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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密见;偶遇(1w

“三少爷,姓罗的有动静了”

清晨,朱传仁刚跟着朱开山打了一套拳,浑身冒着热气,一身腱子肉在阳光下泛着精光。

听到孔老二的声音,朱传仁头也没回的道:

“他干什么了?”

“见了何帮主”

这帮跟着朱传仁从元宝镇一起过来的老人,都习惯称呼何太生何帮主。

“何太生?”朱传仁拧眉回身,一身戾气磅礴而出。

“是的两人在会宾楼相约喝早茶。”

朱开山闻声开口:

“三儿,出什么麻烦了?”

“没事爹,一点小麻烦罢了,您继续练着,我出去一趟。”

朱开山现在很少过问家里的事了,主要负责和魏春芳颐养天年。

可能是吃得好,心情也好的缘故,他们老两口看着都没有实际岁数那么大。

就拿朱开山来说,他的头发还是黑的,跟手下兄弟掰腕子,还真没几个能掰过他的。

“有事儿就说,三儿,你不要总是一个人扛着,会很累的。”

朱开山闻言笑了笑:

“爹,放心吧,真不是什么大事,如果我有解决不了的地方,肯定会跟您商量。”

“好,去忙吧”

朱开山知道自己这四个儿子都倔强,但倔强的方向都不一样,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他也不会说什么。

上了车,朱传仁问孔老二:

“谁在那边盯着?”

“老谭亲自盯着呢,三少爷。”

“嗯,吃早饭了吗?”

“吃过了,今早上吃的豆浆。”

“行,你小子现在也算成家立业了,好好干,争取来年生个大胖小子。”

“嘿嘿我努力!”

孔老二、狗剩他们早早就跟了朱传仁,当年年纪都不大,不像老谭那几个岁数大的,早早的结婚生子。

孔老二他们是到了魔都以后,才纷纷结了婚,搬出朱公馆,在外面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

正如当年朱传仁向他们许诺的那样,一个个的都娶了江南妹子,主打的就是个温柔贤惠。

像孔老二现在在朱传仁手下独当一面,每年赚的钱堪比一家小型工厂的管理人员,甚至比学校校长赚的都多,这也是大家愿意死心塌地跟着朱传仁的缘故。

谁不喜欢轻松赚钱?朱传仁一向出手大方,兄弟们自然不愿意再出去捞钱,不值当的,被发现了还会断掉现在的财路,孰轻孰重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称。

而且这么多年生死兄弟,没谁会为了区区小钱背叛朱传仁,如果真要背叛,那也得是让人惊掉下巴的大钱。

算了,先不说这个,乘车来到会宾楼,这是家位于公共租界的酒楼,以早茶和下午茶文明,反而正餐水平很一般。

孔老二早上吃的豆浆,把朱传仁的嘴瘾也勾了出来。

其实魔都的早餐非常丰富,日后流行一个词汇叫烟火气,而判断一座城市有没有烟火气,主要的判断依据就是早餐。

此时的魔都就非常具有烟火气,沿街推车叫卖的小摊贩此起彼伏,蹲在路边一口豆浆一口油条吃着的百姓更不在少数。

后世魔都流行着早餐四大金刚个说法,其实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件,反而是再普通不过的“大饼”、“油条”、“粢饭团”、“豆浆”。

然而不仅仅是后世,现在这个时代,四大金刚依然是早餐界的主角。

甚至,连早餐夜做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比如魔都火车站附近很多摊贩,都是都等末班车进站后才离开。

为了吃一口大饼,喝一口豆浆,排队一个小时也是常有的事。

到了会宾楼以后,朱传仁径直进入雅间,这年头吃早餐也进雅间的大有人在,朱传仁并不是例外。

而罗家栋跟何太生就坐在隔壁,如果两面都推开窗户,能够很清楚的听到隔壁谈话的声音。

落座以后,朱传仁没有说话,担心自己的声音被何太生听出来,便让孔老二负责点菜。

朱三少爷胃口大开,朝孔老二大手一挥,意思是全都要。

孔老二自然也不客气,吃早餐能吃多少钱,他们三少爷是差钱的人吗?

于是他的手指在菜牌上看似胡乱的点了几下,除了这几个,剩下的全都要。

伙计被吓了一跳,连续确认了几次,知道孔老二拍出一沓纸币,伙计才呲着一口大黄牙下去传菜了。

朱传仁透过敞开的窗户,望着人来人往的街景,突然有些晃神,依稀看到了现代社会忙碌的景象。

不过很快他就被一道道朴实无华却香气扑鼻的早餐拉了回来。

四大金刚中,“粢饭团”往往简称“粢饭”,所以有的人会误解为“粢饭糕”。

粢饭团照理来说应该是糍饭团,因为这个粢只有“zi”的音,但魔都人必定念作“ci”。

现在的粢饭是放在一个大

的木桶里的,现吃现包。

所以和津门的煎饼果子摊边一定有炸油条的摊一样,现在卖粢饭团的摊子边上也一定有个炸油条的摊子。

除此之外,这糍饭桶旁边,往往还靠着一个油豆腐粉丝汤的摊子。

魔都人在早饭这里,形成了这么一个奇怪的“穷讲究”。

大饼油条油够多了,于是配没油水的豆浆;

粢饭团油水不多,于是配有油水的油豆腐粉丝汤,自己给自己来了个“营养平衡”。

全家福粢饭团,内馅有油条、蛋黄等

比起其它三位,粢饭团是最与时俱进的了。

最早的粢饭团包根油条,或者包点白、黑洋酥就吃了。

后世可就不一样了,榨菜、肉松、咸蛋黄、火腿粒,甚至卤蛋、香肠、梅菜扣肉都可以包。

早上吃这么一个,到下午两点都不饿。

粢饭团还有两种不同的米,白糯米和血糯米。

选好要哪种,阿姨从饭桶里抓出一巴掌的米,压压平,铺上食材,卷起来,拿根木棍压压实,收口包起来,整个过程行云流水。

与饭团类似的食物,比如小笼馒头的名气实在太大,所以也会误入四大金刚中。

但正本清源,不管在后世还是现在的魔都人口中,都不会将小笼包纳入四大金刚的范畴。

也有一种说法,说粢饭和豆浆是后加入的,起先这两个空位是老虎脚爪和馒头。

但这玩意也没什么作证,而且老虎脚爪的本名叫金刚麒,即便是现在这个时代也不常见,那就更不可能被称作四大金刚了。

刚刚出锅,还冒着热气的油条被送上桌,朱传仁直接上手,拿起来吭哧就是一口。

酥脆的外皮一触即破,包裹着软糯的面香,一口下肚,胃口立马暖和起来。

油条的来历都知道吧,据说是民间因为痛恨秦桧迫害岳飞,通过炸制一种类似油条的面制食品来表达愤怒。

两股拧在一起,代表的就是秦桧夫妻俩,所以油条也叫“油炸桧”。

油炸桧的名字现在还在用,也有“油炸鬼/油鬼”的叫法。

油条是真正的国民早餐,几乎没有买不到油条的城市。

而且吃法都被玩出了,津门人拿来卷煎饼果子,皖省人往里面灌鸡蛋,魔都人拿来夹大饼,粤省人拿来扔进艇仔粥里。

尽管吃法不同,但说句“人人都爱油条”并不为过。

魔都人爱吃油条,四大金刚的另三个,都能和油条搭档。

街上抓个人,说一句“大饼”,这人要是个魔都人,他的大脑指定就管不住嘴了,一定会回一句“油条”,就跟对暗号似的。

弄堂里的小孩被大人差使,拿根筷子去买油条,把油条用筷子穿起来带回家,在现在很常见的景象;

而小孩把油条两头的尖尖偷吃掉,也是另一个常见的景象;

回家“屁股开”,那就像应景一般存在了。

可别笑话大饼夹油条是碳水夹碳水,油条似乎天生就是为了和另一种碳水搭档的。

如果不跟大饼搭档,那就去和粢饭团搭档,反正米或面,华人两大主食,你总要选一个。

油条放久就软了,这时就要请出四大金刚的最后一位——豆浆了。

冷油条泡进热豆浆,这种天造地设的一对,无论谁都替代不了。

豆浆在魔都也是可甜可咸的,而且早年间,“豆浆”默认就是咸豆浆,甜豆浆要特意说明是“甜豆浆”。

这一爱好仅限于部分吴语区以及津门。

这真是不得不感慨,同作为港口城市的津门,和魔都在文化和美食上有着太多默契。

当然,喝咸豆浆是一种默契,但咸豆浆的形式还是不同的。

津门的咸豆浆加盐,是比较纯粹的咸豆浆。

而吴语区的咸豆浆,一般简称咸浆,放酱油、油条、紫菜、虾皮、榨菜、葱。

咸浆一定要“冲”,配料全部放在一个碗里。

拿个大勺舀一勺,然后一边倒一边把手抬高,豆浆像瀑布一样长长地浇下,其实也是一种表演。

朱传仁也是来魔都以后才爱上咸豆浆的,以前都是喝甜的,喝了咸的以后才发现,咸豆浆的滋味更丰厚,配上油条更具风味。

当然,伱也可以用大饼裹着油条吃,吃一口来一口豆浆,也很美味。

不过这个年代的大饼跟后世的大饼可不同,其实非常小,跟小葱油饼似的,你如果要把大饼当早点,不吃个四五个别想吃饱。

所以大饼夹油条这个吃法,多半还是因为大饼实在太小了。

大饼也分咸甜两种,约定俗成,长的是咸大饼,圆的是甜大饼。

江南人这点挺聪明,一样东西一遇到咸甜之分,就把它们做成不同的样子,绝对不会搞错。

汤团也是水滴形的是咸的,圆形的是甜的。

严格来说,现在的大饼其实叫塌饼,再细分一

些,还有朝板、盘香、蟹壳黄、瓦爿等叫法。

蟹壳黄后来自立门户去了,也是魔都的著名小吃。

而朝板就是咸味长大饼,盘香就是甜味圆大饼。

大饼一定要吃刚出炉的,一凉下来,味道倒还凑活,但口感和香味大打折扣。

刚出炉的大饼被烘烤得喷香,一口下去又酥又脆,性子急的顾不得烫到软腭,一边哈着热气一边

大饼作为作为早餐基石,价格的变动直接牵动着全魔都的基本民生,因此大饼拥有非常高的舆论曝光率。

甚至报纸上都会登出大饼油条的每日价格,搞得跟炒股票一样。

而且大饼是明令禁止随意涨价的,一般一角钱一张,重量的话,每十三个不能少于一斤。

反正要是朱传仁喜欢天天吃大饼的话,他的钱够他吃十几辈子了。

他这边在雅间里大快朵颐,旁边却聊得热火朝天。

朱传仁听了半天,话题集中在赛狗和赛马上面。

何太生来魔都以后爱上了赛狗和赛马,隔三差五就要到跑狗场或跑马场大撒金钱。

他倒算不上赌徒,只是沉迷于亲自选狗、选马,然后取得胜利的成就感。

为此,他还在家里弄了个狗场,惹得他几个姨太太老大不愿意。

不愿意也没辙,都是靠夫家吃饭的,意见大了就给你踢出家门,地位?全看何太生的心情。

言归正传,何太生跟罗家栋聊赛狗聊得十分热闹,朱传仁是后来的,吃完早餐又喝了一壶茶溜溜缝,哈欠都打了十几个,这俩人还没聊完,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瘾。

朱传仁听得都快昏昏欲睡了,终于,罗家栋率先岔开话题,微微放低声音说话。

孔老二轻轻碰了下朱传仁的胳膊,冲隔墙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聊到正题了。

朱传仁晃了晃脑袋,打起精神后,把耳朵凑到墙边,开始扒墙根。

“何先生,我送您的那只狗,您还喜欢吧?”

“哈哈,非常不错,我喜欢,养上半年就能上赛道了。”

“您喜欢就好,为了那条狗我可是费尽心机。”

“哈哈,老弟啊,你有心了。”

“这不算什么,何先生高兴我就满足了。”

“哪的话,老弟啊,你是不是有事找我,什么事尽管说,我何太生从来不是吝啬的人!”

朱传仁心中腹诽,好你个老何,背着我跟别的人称兄道弟,看我怎么收拾你!

何太生:这话听着有些耳熟呢?

“实不相瞒,确实有事相求”

“哦?”

“我有一批货要运到香江,但是吧,我这手头资金有限,恐怕承担不起高昂的运费。”

何太生一听,立马道:

“你想压款?”

“是,不知道可不可行,您放心,买家我已经找好了,只要货一落地香江,那边立马付款,我这边也能跟您结账。”

何太生想了下:

“按理说这是不合规矩的,你也知道,公司不是我一个人的,但是看在老弟你这么用心给我找狗的面子上,我说什么也得帮一把。”

朱传仁心头微痛,老何啊,你这算出轨了吧?

“感谢,十分感谢,我就知道何先生是个善良的人,不会见死不救的!”

“哈哈,言重了,这话言重了。”

顿了下,何太生还是很细心的问了句:

“老弟啊,你要运什么货?我们公司都是客船,以客运为主,如果量太大的话恐怕带不了。”

罗家栋低声说了句什么,朱传仁没听到,暗骂这小子够警惕的。

反正他就听何太生说了句:

“这个啊,那问题不大,我会安排人,给你空出一个下舱。”

“多谢何先生!”

“客气啦”

之后,话题又转回了赛狗上面,朱传仁懒得继续听,离开会宾楼。

绕过街角坐上车,老谭也跟了上来:

“三少爷,接下来怎么办?”

“盯着老何还有罗家栋,我要知道那批货从哪来,藏在哪,里面到底是什么!”

他可不信罗家栋找何太生单纯为了生意,这批货一定藏着阴谋。

“是!”

“还有,罗家栋的表妹找到了吗?”

“黄探长那边已经撒出人手去找了,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没敢弄出太大动静。”

“嗯,只要她还在魔都,就一定能找到。”

但如果不在了呢?

朱传仁担心对方可能出国了,毕竟魔都是个伤心地,留在这里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太残忍了。

“还有件事,三少爷,那个一直跟着罗家栋的老头我们查到了。”

“哦?是谁?”

“是罗家以前的管家”

“重要吗?”

“听说是一位拳术高手”

“哦先盯着吧,有更进一步动作再说。”

“是”

朱传仁吃饱喝足,回到法租界,来到公董局,准备跟康德聊聊天,算算时间,阿加特的父亲应该快到了,得提前做点准备才是。

车还没进公董局大院,就见李晴一个人匆匆走出来,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招手拦了辆黄包车。

朱传仁突然起了好奇心,拍了拍开车的兄弟肩膀:

“跟上”

“是”

黄包车在前面跑,朱传仁的车远远吊在后面跟,过了大概四条街的样子,黄包车停在了一处报馆门前。

李晴付钱给车夫,进门前左右张望了几次,直接把朱传仁的好奇心拉满了。

她来报馆做什么?为什么进门前表现得很谨慎?似乎要和谁接头的样子。

朱传仁的疑心病很重,说白了就是怕死,对于任何有可能给他制造威胁的事和人,都会毫不留情的诛杀之,有错过没放过!

如果不是今天恰巧到公董局找康德聊事情,恐怕也见不到这一幕。

在朱传仁看来,这就是天意。

既然是天意引导他来到此处,那就更不能放过了。

于是他对开车的兄弟说:

“你进去看这刚才那女人”

自己和老谭没有下车,因为李晴认识他们,在没有把事情调查清楚前,朱传仁不想在李晴心里留下阴影。

“老谭啊,你说李晴来报馆干什么?”

“不好说,有可能是为了刊登寻人通知?”

“寻人?”

朱传仁瞬间联想到不少抗日神剧的情节,寻人启示可是最方便的暗号联络方式,莫非

“我也是瞎猜”老谭不确定自己的说法。

朱传仁的手肘支在门框上,眼睛眯缝着看向报馆方向,开车的兄弟进去有一阵了,李晴也还没出来,什么事需要逗留这么久?

呆的时间越长,朱传仁疑心越重,终于,李晴匆匆走了出来。

比起进门时的端庄和和谨慎,出来时的她头发似乎重新盘过,稍稍有些松散,也没有左右张望,警惕周围环境,步履虚浮又匆忙。

朱传仁愣了下,不会是跟谁约会来的吧?

见李晴招手上了黄包车后,开车的兄弟也走了出来,确定没人注意自己后,才小跑着回到车上。

“怎么样?”

“三少爷,那位女士进入报馆后,直接进了主编办公室,房门禁闭,一直没出来,我想办法靠近偷听,但报馆里人多眼杂,始终没能靠近。”

朱传仁忽然有些哭笑不得,难道真是来约会的?

想到这,他有些意兴阑珊,看来真是自己敏感了,疑心病越来越重了,麻烦!

不过来都来了,也碰巧遇上了,不深入调查一下,自己晚上也睡不好觉,于是他推开车门,漫步朝报馆走去,老谭见状,也急忙推门下车,跟在朱传仁身后。

“三少爷,要去查查那个报社主编吗?”

“不急,先聊聊再说,他相信自己的眼睛,有没有问题,自己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家报社名叫《码头工人报,听都没听说过,规模也不大,销售量估计勉强破万。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进入报馆,朱传仁就看到了忙忙碌碌的员工,他们脚不沾地的来回奔走,时不时还得吆喝两句让同事听见。

在门口驻足片刻,也没人上前搭话,朱传仁便自行朝主编室走去,二话不说推开门,完全没有讲礼貌的意思。

“你找谁?”里面那个戴着眼镜,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家伙问道。

朱传仁自认为还算了解李晴,按理说,她应该不会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

什么类型?

圆鼓鼓的脑袋,地中海发型,戴着黑色圆框眼镜,穿着一身布衣长衫,眼神不太干净,透着一股小人物的市侩和精明。

朱传仁理都没理对方,往里走了两步,自顾自的打量这间办公室,普普通通,办公桌上堆满了稿件和书籍,一旁的架子上,还挂着不少往期报纸。

他使劲吸了两口空气,并没有问道荷尔蒙的味道,怎么肥四?自己猜错了?

此时老谭已经进来,并且顺手关上门,警惕的盯着那位主编。

“喂你们是什么人?有什么事?如果没事请出去!”主编提高音量喊道。

朱传仁依然没理他,径直坐在他对面,一双有神而明亮的眼睛审视对方。

上位者的气息弥漫开来,把主编震慑住了,他下意识缩起脖子,试着问道:

“二位,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能不能说句话?难道有什么得罪的地方?”

朱传仁越看越不觉得对方会是李晴喜欢的男人,整个一土鳖小人啊。

“你叫什么?”朱传仁一开口就把对方问懵了,不认识自己?那你们来干嘛?

“这个,在下陈逸如”

“名字

倒算是雅致”朱传仁嘟囔了一句,继续问道:

“刚刚来找你的女人跟你什么关系?”

陈逸如愣了下:

“你说李晴?这位先生,你跟李晴又是什么关系?”

见陈逸如忽然警惕起来,朱传仁眯起眼睛,这事儿有意思了。

难道自己的

他已经否定了对方是李晴姘头的猜测,李晴要是能看上这货,他把头砍了当夜壶。

“回答我的问题”朱传仁霸道的说。

“你请你们出去,这里不欢迎寻衅滋事的人!”陈逸如腾的一下站起来,颇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

朱传仁玩味的看向对方:

“回答我,李晴找你干什么?”

陈逸如有些心虚,不敢跟他对视,反而冲着房门大喊:

“来人,来人,这里有闹事的!”

不一会儿,有人敲门进来,结果被老谭堵住,他一句话没说,只是掀开腰间的衣襟,露出手枪的枪柄,那人只是扫了一眼便吓得遁走。

老谭冷笑着打量着门口聚集过来的工作人员,缓缓关上房门。

朱传仁自始至终都没看外面,他相信老谭能处理好。

“行了,别叫了,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我保证你性命无忧。”

陈逸如擦了下脑门上的虚汗,依然不敢直视朱传仁的双眼:

“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

朱传仁嗤笑:

“这话你自己信吗?”

“什么意思?”

“就你这德行,进了烟柳巷都被嫌弃的人,李晴能看上你?还是别搞笑了,说正经的,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陈逸如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可他不敢反驳,只是低头不语。

朱传仁渐渐失去了耐心:

“那这样,我们换个说法,你是不是威胁李晴为你做事了?”

陈逸如打了个哆嗦,下意识看了朱传仁一眼,又赶紧低下头,这做贼心虚的表现,根本掩饰不住啊。

朱传仁为自己的分析点赞,随后道:

“看来是了,那么你要她做什么?又用什么威胁她的?”

陈逸如绷不住了,汗如雨下,冲着朱传仁吼道:

“你到底是谁?跟你有关系吗?”

朱传仁直接站起来,右手抡圆了就是一个大嘴巴子。

“啪”的一声脆响,震得人耳朵发麻。

陈逸如更是被抽的原地转了360度,左脸肉眼可见的肿胀起来。

他捂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朱传仁,眼镜已经不翼而飞了,老鼠一般的眼睛满是惊恐。

“你你怎么打人!”

朱传仁笑了:

“打你是轻的,你要是再不说,下次可就不是我打了,相信我,我是很善良的人,但我手下那些兄弟可就”

陈逸如怕了,朱传仁这不讲道理的一面,着实吓到了他。

“别,别,我说,我说”陈逸如觉得自己说话都不利索了,动了动腮帮子,一颗牙从嘴里吐出来。

朱传仁还挺不好意思的,刚刚劲儿用大了。

不过这不重要,冷着脸道:

“快说!”

“是是!”

陈逸如咽了口夹杂着血腥味的唾沫,开口道:

“我也没让她干什么,就是,就是希望她能为我们报社提供些公董局的内幕消息。”

朱传仁眼睛眯起来:

“不仅仅如此吧,你小子肯定见色起意了。”

陈逸如急忙道:

“我承认,她很漂亮,我喜欢她,但我真没把她怎么样,就是,就是,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抱着亲了两下,但也没亲着,都被她躲开了。”

朱传仁一抬手,陈逸如吓得摔倒在椅子上:

“别打!别打!”

“放心吧,不打你,我挠挠头而已。”

陈逸如睁开眼睛,看到朱传仁戏谑的神情,顿时羞恼,却又不敢发作,嘴里嘀嘀咕咕,肯定是不干净。

朱传仁也懒得计较,他现在就好奇一件事,这个陈逸如是拿什么威胁李晴的?

“继续说,你用来控制李晴的把柄是什么?”

“她,她有个相好的,之前还给我们报社投稿过情诗呢。”

朱传仁微微蹙眉,相好的?情诗?这能是把柄?

“你小子不老实啊,情诗怎么会是把柄呢?”

陈逸如下意识想要推眼镜,结果推了个空,低头在地上摸索了两下,这才找到镜片布满蜘蛛纹的眼镜。

“您有所不知,她喜欢的那位是个大人物,人家已经结婚了,我威胁她把这件事告诉那位大人物的老婆,她就害怕了,答应为我传递消息。”

朱传仁愣住,心里有了猜测:

“那个大人物姓什么?”

“姓朱外

面都叫他朱三少爷!”

话音未落,陈逸如忽然怔住,惊慌的看着朱传仁,不停的咽着唾沫:

“您您不会就姓朱吧?”

朱传仁笑了,合着起因还在自己身上啊。

麻蛋,要不是自己恰巧到公董局,并且因为好奇心跟了上来,李晴那傻姑娘被人欺负了都不会跟自己说。

朱传仁懒得动手了,一个小人罢了,转身吩咐老谭:

“这里交给你了,你看着办!”

老谭跟了朱传仁这么多年,哪还不知道他的脾气秉性,立即点头道:

“三少爷放心,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公董局,康德办公室,朱传仁情绪有些低落。

“你怎么了?我的朋友?”康德还挺关心他,毕竟是财神爷,那不得好好伺候着。

“没事,遇到些烦心事”朱传仁抿了口咖啡,迅速调整好情绪问道:

“阿加特父亲什么时候到?”

“已经在船上了,按照航程,应该在半个月后抵达魔都。”

“半个月吗?来得及,都安排好了吗?”

“放心,所有相关人员都警告过了,绝对不会乱说话。”

“嗯,安排给阿加特父亲的随行人员有咱们的人吗?”

“有两个,我的朋友,把心放肚子里,保证让他们什么都查不到。”

“那样最好不过。”

康德起身,将一份协议放到桌上推到朱传仁身前。

“这是?”

“工部局正在兴建新的工部局大楼,知道吗?”

“当然,就在四马路那边吧。”

“对,工程干了一半,原本的施工方出了问题,你有兴趣吗?”

朱传仁眼中闪过金钱符号:

“工部局的工程你是怎么插上手的?”

不怪他有此一问,公董局和工部局的关系可没表面看上去那么和谐,背地里都恨不得弄死对方,独占魔都这片土地呢。

“意外,纯粹的意外,你就说想不想接吧!”

“当然,有钱不赚王八蛋。”

“那就行了,另外,新任总领事要过生日了,这次在领事馆同仁的强烈要求下,准备好好办一场生日宴,而且马上就是圣诞了,大家也想好好庆祝一下。”

朱传仁微微颔首:

“我也在受邀之列?”

“当然,我亲爱的朋友,你可是高卢人民最好的伙伴。”

“呵呵,那就多谢了,什么时候?在哪,我一定到场。”

“汇中饭店,到时候工部局、华界等多个地区的董事、领导人都会到场,记得着盛装。”

“当然”

汇中饭店很多人不熟悉,但要是说和平饭店,肯定有很多人恍然大悟。

1854年和平饭店南楼创办,名为“中央饭店”,它是西侨在魔都建造的

1877年,新沙逊洋行以8万两白银的价格购得“候德”产业,也就是和平饭店所在的地段。

犹太家族沙逊源自伊拉克巴格达,在18世纪30年代举家迁居印度,并由大卫·沙逊成立了沙逊洋行。

起初,他们从孟买进口英国纺织品前往伊朗布什尔销售,又在布什尔采购土特产返回孟买销售。

很快,沙逊洋行就发展成印度在波斯湾的最大贸易机构,大卫·沙逊也随之成为印度首富。

1833年8月,英国议会通过了废止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专利权的法案,这意味着英国商人可以直接对华贸易了。

大卫尝试着将英国纺织品及印度的压片运至华夏,赚了大钱。

压片战争后,压片销路不再如从前,大清被迫开放五口通商。

1845年,沙逊洋行在魔都率先设立分支机构,成为

1864年,大卫去世,二儿子伊利亚斯·沙逊自立门户,成立了新沙逊洋行。

伊利亚斯去世后,由其长子亚可布接管。

后因亚可布膝下无子,他的侄子维克多·沙逊逐渐接手家族企业。

维克多·沙逊自小就是学霸,中学就读于哈罗公学,大学则毕业于剑桥三一学院。

维克多还是个狂热的航空爱好者,还为此加入了英国皇家空军,不成想在一战中左脚负伤致残,人称“跷脚沙逊”。

作为外滩建筑群里独一无二的突出于建筑的露台,倚靠在外滩至高点,陆家嘴天际线与外滩风光皆在眼前的享受可谓是撩人至极。

野心勃勃的维克多在1924年掌权后做了一个重大决定,将洋行的所有业务由孟买转移到魔都,决心在这个“冒险家乐园”里大干一场。

在兵荒马乱的魔都,维克多瞅准空子靠卖军火赚钱又狠狠地赚了一笔。

在维克多的意识里,没有政治、阵营一说,谁肯出钱,他就给谁提供军火。

可时间一长维克多心生倦意,他想找个更稳定点的行当。

于是在1926年,维克多拿出90万两白银成立了企业——华懋地产公司,该公司不仅从事房地产买卖,还兴建公寓用来出租谋利。

如何让自己在魔都房地产界更有名呢?

维克多想到盖一幢全魔都独一无二的大厦。

当然,这是后话,和平饭店南楼汇中饭店早在1906年3月8日重建过,修建有魔都最早的卫生设备、电梯和屋顶园。

不少大人物都曾在此下榻过,并留下了传世名言。

现在的汇中饭店还没有后世和平饭店那么豪华,但也是魔都最顶级的场所了,新任总领事将生日宴放在汇中饭店也是情理之中。

不过看到这个名字倒是给朱传仁提了个醒,要不要提前将和平饭店建出来,将魔都

他动了心思便一发不可收拾,从康德这里离开后,就让人去做考察,并尽快做出一份计划来。

以现在的建筑水平,早个十几层楼不在话下,造太高就没意义了,电梯运行速度跟不上,上下楼太麻烦。

而且他要的是噱头,够用就行。

老板动动嘴,下面跑断腿,他突发奇想的一个念头,让整个朱氏集团都运转起来。

想要运作一家顶级酒店,需要牵涉的行业和资源太广,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弄起来的,这件事没那么容易。

晚上,朱传仁没有回家,而是带了些酒菜,独自敲开了李晴家的门。

“三少爷?”

李晴身上裹着披肩,却掩盖不住诱人的身段,她穿了一身浅粉色的丝质睡袍,在幽暗的灯光下格外迷人。

“要睡了?”朱传仁看她这打扮以为自己来的不是时候。

“没有没有,您快请进,不好意思,家里有些乱”李晴匆匆忙忙将朱传仁让进屋子,手忙脚乱的收拾起来。

结果越收拾越乱,衣服裹成一团扔进衣柜,鞋子也被踢到沙发下面,朱传仁都看笑了。

“行了,别收拾了,我又不是外人,不会嫌你邋遢的”

李晴尴尬的笑了笑,熏黄的灯光都没法掩盖住晕红的俏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