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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极难处,是书生落魄 (求推荐票)

小镇东边小溪边的学馆,院门紧闭了三天,而那名时常坐在溪边阁楼走廊里饮酒的落魄书生,这几日也未见踪影。

只不过小镇上本来就少有人关注学馆,是以学馆开门或是闭门,并无区别。

第四日清晨,学馆的院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了,这一声门响,打破了学馆多日来的沉寂。

一个布衣草鞋的黑瘦少年从里面走出了,他看着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学馆的大门朝溪水而开,开门就能瞧见那条穿小镇而过的溪水。

站在门外台阶上,黑瘦少年先看了一眼溪水,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又扭头往小道两头瞧了瞧,大清早的,小溪边上的这条小道,尚空荡荡的一个行人也没有。

“臭小子,磨磨唧唧的干什么呢,你是想饿死叔公我呀!”学馆里的阁楼上传来一声怒骂。

黑瘦少年回头嬉笑一声,应道:“知道了,我这就去买早点。”

从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的李剑云,感受着再度为人的喜悦,世界似乎变得比以前美丽了。

他沿着小溪往前走,只见清澈的溪水,汩汩而流,两岸杨柳垂枝,鸟儿叽叽喳喳,相互追逐着,甚是欢快。

拐入巷子后,不时遇到开门去打水,或是出门做活的大叔大婶、大哥大嫂,黑瘦少年一改往日的低头匆匆走过,而是慢下脚步,眉开眼笑地和那些人打招呼。

有认得他的,也有不认得他的,对于他的微笑招呼,也回他以微笑。

可见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全在于那个万毒的“我以为”,很多美好的事情,都因为一句“我以为”而错过了。

以前的李剑云,独来独往,自卑封闭,觉得他一个泥路巷的穷小子,不会有人愿意停下来与他打招呼。

何况镇上的李家将他这一支撇在族外,这是事实。

一路走下来,少年的心情大好,这是他长到十六岁以来,从未有过的感觉。

翠婶的早点摊刚刚支好,见到李剑云走过来,显得有些惊讶,随即又一脸关心地问道:“剑云,这些天怎么没看到你?”

这会儿有几个人来翠婶的早点摊买早点,李剑云见翠婶忙不过来,便走到里面去撸起袖子帮忙。

他的这一举动,不但让买早点的镇民感到诧异,就连翠婶也投来异样的目光。

待那几人拿了早点离开后,李剑云才回答道:“我跟着卫先生去了镇外,昨晚才回到镇上。”

翠婶点点头,眉开眼笑,她边拿馒头,边问道:“今天要几个馒头?还是一样吗?”

“今天要多拿一些,卫先生也要吃呢,还有腌菜也要一些。”李剑云笑道。

在翠婶拿馒头的当儿,李剑云又问道:“怎么没看到牛文?”

“还在睡觉呢,大了些了,也学会懒了。”翠婶随口道。

黑瘦少年咧嘴笑了笑,没再说话。

拿了馒头和腌菜往回走,路过镇上的唯一一间酒铺,李剑云见酒铺已经开门,想了想便走了进去。

老板似乎没想到这大清早的,就有客人进来,很热情地过来接待,当看清楚来人时,脸色瞬间又冷淡了下去。

布衣草鞋的黑瘦少年,面容依稀有些熟悉。

李剑云却全然不在意酒铺老板的脸色变化,依旧开心地询问道:“老板,有上好的酒打吗?”

“有啊,你要打多少?”酒铺老板冷淡地回道。

他见眼前的黑瘦少年从贴身衣兜里摸出一个锦织荷包,从里面拿出一锭银锞子,然后又将尚鼓的荷包依旧贴身藏好,整个过程很是小心翼翼。

酒铺老板冷眼旁观,开始还一脸不屑,当白花花的银锞子露出来时,本来冷淡的脸色如冰雪遇到阳光,瞬间便消融了,微胖的脸上如花儿绽放,既阳光又灿烂。

银子尚喜,遇见眼开。

李剑云手里捏着银锞子,笑着道:“我听说您这儿的南山竹叶青,二两银子一坛,我要一坛。”

酒铺老板急忙点头哈腰,领着黑瘦少年到柜台边,他眼珠子转动,偷瞄了一眼黑瘦少年,走到角落里捧出一只黑色酒坛放到柜台上。

李剑云打量了一番,又去看着酒铺老板,踌躇道:“老板,我见他们买的南山竹叶青都是暗黄色坛子装的,卫先生认得的,我怕买错了他会不高兴。”

酒铺老板听后,假装去看柜台上的酒坛,脸色有些僵,然后抬头笑道:“这酒是学馆的卫少爷要的是吧?抱歉抱歉!我刚听岔了,我马上给你换上好的南山竹叶青。”

酒铺老板将那坛酒抱了回去,期间还伸手抹了一把额头,又快速从酒柜里抱出一只暗黄色的酒坛,放到黑瘦少年的面前。

李剑云见这一只酒坛,无论是外观形状,还是干净程度,相比于之前的那只,有着天壤之别。

他笑着点点,然后将手里的银锞子递过去,还强调道:“老板,这是五两银子。”

找了零钱,等黑瘦少年抱着酒坛开心地走出酒铺后,酒铺老板黑着脸啐了一口,嘀咕道:“我以为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泥路巷的穷小子也有钱买酒,原来是卫少爷让他买的。”

黑瘦少年脚步轻快,走街过巷,神色甚是开心。

又花了一锭李秀云送他的银锞子,不过这次他一点都不心疼,三叔公和卫先生救了他一命,他为他们买一坛酒,这个很应该。

况且,只花了半锭银锞子,怀里还留下三两。

正在学馆阁楼上对弈的一老一少,见黑瘦少年一只手里提着一个包裹,另一只手怀抱着一只酒坛。

两人具是面露喜色,三叔公笑道:“铁公鸡也舍得拔毛了,有长进。”

“孺子可教也。”青年书生笑道。

一老二少,就在学馆的阁楼上,大清早的,就着馒头腌菜,一杯一杯地喝起来。

李剑云平生第一次喝酒,才两小杯下肚,便已经面红耳赤,显出醉态来。

一轮朝日爬上东边山头,万丈光芒照向小镇,阳光从阁楼的窗户上透进来,秋日阳光温暖舒适,犹如慈母的暖手。

矮脚长条漆案上,那包馒头还剩下一大半,腌菜也没动多少,而那一坛南山竹叶青,已然见底了。

黑瘦少年端坐在旁边,绯红的双眼,目光显得迷离,身体几次差点要歪倒,他用手强撑住了。

三叔公脸皮黑皱,耷拉着眼皮,看不出是醉是醒,而一向酒不离身的青年书生,居然看着有些醉意了。

他一口闷完杯中酒,然后将握酒杯的手伸出,大声喊道:“上酒!”

举止洒脱,意态狷狂。

坐对面的三叔公嘿嘿一笑,伸手指着青年书生,醉态尽显地道:“行了,你现在不过一落魄书生,还摆什么儒门君子的臭架子。”

倒是一旁端坐的李剑云,被青年书生那一声满含豪情的“上酒”,勾动了心底的意气,酒气涌上来,瞬间觉得自己变得高大起来。

他站起身来,俯身捧起案上的酒坛,给青年书生手里的酒杯倒满,然后捧着酒坛站在一旁。

青年书生仰头一口喝干,喊道:“好酒!”

然后大笑起来,狂态尽现。

他将手里的酒杯丢在漆案上,东倒西歪地站起身来,一挥手,说道:“想当年,进神都,入太学,侍郎斟酒,祭酒磨墨,挥毫间,赋成词就,何等的意气风发。”

李剑云为青年书生的意气所感,两眼放光,神色变得激动。

三叔公却佝偻着身体,自顾自地又喝了一杯,耷拉着一张脸,幽幽道:“极难处,是书生落魄,最可怜,是浪子白头。”

青年书生听后,仰头大笑,意情满怀地说道:“一个落魄书生,一个白头浪子,倒真是绝配。”

待青年书生说完,案前坐着的三叔公,窗前站着的青年书生,同时大笑起来。

李剑云双手抱着酒坛,也傻傻地笑。

多年以后,当他在外面世界走过一趟,有了一些经历后,才真正体会到了,当年的那个早晨,在小溪边学馆的阁楼上,那一老一少当时的心情。

这是后话。

一老一少笑完后,卫易走到案边的席上躺下,三叔公直接歪倒身体,两人就这么在案边睡下了,片刻后,室内便鼾声大起。

李剑云一阵发呆,片刻回过神来,忙放下怀里抱着的酒坛,跑到隔壁屋子里拿出两床毯子,分别盖在两人的身上。

然后悄悄地退出屋子,来到走廊上,走到朝溪水的一边,一屁股坐下来,背靠着走廊的墙面,透过栏杆,望着下面的溪水。

这一刻,他觉得,做一个读书人,也是很有意思的。