。非一意许国,谁肯如此。”

俊闻之,疑先臣漏其书之言于上。归则倡言于朝,谓先臣逗留不进,以乏饷为辞。行宝编年卷之五绍兴十一年

同书的淮西辨说:

“俊盖初以前途粮乏误先臣,而先臣不听,鼓行而进,及御札有“不复顾问”之语,俊意先臣漏其书之言于上,而谮害之言成矣。

当时先臣得罪,尚书省敕牒之全文,固出于一时酷吏之手而俊之遗先臣书,称前途乏粮,以误先臣者,亦备载不遗,盖亦自有不能掩也。”

岳珂在这里表明是张俊以乏粮为由阻止岳飞援救淮西,岳飞不听,继续前进,受到宋高宗的嘉奖。

张俊怀疑岳飞向高宗告了自己的状,反诬陷岳飞以乏粮为借口,逗留不前违抗圣命。

但是淮西战事从正月中旬开始,宋高宗在正月二十九日就给岳飞发御札命其驰援淮西,“据探报,虏人自寿春府遣兵渡淮,已在庐州界上,张俊、刘锜等见合力措置掩杀。

卿可星夜前来江州,乘机照应,出其前后,使贼腹背受敌,不能枝梧。投机之会,正在今日,以君忠勇,志吞此贼,当即就道。付此亲札,卿宜体悉。”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3高宗宸翰卷下绍兴十一年

此后,宋高宗又多次督促岳飞支援淮西,但是直到三月初岳飞仅仅到达舒州。

整个二月份,张俊率各路军队正与金军激战,急需援兵,但是这时岳飞却迟迟未到,宋高宗多次急令岳飞支援,也没能起到作用,很是无奈。

因为又需要岳飞支援淮西,高宗只好好言相劝,在三月十日还再请求他出兵,“得卿奏,知卿属官自张俊处归报,虏已渡淮,卿只在舒州听候朝廷指挥。

此以见卿小心恭顺慎,不敢专辄进退,深为得体,朕所嘉欢卿可星夜提精兵,裹粮起发,前来庐州就粮,直趋寿春,与韩世忠等夹击,可望擒杀兀术,以定大功。

此一机会,不可失也。

庐州通水运,有诸路漕臣在彼运量。急遣亲札,卿且体悉。十日二更。”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3高宗宸翰卷下绍兴十一年

这时金军主力已经被张俊等击退,岳飞还没到达前线。

从这封御札可以看出,宋高宗对岳飞迟迟未按令出发也没敢指责,只是勉励一番,然后让其出兵,并且先提出军粮不是问题,都已经齐备。

可见岳飞之前的确以乏粮为由,未按时出兵。

这一次,岳飞倒是及时出兵了,“三月初四日,先臣不俟诏,麾兵救之”,从舒州出发,“先臣自舒州疾驰,以十二日辛亥至定远县”。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3高宗宸翰卷下绍兴十一年

以岳飞军队的行军速度,从舒州到定远用了七八天时间,应该不是“疾驰”,可见岳珂用了曲笔。

张俊当时即便是想阻止岳飞去淮西立功,也只能是在自己击溃兀术主力,又收复了合肥之后,这应该是二月二十日之后,但是这时距宋高宗发给岳飞的第一份御札的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多天了,岳飞还没赶到庐州前线。

所以,三朝北盟会编才说“是役也,岳飞不出兵以为声援,朝廷憾之。”

因此,岳飞在淮西战事中逗留不前应是事实,并非张俊诬陷之词。

绍兴十一年年四月,宋高宗和秦桧以“明升其官爵,暗夺其兵柄”的方法收了张俊、韩世忠和岳飞三大将的兵权。

此后仅仅半个月即绍兴十一年五月十日,宋高宗就命张俊和岳飞前往韩世忠军队屯驻地楚州“按阅御前兵马,专一措置战守”

诏书上对出使的理由虽写得堂堂正正,但是宋高宗和秦桧实际上包含了三个目的:

一是为了彻底支解韩世忠的军队,陷害韩世忠,以削弱抗战派的力量

二是为了挑动韩世忠对岳飞的不满,以分裂抗战派

三是要放弃江北的防务,将军队撤到江南的镇江府,并将原韩世忠精锐亲军背嵬军调驻临安,为“议和”作准备。

绍兴十一年六月十六日,张俊、岳飞一行来到楚州,按阅兵籍后,才知道韩世忠只有三万人的军队,而他依靠这支人马,不仅能坚守楚州达十年之久,使金人不敢侵犯,而且还有余力进兵山东,实在令人称奇。

张俊和岳飞因主张不同,议事总不一致。

尽管张俊与韩世忠当时还是双重的儿女亲家,但他还是真正去完成高宗、秦桧交给的任务的,岳飞却时时不忘恢复之志。

首先是对韩世忠的军队问题上,张俊按朝廷意志主张把韩世忠的精锐背嵬军分拆,安排到其他军队中,据鄂国金佗粹编记载:

俊谓先臣说曰:“上留世忠,而使吾曹分其军,朝廷意可知也。”

先臣曰:“不然,国家所赖以图恢复者,唯自家三四辈。万一主上复令韩太保典军,吾济将何颜以见之?”

俊不大乐。

岳飞的阻止使张俊没及时完成任务,张俊心中懊恼,和岳飞的矛盾又加剧了。

其次是如何对待修葺楚州城的问题。

楚州当时是南宋对金国防御东线的最北端,扼据运河、淮河要冲,是抗金的重要门户。

张俊见楚州城池毁坏较重,就提出修城主张,据鄂国金佗梓编续编记载:

至楚州,俊谓飞曰:“当修城守”

飞答者久之,俊履强问,亦强答曰:“吾蒙国家厚恩,当与戮力复中原,若今为退保计,何以激励将士”。

又不乐,语颇侵飞俊归遂倡言飞欲弃山阳专欲保江。

由于岳飞的反对,张俊没能完成宋高宗交给的分解韩世忠军队的任务。

但张俊依然按照朝廷的计划,把淮东军从楚州撤回到镇江。因此张俊主张海州在淮北,恐为金人所得,下令摧毁海州城,将居民前往镇江府并将韩世忠的精锐部队调往临安屯驻。

七月初,张俊和岳飞回到临安,张俊因担心高宗怪罪自己没能完全分解韩世忠的军队,为了推脱责任,同时也因和岳飞的矛盾激化,怀恨他不尊重自己,反对自己的主张,便散布对岳飞不利的言语,无中生有地说岳飞“议弃山阳楚州旧名,专意保江江”。

秦桧正欲对付岳飞而无处下手,得张俊此言如获至宝,立即指使右谏议大夫万俟卨以此为据弹劾岳飞。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

壬子,右谏议大夫万俟卨言“伏见枢密副使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颓坠。

今春敌寇大入,疆场骚然,陛下趣飞出师从为犄角,玺书络绎,使者相继于道,而乃稽违诏旨,不以时发,久之,一至舒、蕲勿卒复还。所幸诸师兵力自能却敌,不然,则其败挠国事可胜言哉?

比与同列按兵淮上,公对将佐谓,山阳不可守,沮丧士气,动摇民心,远近闻之,无不失望。伏望免飞副枢职事,出之于外,以伸邦宪”。

癸丑,上谓大臣曰:“山阳要地,屏蔽淮东。无山阳则通、泰不能固,贼来径趋苏常,岂不摇动,其事甚明。

比遣张俊、岳飞往彼措置战守,二人登城行视,飞于众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盖将士戍山阳厌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

万俟卨的奏章主要列举了两件事:

一是淮西之战,“稽违诏旨”,

二是倡言楚州“不可守”。

本是朝廷要撤除江北守备,如今却反诬是岳飞。

宋高宗也早想对岳飞进行惩处,此时不但不进行核实,反而亲自配合,说,“飞于众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盖将士戍山阳厌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

秦桧也帮腔说“飞对人之言乃至是,中外或未知也”。

确定岳飞倡言放弃三阳为事实,其性质是“附下以要誉”,外示忠诚而内怀奸诈。

宋高宗对岳飞下此定论,加害之心,其意甚明。

接着万俟卨、御史中丛何铸和殿中待御史罗汝檝又多次弹劾岳飞。

岳飞被平白无故地横加罪名,己完全明白朝廷的用意,韩世忠险遭陷害的事实,似乎已预兆着自己可能被祸的命运。

他上奏恳请辞职,并请求皇帝“保全于终始”,使自己得以“远引于山林”。

在一个号称优礼臣僚,罪臣往往仅以贬黔流放了结的朝代,居然提出保全始终的问题,说明岳飞知道自己已经是身处险境。

八月九日,宋高宗假意挽留一番后,免去岳飞枢密副使职位,任命为武胜、定为军节度使,充任万寿观使。

宋高宗和秦桧欲杀害岳飞,他们再次使用了对付韩世忠的计策,派人到岳飞的部将中做文章。

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

鄂州军统制张宪谋为乱都统制王贵执之送于枢行府。张宪以前军统制为提举一行事务,得飞之子云书,遂欲劫诸军为乱且曰率诸军径赴行在,乞岳少保复统军,或曰不若渡江往京西,朝廷必遣岳少保来抚谕,得少保复统军则无事矣。

渐泄露,百姓皆昼夜不安,官司亦无措置,惟忧而已。都统制王贵赴镇江府请枢密行府禀议方回到鄂州,前军副统制王俊以其事告之,贵大惊。

诸统制入竭,贵遂执宪送于枢密行府。是时张俊以枢密使视师在镇江也,俊令就行府勘,王应求请枢密院职级严师孟,令使刘兴仁推勘。师孟、兴仁以枢密院吏无推勘法,恐坏乱祖宗之制,力辞。俊从之,遂命应求推勘,狱成,送大理寺。

桧密遣王俊同王贵前去谋陷侯。王俊、王贵等观望,奏张宪、岳云欲谋反等事。俄将张宪、岳云俱扭械送大理寺根勘。

上闻惊骇。秦桧乞将张宪、岳云同证明其事。是时,侯尚不知。良久,秦桧密遣左右传宣:“请相公略到朝廷,别听圣旨。”侯闻宣诏,即时前去,却引到大理寺。

由三朝北盟会编的史料可以看出,岳飞部将王俊,向王贵告发岳飞爱将张宪与岳云有“据襄阳为变”而迫使朝廷让岳飞复掌兵权的阴谋,王贵随即逮捕张宪送镇江枢密府,张俊立即让枢密府审理此时事,王应求“请枢密院职级严师孟,令使刘兴仁推勘”。

但是二人认为枢密府官员无权进行“推勘”,不愿担任此任,张俊没有勉强他们,命王应求自己进行审理,取得证据后送大理寺。

岳飞被下狱后,秦桧先命御史中承何铸、大理卿周三畏等审理,但是经过反复审讯,何铸认为证据不足,岳飞不构成谋反罪。

秦桧认为审讯结果不利,又撤换了何铸,改任万俟卨为御史中丞审理岳飞一案,最终做成岳飞谋反案。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

癸巳,岳飞赐死于大理寺至是万俟卨入台月余,狱遂上,及聚断大理寺垂李若朴、何彦猷言飞不应死,众不从。

于是飞以众证,坐尝自言己与太祖俱以三十岁除节度使,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敌犯淮西,前后亲受札十三次,不即策应,为拥兵逗留,当斩。

阆州观察使御前前军统制权副都统张宪坐收飞、云书,谋以襄阳叛,当绞。

诏飞赐飞死,命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

流家属于岭南,天下冤之。飞死年二十九。

另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之岳少保诬证断案记载:

余尝得当时行遣省札,考其狱词所坐,皆一时锻炼文饰之词。然扰不过如此则岳飞之冤可见矣。今录于后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状进尚书省札子:张俊奏张宪供通为收岳飞文字后谋反,行府已有供到文状,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闻奏。

今勘到岳飞因为探报得金人侵犯淮西,前后十五次乃受亲札指挥,令策应措置战事,而坐观胜负,又逗留不进。

及因董先、张宪问张俊军马如何,怎生地言之道,都败了回去也,便乃指斥乘舆。

问张宪、董先道,张家、韩家人马,你只将一万人,已跎踏了。

及因罢兵权后,又令孙革写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摹画,又令看讫焚之。又令张宪虚申报四太子大兵前来,侵犯上流。

自是之后,张宪商议待反背而据襄阳,及把截江岸两下,令掳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孙革奏报不实,及制勘虚妄等罪

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

有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余依断。

从以上史料可见,南宋朝廷最终判定岳飞死罪,列出了以下罪证:

岳飞坐拥重兵,多次被受御笔,而逗留不进

“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要跎踏张俊、韩世忠人马

令张宪“措置别作摹画”意待谋反。

这里可以清晰的看到宋高宗对岳飞父子的态度,大理寺上奏时还判定岳云“当追一官罚金”,但是宋高宗诏旨却变为了“诛宪云于都市”,所以真正下手杀死岳飞的,是宋高宗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