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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一次杀人

杨枫离开蓝天之翼了。

他并不害怕对方会找上门来或者报警。

一,他一个没有背景的贫民,也没有在蓝天之翼留下详细住址,蓝天之翼这样的怪人公会不会为了一个杂役经理特意去为难他的。

二,就算对方报警了又如何?他没有案底,而且这个世界没有普及大数据,蓝天之翼根本没人知道他住在哪,一般来说,只要不是什么杀人放火之类的大案件,乌城的警司就是个摆设,不会出动的。

所以在乌城,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

各种黑帮势力,盘根错节。

像他这样的贫民,只是在苟延残喘。

能有一份工作,已是非常不容易,所以估计那唐经理打死也想不到,杨枫居然会对他出手。

至于离开蓝天之翼后要怎么生活,他倒是不怎么担心,凭借着丁级体能以及金属爪,现在的他也算是半个怪人了,不怕找不到出路。

而且他还有系统在。

与其把时间耗在蓝天之翼上,倒不如把精力放在系统上,另外也要继续学习好关于怪人的知识。

下个月便是乌城怪人学院的招生考试了。

他也要好好准备一下。

怀揣着兜里的几百块钱,他在街边买了些吃的,打算去孤儿院探望一下孩子。

来到白云孤儿院,里面突然传来一阵打砸声还有孩子的哭喊声,杨枫脸色一变,连忙冲了进去。

屋内。

一个流里流气,手里拿着小刀的流氓守在一个卧室的门口,将一群孩子拦在外面。

而在卧室内,一个纹身大汉正把云姐按在了桌子上,一边还在扒她的衣服,想做什么,不言而喻。

“嘿,你个婊子真是给脸不要脸,我长乐帮看上你这块地皮,肯给你一点钱,你就该乖乖收下,既然你不合作,那就别怪我们来硬的了。”

“现在就让你的这群孩子看着你是怎么被老子调教的,我倒要看看你还要怎么傲得起来。”

云姐疯狂挣扎着,但她毕竟一个女子,力气没有纹身大汉的大,而且守在门外的那个流氓拿着小刀在一个孩子面前比划,嘿嘿笑道:“云姐,你可得好好听话,不然我可不保证这些孩子会怎么样。”

“你们这群畜生。”

“嘿,你越骂,老子越爽。”

纹身大汉兴奋的大笑,早就在前几天他跟长乐帮其他人来讨要孤儿院这块地的时候,他就看上这个穿着修女服,风韵犹存的孤儿院院长了。

今天终于忍不住,瞒着帮里的其他人,只带上了一个心腹小弟,偷摸摸的来孤儿院打算快活一番。

挣扎无果的云姐心中一片绝望,看着门外哭泣的孩子说道:“孩子,转过去不要看。”

“你不让他们看,我偏要让他们看。”

那拿着小刀的流氓喝道:“都给我站好了!”

“呜呜……”

“云姐,我害怕……”

此时,杨枫刚好冲进来,看着哭喊着的孩子,他脸色一沉,而那拿着小刀的流氓朝着杨枫走去。

“哪里来的家伙,快给我滚。”

“去尼玛的!”

杨枫怒吼一声,直接一脚踹在那流氓的胸口上。

这一脚没有任何留情,对方整个人飞出好几米远砸在墙壁上,额头青筋暴起,然后便倒地不起。

杨枫来到卧室门口,看到里面刚脱下裤子的纹身大汉,以及被按在桌上的云姐,一股血气直上大脑。

“混账东西,你谁啊。”

那纹身大汉没想到有人会闯进来,连忙要提起裤子,可杨枫直接冲上去,抓住他的脑袋朝墙壁撞去。

他的力量何其的大。

只是一下,那忙着穿裤子的纹身大汉便被砸得脑浆迸裂,而杨枫不管不顾,抓着对方的脑袋连撞了好几下,甚至连金属爪都下意识都用了出来,五指深深插进对方的脑壳里面而不自知。

“小枫,小枫,没事了没事了。”

云姐从旁边冲上来抱住他,连忙安抚。

杨枫这才渐渐冷静了下来。

“云姐,你没事吧。”

“没事,我没事。”

杨枫来得及时,云姐虽然有些衣冠不整,但纹身大汉并没有得手,但两人的心情仍然是无比沉重。

看着地上的尸体,云姐先去安抚了一下受惊的孩子,让他们先回房间里休息。

接着便跟杨枫处理起尸体,将其埋在了后院,然后再打水把地上的血迹清理干净。

“他们是长乐帮的人。”杨枫问道。

“嗯。”

云姐点点头,接着说道:“小枫,你杀了长乐帮的人,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你快走吧。”

“走,再怎么走难道还能走出乌城不成?云姐你相信我,这件事就让我来处理吧。”

“可你一个孩子,你怎么处理得了长乐帮。”

云姐还是有些担心,在她看来,杨枫今天虽然是神兵天降,但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而已。

“云姐,我有办法的。”

“呜呜……”

此时一个房间内传来孩子的哭声。

云姐,杨枫去查看,却是一个孩子还没有从刚才的惊吓中回过神来,云姐留在房间内继续安抚着。

杨枫则是去院子缓口气。

虽是第一次杀人,但杨枫并未有什么恶心想吐的感觉,只是稍微有些不适,但很快便恢复了。

他有些后怕。

若是今天不跟那狗屎经理发生冲突离职,又或是直接回去,没有来孤儿院,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杀人,他倒是不后悔。

自己在这孤儿院长大,云姐对他如姐似母,看到她被人欺凌,他若无动于衷,那还是人吗?

不过眼下要面临一个更严峻的问题。

即便这个世界没有手机电话之类的通讯手段,但今天这两个喽啰的死,迟早会被长乐帮的人知道。

他们迟早会找上门。

长乐帮虽不是什么大帮派,但也有上百号人。

现在的自己是应付不了的。

而且自己杀人了。

自己揍了经理一顿,警司不会多管,但杀了人,要是被发现了绝对没好果子吃。

毕竟乌城犯罪率再高,再怎么混乱,也有一套自己的法律,普通人在没有任何背景,实力的情况下去挑战这套法律,那无异于是自寻死路的。

现在,摆在杨枫面前的有三条路。

一,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但再怎么宽大处理,至少也要被关进去,而且自己不在了,谁知道长乐帮还会对孤儿院做什么?

这条不能选。

二,能瞒一时是一时,但一旦被长乐帮或者警司发现,最好的结果就是被警司抓去枪毙了。

思来想去,杨枫只有第三条路可以选。

成为怪人!

怪人,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的特殊群体,享有普通人没有的特权,比如……杀人不偿命!

怪人杀了人,只要支付一定的金钱便可以免除罪责,而这也是怪人最让人敬畏的原因之一。

“本来想着下个月参加一年一度的乌城怪人学院招生考试,但现在看来,按部就班的走是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