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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重生1982后我在明末来回穿梭

1982年11月10日,秦汉省连阳县八一六七厂的保卫科里躺着一个十六岁,眉清目秀的少年。

他叫朱弦越,刚刚从45年后,2027年重生回来。

不用再焦虑失业与房贷的同时,朱弦越的体内多了一个神秘空间,能够穿梭古代。

眼下是45年前的平行时空,人生轨迹不变,那些不能提的特殊环境变了。

今天他饥寒交迫,本想捡点破烂废料赚钱,解决吃饭问题。

没想到被人下套,捡到的东西被移花接木成了厂里新生产的十箱土霉素片,被关进保卫科。

按原来轨迹就是:关进少管所,出来后去鹏城拧螺丝,错过为父亲平冤昭雪的机会,错过复仇的最佳时机。

好在:自己重生回来,一切都将改变!

十箱子土霉素片被偷偷放进了空间里,除了他,没人拿得出来。

朱弦越大喊道:“报告,我有重要话说!”

不多时,一个戴着眼镜,充满知性美的保卫科女干事走了进来,正是逮住朱弦越的刘月朝。

这个案子她感觉很棘手:大量的土霉素片丢失,价值高昂。

嫌疑人很快抓到,东西却怎么搜不到。

案子陷入僵局,她嗅到了异常气味。

刘月朝问:“你想说什么?”

朱弦越虚弱地咳嗽起来,搭配清秀俊郎的面貌,惹人心疼:“这些药不是我偷的,是有人栽赃的我,只扔给了我十箱药。

我猜测,肯定是有人想把更大的亏空找个替罪羊抹掉。也许是几百箱,也许更多。

我知道空口白牙一时间说不清楚。

但你们应该搜过我身,查过住所,没有找到药,没了证据。

与其这样耗着,冤枉好人,不如你放我出。

对外说我不是小偷,是厂里照顾子弟,让我赊欠货款,预支货品。

你可以借机打草惊蛇,再引蛇出洞捕获真凶。

而我,很快会把药卖出去,也能吃上一口饱饭,有力气全力帮你捕获真凶。只是…这可能需要月朝姐担保。”

刘月朝朝皱眉回忆朱弦越的遭遇,有些心软,又感到为难。

朱弦越也是厂里的子弟,但自打他爹朱援朝一年前出差东南亚消失不见,不明不白传言“叛逃”后,这孩子就过得很不好。

他娘身子骨弱,经不住打击病亡,只能在厂里饥一顿,饱一顿,受尽白眼地吃着百家饭。

可是,她在厂子里也不好过。和朱弦越一样,都是孤身一人,有苦一人吃的可怜人。

唯一的区别是,她能养活自己,朱弦越却已经温饱都不足。

刘月朝很犹豫,如果答应下来,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她认认真真看了一眼朱弦越。

知道朱援朝所谓“叛逃”别有内情的她动了恻隐之心。

不仅如此,她又给了朱弦越两块钱和几张票据:“好好吃药,再买点东西补补营养,你爹的事…哎。”

朱弦越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忙不迭致谢,心中对刘月朝充满感激。

他记下老爹的冤屈,也不由回忆起这位厂里新入职高材生的未来,心里一个咯噔:

他记得清楚:刘月朝接下来过得并不好,而且是相当不好。

朱弦越心道:我的命运变了,刘月朝的命运,自然也会被我改变!

走出保卫科,朱弦越很快就感受到了现实的冷酷。

他也不敢吝啬,有了现钱,急忙买了一副针线缝补起了破漏的棉衣,又一口气花了一块钱买了七个肉夹馍填肚子。

再用三毛钱买了二十块橘子糖,收拾好,朱弦越又在一处隐藏的垃圾堆里找到一根铁棍。

实心的,掂量了下,很趁手,内心多了些安全感。

朱弦越带着置办好的东西闪身来到了体内的神秘空间。

这里是一个直径约莫两米的球形空间,空间里,正放着从厂里赊欠来的十箱土霉素片。

空间外如同宇宙一样深邃,亮起两个一大一小时不时亮起的小星星。

经过反复测试:

那个大一点的星星,代表着1982年的世界。这是他重生到此的缘由。

另一个小一些的星星,则是一个古代时空。

“在古代……抗生素就是天下第一神药。有这个药,我立马就能变成神医。发家致富,翻身起家的原始资本就有了!”

一阵轻微又快速的失重感过后,朱弦越再次睁开眼,已经来到另一个世界。

四周茫茫如一片白地,半点绿色都没有。

零星有几棵枯树,却是一点树皮都没有。

站在小山包上,遥望四方,只有一座灰扑扑的小镇子。

小镇子有些衰败,砖石建筑没有几座,一栋超过三层楼的建筑也没有。

只有几十栋围绕着一大一小两条马路十字交汇的木屋、土屋。

显然,穿越应该是成功了,就是不知道是哪个朝代,什么年月。

疑问升起后,最先回答朱弦越的是天上开始凝聚的阴云。

下雨了。

暗骂了一声贼老天,朱弦越紧了紧身上的衣裳,快步跑向小镇。

那里有个地方挂着“悦来客栈”酒旗,看起来屋舍多,规模大,应该住的不差。

临了进门前,本着不能给现代人丢脸的心思,朱弦越简单拾掇了一下,拍掉尘土,梳了下发型,推开大门,朗声问道:

“店家……可有客房吗?”

说完,朱弦越便仔细打量起了客栈内的布局,以及客栈内店家与客人们的衣着。

衣冠右衽,汉家袍服,仔细一看头顶,嗯,没有金钱鼠尾。

再看店家掌柜的反应:起身拱手,只是脸上的表情很是奇特,说道:

“这位……客官,不巧,小店着实没有剩余客房了,还请赶紧另投他处吧。”

朱弦越闻言,拱手谢礼,心中有了点猜测。

听说话,很可能是明朝末年,就是不知道具体是何年何月,什么地界。

他曾看过资料:普通话与明朝清朝的官话相差不大,能听懂的古人语言,大概率是明朝及之后的。

对方又没有金钱鼠尾,穿的也是正常汉家风格的衣服。那就是清朝之前的人。

再看外面遍地荒芜,连树皮都没了,显然,这里经历着大饥荒。

这是王朝末年最典型的景象。

不过,朱弦越也只能猜测到这了。这里没客房,只能另投他处再问。

“慢着!”一道清冷的女声打断了朱弦越的思索,说道:

“既然进来了,也别走了。侔兄弟,去外面挂个打烊的牌子。这客栈,不能再放人进来了。”

掌柜的轻叹了一口气,朱弦越读懂了刚刚掌柜脸上奇特的表情:店里住进了强人啊。

一人领命下楼,身材雄壮威武,几个披坚执锐,或提刀,或背弓的甲兵从楼上下来,冲了出去。

不一会就见悦来客栈的酒旗落下,大门框框关上,就连窗子也纷纷掩住。

领头被喊作侔兄弟的人微微一歪头,几个甲士悄然围住朱弦越,他已经没了退路。

一股混杂着汗臭、腥臭各种说不清难听的气味冲入朱弦越的鼻子里,分外真实,十分精神。

他没有慌忙,定神看向那个这个清冷女声的主人。

这是一个身量高挑,面容俏丽,神情冷傲,目光坚毅的女子。

只见他上身一件猁皮绣花青色女袄,束一条枣红丝绦。傍晚日渐寒冷,装裹厚实,朱弦越却凭经验看出她身材傲人。

外披紫羔皮猩红斗篷,头戴鹅黄贡缎风帽。

更为引人注目的,则是一双长腿笔直有力,脚踏粉底马靴。

一身衣装,搭配着那副冷傲的神情,清冷的声音,很有些女王范儿。

朱弦越克制住眼神不乱看,焦点落在对方一对大而有神的眸子上,说道:

“小生实在是因为街头即将大雨,这才误入贵宝地有所打扰。

金盆打水银盆装,原量,原谅。小生这就离去,我保证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不知道。”

“少油嘴滑舌。”红衣女子有些不适应朱弦越的大胆直视,问道:

“你装扮怎么如此奇怪?既没有蓄发,穿得也全然不是汉家衣冠,倒像个道士。你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的?来自何方,去往哪里?”

进小镇子前,朱弦越就早已准备好说辞:

“小生朱弦越,隐居避世已久,前些时日算出天下已经是大乱之世,近一两年更有天崩地裂,改朝换代的景象。”

“所以,我就出世一探究竟,如果这天下当真要改朝换代,以我经天纬地之才,医治天下之能,自然不应缺席。”

红衣女子愕然愣住,仔仔细细看了一眼朱弦越,认真地思量。

一身衣裳奇怪,但用料看起来不错。有几个补丁,但干干净净,齐齐整整。

皮肤白皙干净,没有刀疤,没有风吹日的晒皱纹瘢痕。

身量颇高,身姿挺拔,看起来年纪颇轻,也许只有十七八岁,但气质举止又成熟稳重得很

让人摸不清底细,感觉有些神异。

“你不能走。”红娘子语气坚决,态度客气了很多,说道:

“你既然说你有医治天下的本事,那就要亮相一个。”

“你既然能医治天下,就说明你懂医术,如果你能救得了我夫君,那我送你一桩大富贵。可你要是救不了……”

朱弦越听得仔细,忽然见红衣女子缓缓抽出手中长剑,又说:

“就说明你是个江湖骗子,如果你说不清楚自己的身份,那就只能当你是朝廷派出的奸细探子,杀无赦!”

红娘子一剑斩出,一条长凳被犀利地砍成两半,让朱弦越感觉心惊肉跳,问:“如果我不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