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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你抢完了我抢你

抢,

是一个很有艺术感的字眼。

牧童和樵童坐在一块闲聊了一整天,临了,到黄昏的时候,牧童拍拍屁股站起身,幸灾乐祸道:“我的羊在那边吃草吃饱了,

你要砍的柴呢?”

樵童拎起手里的斧子,道:

“你猜猜我还能拿什么回去交差?”

人人都喜欢白嫖,

抢,其实也是这个道理。

黄巢横行天下,这是好听的说法。

实则是时不时就被地方强藩打的抱头鼠窜。

固然,也有不少赢的时候,

但起兵两年之久,黄巢军还没有個根基之地发展,就可以看出它本身并不是很可靠。

黄巢笼络下属,靠的就是放任他们肆意劫掠。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八个字,

对这个年头里日子过不下去的农民、商贾、流民都有很大的吸引力,也天然就给他们设定好了靶子:

谁有钱就抢谁的。

藩镇们大部分还是忠于朝廷的,所以很容易被拿捏,以至于地方强藩很少——大家平日里不图权,图点财总可以吧?

齐克让无疑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平日里有事别找我,出事找别人,没事我自在。

反正自己只需要坐在那儿喝喝茶,听听曲儿,和小妾聊聊人生理想,自有大把的人赶着给他孝敬好处。

长此以往,心性也就越发惰怠。

上行下效,在这种情况下,平陆县的城墙若是修的很漂亮,那才是见了鬼呢。

先前下了一场春雨,走到半路上才停,但这天气没有回暖,反而是越发的冷了些。

路边,官道上,野草地树丛里,都时不时能看到冻死饿死的尸首。

城里没有活路,野外更没有。

这就是这个时代里最底层人民命运的真实写照。

马蹄声急促,踏碎了梁信心里那点淡淡的惆怅,外面通报一声,哨骑便掀起营帐的帘子,带着一身寒风走进来。

“城破了!”

两日时间。

攻守双方打的都很艰难。

但正所谓神仙难*打滚的批。

城内守军本就不多,若是城中大族带头,百姓们也愿意帮忙守城,那兴许还能抵御住本就疲惫不堪的黄巢军。

但很快,城中大族就以不侵害他们为要求,在得到黄巢的同意后,帮他悄咪咪地打开了城门。

本来,似乎已经用尽力气的叛军士卒们,忽然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叫着朝城内冲锋。

钱、粮食、女人!

好在黄巢还算清醒,他从城外的平卢军溃卒口中得到了一个消息。

平卢军节度使宋威就在城中!

杀了他?

还是活捉他?

但凡有点脑子,都知道该选哪个。

谋士赵璋更是极为兴奋道:

“若是活捉平卢军节度使,咱们以后无论是让朝廷招安给官职,还是以他为人质逼迫、哄骗平卢军下辖各处州县城池开城门,都可更容易些了。”

叛军士卒砸开了县衙的大门,杀了在里面的十几名守军,把县太爷绑起来,当着他的面,狞笑着将其妻女拖出来,推搡到地上,开始一件件撕扯下衣物。

“逆贼,尔等必受天诛!”

县令目眦欲裂,听着妻女无助的哭喊声,他痛苦地闭上眼睛。

面前响起了脚步声,县令感觉一只靴子猛然踹在自己脸上,片刻后,脑后勺一阵剧痛传来。

黄巢用力踩着县令的头,碾了碾,声音平静,但却露出些许暴戾的意味。

“平卢军节度使在哪?”

县令嗫嚅着嘴唇,片刻后,奋力呸了一声。

“贼...”

他倒是不傻,也有些胆气,听说过不少黄巢的所作所为。自己如今已经落入他的手中,活命是不可能了,不如表现的硬气些。

黄巢深吸一口气,微微抬起脚,然后对准县令的鼻子猛然踏落。

“唔...”

县令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呜咽,疼的蜷缩起身子。

“拖下去审。”

“诺!”

看着站在自己周围的士卒,黄巢感觉一阵烦躁,不由得吼道:

“都愣着做什么,去找啊!”

茅厕内,忽然发出了细微的声响。

蹲坑时间久了,就很容易腿酸。

听到外面的喊声越来越近,宋威已经满脸绝望,此刻心里的麻木,甚至超过了大腿的酸麻。

人活到高位上,可以多出无数的选择。

但在某些瞬间,高位者所面临的的选择,其实也很寥寥。

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他逃过叛军士卒的抓捕。

或者说,干脆在这儿自尽。

只不过这两个选项里,唯独不包含被抓。

宋威,

以前是朝廷的官,门生故吏,大多在朝中或者是各处做事。

家眷们受恩宠极重。

倒不是说宋威知恩图报,只是他清楚,若自己投降黄巢,那所牵连到的就不只是几个人了。

自己还有老妻,儿子,女儿,甚至是孙子辈的都有了。

他深吸一口气,随即被茅厕里的臭味呛的干呕一声。

“里面是什么人!”

这点动静,立刻引起了外面人的注意。

“在这,找到了!”

“平卢军节度使找到了!”

当叛军士卒们冲进去的时候,只听见里面响起一声悲呼:“果真是...既生威,何生巢啊!”

随即,

拔剑,抹脖,

动作流畅,一气呵成。

眼里甚至残存着一抹消散不去的恨意。

如果这儿不是茅厕的话,那他死前的意境,就真的已经完美了。

......

“兖海节度使的兵马,还没来?”

梁信觉得有些荒谬。

这儿,可是兖海节度使的地盘,天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天平军镇下的郓州刺史都到了两日,他兖海节度使的兵马却还没半点动静。

“时候已经差不多了。”

梁信站起身,甲胄披在身上,并不觉得沉重,反而给人以一种安全感。

所以梁信选择了两层甲胄。

双倍的安全感。

骑上战马的时候,它的腿晃了晃,有些迷惑地回头看了主人一眼。

“升本官旗帜!”

升起来的是天平军的旗帜,以及郓州刺史的旗号。

两千余甲士列阵前行,看上去就杀气腾腾,势如虎狼。

而在他们面前的平陆县城,

如同才经历过人事的妇人一样,

面色坨红,

软软地瘫坐在那儿。

反抗不了,

也无力反抗。

城门处,更是不断进出着搬运辎重财物的士卒、以及被强行驱赶出来的百姓。

叛军士卒们估计也清楚抢完这一票就又得跑了,所以留在城内急急忙忙就开始享受的人终究是少数,大部分“聪明”的人,已经提前把财物之类的东西打包装车好了。

梁信抽出佩剑,遥遥指向前方,剑尖点在那座平陆县城上。

随着他吐出一个字,这号令随即被传遍全军。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